关于增加杭州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号:杭劳社医[2009]265号
颁布日期:2009-09-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增加杭州市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市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杭州市离休干部的医疗保障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医疗统筹服务工作,方便相关人员就医,经研究决定,增加杭州口腔医院古翠门诊部、杭州上城丁新民口腔诊所、杭州詹氏中医骨伤医院为市级离休干部定点医疗机构。

增加西湖区转塘街道转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西湖区留下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拱墅区大关上塘地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江干区笕桥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杭州口腔医院古翠门诊部、杭州上城丁新民口腔诊所为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子女统筹定点医疗机构。

希望上述定点医疗机构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的原则,切实做好离休干部和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子女的医疗保障服务工作。

本通知自2009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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