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湖政办发〔2010〕53号
颁布日期:2010-05-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的通知

湖政办发〔2010〕5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建材行业转型升级,更好地促进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五月十七日

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

(2010年—2015年)

水泥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原材料产业,也是国家重要的产业政策和节能减排工作的重点。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建筑质量,促进建筑行业转型升级有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要求,结合湖州市实际,特制定《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

一、发展基础与现状

(一)发展环境和基础

1.良好的区位、资源和交通优势。湖州具有十分良好的区位优势,毗邻上海、杭州、苏、锡、常等国内经济发展最快,经济最活跃地区。境内交通便捷,有104国道、318国道、杭宁、申苏浙皖、申嘉湖高速公路和宣杭、长新铁路,特别是长湖申航道和京杭大运河为水运散装水泥提供了便捷廉价的优越条件,使湖州成为全省最大的内河船运散装水泥市。丰富的石灰石资源,便捷的交通,良好的区位优势形成了湖州散装水泥发展的优势。

2.良好的技术装备条件。“十五”以来,我市以打造水泥先进制造中心为抓手,技术进步与淘汰落后并举,通过大规模投入和淘汰落后,实现了水泥行业的产业升级。用二年时间(2005-2006)淘汰拆除了全部水泥机立窑,水泥生产方式发生了根本性变化。目前全市新型干法水泥及熟料生产企业12家,18条新型干法生产线。水泥熟料年生产能力1900万吨。水泥粉磨企业26户。生产方式分:熟料+粉磨、熟料、粉磨三大类。水泥行业脱胎换骨式的改造为散装水泥快速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良好的政策环境。“十五”以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散装水泥管理办法》(商务部等七部委局部长令),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等政策文件,市政府2004年7月发布了《湖州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至目前,全市三县二区均出台了管理办法。2009年7月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形成了散装水泥工作良好的发展环境。我市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法规,认真落实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政策,不断完善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鼓励企业技术改造,对散装水泥项目给予资金支持,采用把散装率列入水泥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的认证条件等办法,充分发挥政策导向作用,企业发展和应用散装水泥积极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

(二)近年来的主要成绩

1.散装水泥实现跨越式发展。散装水泥供应量、散装率分别从2001年151万吨和23.95%,提高到2005年771万吨和66.5%。2009年散装水泥总量达1076万吨,散装率达到85.5%。散装率从“十五”初期落后于全省平均跃居为全省第一,并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散装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高出30个百分点以上,比全省平均高10个百分点,散装量和散装率均列全国地市级城市前列。2006-2009年我市散装水泥供应总量已达3920.75万吨,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市散装水泥总量达到4947.75万吨,比“十五”期间总量2383万吨,净增2564万吨(见附件2、附件4)。

2.预拌混凝土快速健康发展。2004年,湖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湖州市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管理办法》,我市城市城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工作全面展开。在发展过程中,坚持鼓励竞争、合理布局、有序发展的原则,制定了《湖州市散装水泥“十一五”发展规划》,对预拌混凝土发展作了合理的布局规划,避免了盲目扩张和恶性竞争,使预拌混凝土有序、快速、健康发展。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从“十五”期末的3家,增加到2009年底的15家,年使用混凝土方量从不足50万立方米提高到397.59万立方米(见附件6)。目前,预拌混凝土应用在市本级和县城区全面普及,为城市环境改善,建筑质量提高作出了贡献。

3.装备技术水平不断提升。随着我市水泥散装化的快速发展,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政策进一步落实,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技术装备水平全面提升。至2009年底,全市散装运输车辆达312辆,淘汰了小吨位散装运输船舶,更新散装运输船舶达到261条,总运能超过7万吨。全市水泥企业都配备了先进的无尘散装水泥放料系统,在提高了卸料速度的同时实现了无尘卸料。全市已拥有专用预拌混凝土运输车辆360辆,预拌混凝土泵车39辆。市本级预拌混凝土专用车辆全部进入GPS网络平台管理和安装了安全行驶记录装置。预拌混凝土生产中废弃物回收和废水零排放经试点后,正逐步在各生产企业中推广。建成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点12个,初步形成了水路、公路、铁路及城乡的物流网络。

4.经济、环境、社会效益显著。2006年-2009年,全市散装水泥生产总量3920.75万吨(见附件2),根据浙江省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专业技术要点确定的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计算,共节约标准煤60.1万吨,其中减少水泥损失141.1万吨;减少水泥粉尘排放39.4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05.6吨;二氧化碳排放176.4万吨。期间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共1248.14万立方米(见附件5),节约水泥折合标准煤16.6万吨,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244.6万吨。据综合经济效益测算,减少包装成本,节约资源和减少排放,综合效益达17.6亿元。同时,大大地提高了劳动生产率,改善了劳动条件,为改善环境,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了较大贡献。

(三)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1.面临的主要挑战

(1)市场竞争更趋激烈。水泥供大于求的局面一时难以改变,房地产业发展趋于理性,使用量将趋于平稳,水泥企业将经受能源价格上涨,产品价格低萎的双重压力。预拌混凝土也将从“十一五”快速上升期转入平稳发展期,市场竞争将更为激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有序竞争,指导行业健康发展将是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重点。

(2)散装量、率增长难度加大。我市散装量率已进入高位运行,增长难度加大。同时,随着水泥行业大企业大集团的崛起,水泥产业组织结构面临新的调整。在水泥需求平稳,企业减少,生产总量回落的调整期,如何保持我市散装量、率在高位平稳增长将是一大挑战。

(3)质量、技术亟待提高。随着社会文明进步,对散装设备设施的环保性能,水泥强度等级、产品质量的一致性、稳定性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质量的均匀性、稳定性、多样性及泵送性能的改善,工业废弃物合理利用及外加剂性能都亟待提高。解决好先进施工方式与相对落后的物流、储存方式的矛盾也是亟待解决的课题。

(4)水运优势逐步弱化。“长湖申”航道是湖州散装水泥发展的一大优势,但随着大型集团沿江、沿海战略布局的不断到位,湖州散装水泥利用“长湖申”航道而形成的运输成本低、快速便捷的优势正在不断被弱化。

(5)传统水泥市场受到较大冲击。湖州是浙江省行政区划较小的地市,本地市场容量有限,每年本地区平均消费地产水泥365.7万吨左右,约占总生产量的30.8%,其余69.2%的水泥销往区外(见附件3),产品主要销售市场为:上海、杭州、宁波及苏南地区。随着大企业大集团沿海、沿江粉磨站建成投产,传统的宁波、苏南、上海等市场均受到较大冲击,市场占有率被削减挤压。

2.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拌混凝土发展不平衡。市县中心城市周围预拌混凝土企业较为集中,生产能力过剩。一些较大乡镇却缺少预拌混凝土企业。

(2)预拌砂浆起步较晚。一是尚未开展使用预拌砂浆的试点;二是预拌砂浆的生产企业少而小,还不能对禁止现场搅拌形成有力的支撑。

(3)农村发散有待于进一步深入与巩固。农村散装水泥普及度尚有差距,主要反映在:乡镇大项目、基础设施用散程度高,但小项目、分散的农民自建房用散相对少,散装水泥普及率不够。

(4)政策刚性度和管理体制有待完善。部分地区存在擅自减免专项资金的现象,少数业主对征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仍缺乏正确认识。

散装水泥工作机构经费使用形式亟待改变。目前散装水泥工作经费还不符合《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四)面临的发展机遇

1.政策环境更趋有利。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发展已具备良好的政策环境和法律保障。尤其是2009年以来,对“低碳经济”高度关注,更加有利于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发展。

2.基础更为巩固。“十一五”期间,我市散装水泥量、率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预拌混凝土健康快速发展。与前期相比,发展的基础更加巩固,发展的条件更好。

3.宏观经济更加趋好。“十二五”期间我国经济将进入平稳发展阶段,城市化进程进一步加快,新农村建设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都有较大的需求空间。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和依据

(一)编制原则

1.《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的制定,要符合湖州市国民经济发展规划,适应湖州产业结构调整和工业化发展水平和湖州市城乡建设总体发展规划的总体要求。

2.《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的制订,要按照《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创新思路,体现节约资源、生态环保和经济可持续性发展的要求,为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提出新的可供操作的规划思路。

3.编制《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2010年~2015年)》,要按照《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规划原则,从有利于建立湖州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三位一体”管理,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总体要求出发,明确发展目标,科学规划布局,体现产业特色和规划的约束力。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

5.《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第559号令)》;

6.《国务院关于做好建设节约型社会近期重点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21号);

7.《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8.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关于在部分城市限期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工作的通知》(商改发[2007]205号);

9.商务部、公安部、建设部、交通部《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商改发[2003]341号);

10.《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禁止现场搅拌砂浆的通知》(商商贸发[2009]361号);

11.《关于加快水泥工业结构调整的若干意见》(发改运行[2006]609号);

12.浙江省商务厅《关于组织编制全省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的通知》(浙商务商发[2009]180号)。

三、市场需求预测

(一)水泥需求预测

1.根据湖州水泥企业产品销售流向分析。湖州2006年—2009年水泥的使用量基本稳定在340~380万吨的区间,平均使用量365.7万吨(不包括煤山三狮和市外运入部分,如包括则年水泥的使用量在380~420万吨),年人均消费水泥1500—1680千克,接近于全省平均水平的1700千克;在水泥使用总量中,房屋建筑用量占60%,市政建设、基础设施、交通水利等占30%,水泥构件企业使用量占10%;每亿元固定资产投资使用水泥0.7-0.9吨(全省平均水平为1.24吨),这与湖州的城市规模、地貌结构、经济总量相吻合,与湖州交通基础设施较完备,近几年的投资结构是相适应的。

2.今后几年主要需求量预测。根据市委、市政府“打造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的发展战略,市本级吴兴区东部新区、太湖旅游度假区、南浔区建设加快,根据湖州城市发展总体规划,湖州城市化近期目标为54.3%,远期为72%。德清县、长兴县、安吉县分别提出:加快建设“富裕德清、和谐德清”、“加快建设山水园林型现代化新兴城市”、“奋战五年,再造安吉”的发展思路,市及县城市发展框架进一步拉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住宅建筑面积增加,对水泥需求量进一步提高。

交通、水利建设加快。铁路:杭宁高铁湖州段77公里2008年12月全面启动,湖嘉乍(沪)铁路、湖苏沪铁路、合(湖)杭铁路均列入规划;公路建设,近年来申苏浙皖、申嘉湖高速公路建成通车,杭长高速公路二期也将进入建设期。水利建设:“十一五”期间东西苕溪防洪一期工程、杭嘉湖北排通道工程、湖州市城市防洪一期工程、老虎潭水库工程、重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大钱港整治工程、老虎潭水库引水工程和小流域综合治理等项目相继开工。环湖大堤加固工程,结合滨湖大道建设,罗溇河道整治工程、西苕溪整治工程将逐步实施。水泥需求平稳增长。

我市散装水泥供应总量已进入峰值区,规划期内按基本持平或小幅增长估算,规划期内水泥供应总量约为7560万吨,按规划目标散装率85%计算,散装水泥总量6427万吨(见附件4)。本地消费随城市化进程加快,预计年均水泥需求增长5%。到2015年,本地水泥用量将达到488万吨,人均水泥消费1740千克,与全省人均消费持平。

(二)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需求预测

1.预拌混凝土需求预测。2006年—2009年,我市预拌混凝土供应增长曲线呈前势走高后势趋稳的态势。其原因:一是禁止现场搅拌初期,在政策引导作用下需求呈井喷现象。二是本市主要镇建成区逐步进入禁止现场搅拌,出现持续拉动。三是随政策到位,使用率提高,趋向平稳。2009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97.59万立方米,加上高铁、水利等重大建设工程的自带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总用量约50万立方米,则全市预拌混凝土可达到450万立方米,湖州人均消费预拌混凝土量约1.8万立方米,高于全省2009年的人均1.63万立方米。建筑业是预拌混凝土的主要使用领域,占总用量的60%左右,根据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2009年办理质量登记统计面积为1175万平方米,扣除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外建筑及企业厂房钢结构使用混凝土的减少量,与2009年实际使用预拌混凝土量相吻合。据对后六年建筑业、交通、水利对预拌混凝土的需求预测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范围扩大,以及城市周边农民个人建房向使用预拌混凝土转移,预计与前四年相比,今后六年各区域预拌混凝土需求量将年均增长6%-10%左右(见附件9)。根据全省水泥消费结构,水泥总量的35—40%用于预拌混凝土,取湖州今后几年水泥需求量预测的下限值需用水泥380万吨,理论上年预拌混凝土需求量约在450—500万立方米;以上限值水泥需求量490万吨测算,理论上全市预拌混凝土需求约520—600万立方米。因此,根据对新增建筑工程量的预测,以及考虑政策不断完善和禁止范围扩大对预拌混凝土需求量逐步增长的因素,以2009年预拌混凝土供应量398万立方米为测算基数(见附件6),以年总供应量420万立方米至655万立方米为上下限,结合考虑经专家评估确定的湖州市各行政区域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能力合理布局权重比值,按年平均需求增长率6%-10%估算,与2009年相比,尚存一定的需求增长空间(见附件9)。

2.预拌砂浆发展与需求预测。根据经验数据每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需砂浆0.25吨,以2009年房屋开发竣工面积924万平方米计算,理论上需用砂浆231万吨/年。2009年市区房屋建筑竣工面积381万平方米,理论需用砂浆量为90万吨/年。

根据目前我市预拌砂浆发展的现状及2010年7月1日起市本级中心城市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砂浆,2011年各县城区禁止现场搅拌砂浆,预拌砂浆有一个需求逐步增长的过程。预测2010年需砂浆量20万吨,2011年后进入较快增长期。按预计建筑面积增长量并扣除禁拌区外的建筑面积,以年总需求量230万立方米为上限,结合考虑经专家评估确定的湖州市各行政区域预拌混凝土、预混砂浆生产能力合理布局权重比值,按年平均需求增长率10%估算,2015年全市最高理论需用砂浆量为230万吨/年,市本级理论最大需求量为100万吨/年(见附件10)。

四、发展目标和思路

(一)指导思想

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通过政府引导、政策调控、协调服务相结合,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我市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确保实现规划发展目标。总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原则,不断提升行业技术装备和质量水平,突出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实现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又好又快发展。

(二)发展原则

——坚持政府政策引导与企业主体相结合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发挥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调动企业发展与应用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企业在发展与应用领域中的主体作用。

——坚持合理布局、鼓励竞争与社会发展相适应原则。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要求,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需求、鼓励竞争、有利环保的原则,使产业布局与经济发展相匹配,防止出现产能严重过剩造成资源浪费和价格垄断,形成良好的竞争发展环境。

——坚持发展与生态平衡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应加大环境保护治理,新建企业应当符合发展规划以及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坚持技术进步原则。加速国内外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和吸收应用,推动生产和应用工艺装备水平升级换代和淘汰落后,提高产品质量。积极推动工业废弃物的再利用,推动生产企业及使用单位节能、清洁、环保的生产和应用方式,提高生产与应用的整体水平。

——坚持依法行政原则。把发展散装水泥、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作为提高社会环境意识,节约资源意识的重要过程,严格执行落实好《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提高行政水平,依法行政,促进发展。

(三)主要发展目标

2010年—2015年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散装水泥率保持国际先进水平,预拌混凝土全面普及,城市及主要建成镇建设工程全面推广使用预拌砂浆。散装水泥技术、装备水平、产品质量有较大提升。具体目标是:

1.主要产品量、率目标

——散装水泥供应总量:6427万吨以上(见附件4);

——年度平均散装率:85%;

——预拌混凝土供应总量:3173万立方米以上(见附件9);

——预拌砂浆生产总量:658万吨以上(见附件10)。

2.节能减排目标

根据浙江省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专业技术要点确定的节能减排量化指标及各产品目标供应量计算,规划期内节能减排目标值如下(见附件13)。

——减少水泥损失量和节约水泥使用量合计:513.5万吨;

——节约标准煤总量:145.5万吨;

——减少污染物排放量:减少工业粉尘排放:64.6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289.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2140.2吨。

3.工业废弃物循环再利用目标

——预拌混凝土利用各类废弃物:571.1万吨;

——预拌混凝土企业全面普及废水、废渣零排放。

4.农村散装水泥及乡镇预拌混凝土应用目标

——增加4个农村散装水泥供应站(企业);

——全市建成镇普及预拌混凝土。

五、重点工作

(一)合理布局,促进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健康发展

生产力的合理布局是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尤其是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具有对建设工程依附性强,销售半径小、不可长期储存、产品质量判断延后等不同于一般商品的特征。而且,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与预拌砂浆的质量是建筑质量的重要保证,盲目发展,不但会使区域性生产能力大量过剩,还会引发恶性竞争,给建设工程质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隐患。为此,国家对水泥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对预拌混凝土实行资质管理,国家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商贸发[2009]361号)文明确规定:各地要科学合理编制本市预拌砂浆发展规划,预拌砂浆生产企业要向所在城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并符合砂浆发展规划布局的要求。

1.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局

(1)预拌混凝土企业布局。至2009年底,预拌混凝土总生产能力为742万立方米,实际供应量397.59万立方米(见附件6),生产能力与市场需求比最小值为1:0.6,供应能力大于需求量,竞争条件充足。基于上述实际及规划期内工程建设对预拌混凝土实际需求预测,预拌混凝土仍应进行适度控制,总生产能力和市场需求仍应控制在1:0.6的范围内,以预测的规划期内预拌混凝土需求量为基础,以专家评估确定的湖州市各行政区域预拌混凝土、预混砂浆生产能力合理布局权重比值为指导,以新增生产能力单个混凝土搅拌企业年生产能力大于40万立方米/年为标准,根据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布局现状,合理规划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的布局(见附件8),防止产能过度扩张,造成供求失调,出现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的恶性竞争,给社会及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造成隐患。

2010年—2015年全市新增预拌混凝土布点要避免重复建设:根据规划市本级可增加2个生产点,即菱湖建成镇—练市域内新增1个年产40万立方米生产点,埭溪镇建成区新增1个年产40万立方米生产点;安吉县再新增2个年产40万立方米生产点(已建设);长兴泗安镇建成区和和平镇新增2个点。通过企业改造,适度提高现有企业规模,减少新增建设用地,提高规模效益。规划期内年预拌混凝土生产总能力应控制在1000万立方米左右(见附件8)。

(2)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布局。按照国家商务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商贸[2009]361号)和浙江省商务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浙商务联发[2009]81号)关于预拌砂浆项目设立前,要向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备案,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城市发展规划加强备案管理,并积极配合环保主管部门督促企业做好预拌砂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规定。

预拌砂浆企业布局:预拌(干混)砂浆存在长途运输易离析,造成质量不稳定的缺陷,预拌(干混)砂浆只能向周边附近区域和我市建设工程供应。以预测的规划期内预混砂浆需求量为基础,以专家评估确定的湖州市各行政区域预拌混凝土、预混砂浆生产能力合理布局权重比值为指导,以新增生产能力必须大于20万立方米/年为标准,结合考虑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的布局规划,确定2010-2015年湖州市各行政区域预混砂浆生产能力布局规划(见附件12),根据我市建设工程需求2010年—2015全市预拌砂浆应控制在13个点左右。其中,市本级控制在5个点、德清、长兴各3个点,安吉2个点。

(3)预拌混凝土、砂浆砂浆的布局和选择厂址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根据市场需求,合理控制生产能力,避免因盲目发展,引起恶性竞争,导致资源浪费。

——引导现有混凝土企业投资预拌砂浆生产线,延伸产业链,充分利用原有实验室的场地、设备和技术条件,尽量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节省投资。

——应符合湖州市城市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要求,根据湖州城市发展实情和需求量及区域道路交通运输状况进行布点。

——根据现有的预拌砂浆生产技术条件,年产20-30万吨规模的预拌砂浆生产线需要建设用地15亩,预拌砂浆生产需要用煤烘干砂子,年排放二氧化硫10-15吨。新建企业应符合环保部门对二氧化硫排放的总量控制和区域平衡。企业生产和运输应符合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的要求,保证与居民点、风景区、农作物种植区等环境敏感区域有足够的卫生保护距离。

——选址宜靠近河道、对外交通干线,依托良好的水路、道路交通运输,降低生产和运输成本,并尽可能减少城市交通压力,应有水源保护措施,做到废水零排放。

——新办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由市经委统一备案,必要时由市经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规划与建设局、市公安局联审后备案。预拌砂浆企业应达到《浙江省预拌(干混)砂浆生产企业推荐标准》的要求。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生产企业的普通散装砂浆发放能力必须达到100%。

2.农村发散点布局

农村散装水泥发展是我市今后六年内发展的重要增长点之一,要紧紧把握新农村建设的机遇,充分利用城市禁止现场搅拌创造的条件,加快散装设备向农村梯度转移步伐,增设农村散装水泥发放点。

利用现有水泥企业和粉磨企业,鼓励企业增加适用于农村的小型、便利、实用的散装设备设施,水泥企业直接向农村发放散装水泥点从2008年底的12个点,增加到16个点;鼓励利用小型乡镇水泥预制品、水泥制砖企业形成农村散装水泥发放点,形成农村散装水泥销售网络。

(二)加强协调管理,形成发展合力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工作是系统工程,需要建设、环保、公安、质监、交通等多部门的配合,为加强部门合作,应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工作联系制度,建立联合检查与行政执法机制。各相关部门应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的规定,履行职责,加强监督,形成促进发展的合力。

依法加强行政许可管理。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对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内的现场搅拌依法列入行政许可。

禁止现场搅拌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必须按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要求,上报投资计划、编制预决算、组织招标、投标、设计、施工及工程监理,加强源头控制。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应当按规定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行驶记录装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对行驶记录装置安装、运行等情况进行检查。散装水泥管理机构组织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专用运输车辆驾驶人免费进行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建立培训档案,提高车辆驾驶人安全技能,提高安全运行率。

(三)加强新技术推广运用,提高企业综合水平

1.支持水泥企业散装水泥技术改造。“十二五”期间年产百万吨水泥的企业,散装水泥发放能力均应达到90%以上,粉磨企业发散能力均应达到80%以上。散装水泥专项资金支持政策与水泥行业淘汰落后政策紧密结合,重点支持直径3米以上的水泥粉磨装备技术。全面推广节能、环保、高效的新型设备和技术。

2.鼓励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全面推广废弃物回收利用,实现废弃物和废水零排放。逐步推广全封闭的砂石库。新建预拌混凝土企业应建立全封闭的砂石库。预拌砂浆生产应达到环保排放标准。新建预拌砂浆企业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施工现场的砂浆储运、泵送设备应符合环境要求。

3.推广信息化平台建设。利用现在GPS网络平台对专用车辆进行安全、生产调度、油料消耗、物流管理,建设和推广信息化管理,逐步建立区域性调度平台。

4.加大淘汰落后工作力度。在规划期内淘汰收尘效果差的散装设施;逐步淘汰作坊式预拌砂浆企业。

(四)加强质量监管

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生产,不得超标准掺入混合物,保证生产、销售的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达到工程所需技术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计量监督。工程质量监理部门应加强施工现场制作试块的制作监督,试块应在工程监理单位现场监督下取样,严禁生产企业代为取样,取样试块按规定及时送检。散装水泥主管部门和建设主管部应加强对生产企业产品质量的检查,对质量管理差,危害和影响建筑质量的应当公布通报,并责令整改。对整改无效的应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五)完善环境保护措施

加强环境保护监管。生产企业要完善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储存和运输过程的清洁生产和环境保护管理。保持装备、车辆整洁,严禁运输途中撒漏物料和扬尘。在预拌混凝土企业和预拌砂浆企业推广大布袋收尘装置,最大限度降低粉尘。

使用单位要严格执行《湖州市市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暂行规定》,在施工现场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和设备,地面必须设有排水沟和集水井(沉淀池),按规定对车辆进行清洗。

环保、市容管理部门要加强监管,使环保措施落实到位。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执行《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

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市政府已出台《湖州市发展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从2010年3月1日起,将扩大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范围,市本级的各镇建成区,各县的镇建成区,禁止在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从2010年7月1日起,湖州中心城市(含南浔城区、织里镇区)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禁止在施工现场搅拌砂浆。2011年各县县城区实行现场“砂浆禁拌”。并根据预拌砂浆的发展,逐年调整扩大现场禁拌的范围。有关部门应按《办法》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禁止搅拌工作。

(二)加强政策引导,发挥专项资金杠杆作用

加强对建设工程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管理。根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将预收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列入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程序。要严格遵守散装水泥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积极引导企业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企业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技术改造及预拌砂浆发展有示范作用的项目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并适度向预拌砂浆倾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对使用包装水泥和包装砂浆的处罚规定,引导企业主动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砂浆。

(三)加强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价格监测和公布

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应根据实际按月测算发布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的价格信息。

市物价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预拌混凝土价格的监督,保护合理竞争,防止低于成本价倾销和哄抬预拌混凝土价格,禁止价格垄断。

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企业要应用新技术,改进和优化工艺,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劳动生产效率,为用户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

(四)加强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积极利用工业废弃物。对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利用粉煤灰、矿山废渣等废弃物生产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废弃物掺入达到国家规定比例的,且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按规定给予减免税;鼓励预拌混凝土企业实施生产过程中废水、废渣零排放,对经改造后验收合格的改造项目给予专项资金的支持;鼓励企业发展散装水泥,对散装水泥率高于70%的,按政策给予享受资源综合利用政策优惠;鼓励企业实施清洁生产,争创绿色企业,对通过清洁生产验收的给予奖励,对获得“省绿色企业”称号的,给予一定的散装水泥专项资金补贴。

(五)加强“主辅分离”试点引导

在已有“主辅分离”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鼓励企业将散装水泥运输、储存,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运输、泵送从主业中剥离,组建专业的运输及物流企业,通过企业的“主辅分离”,提高主业专业化程度,提升运输、储存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使物流向现代化水平迈进。对实施“主辅分离”的企业按市政府有关规定给予优惠。

(六)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发挥行业协会功能

加强对市水泥工业协会、市预拌混凝土协会的指导,将一些不应由政府承担的职能,移交给行业协会,完善行业协会的功能,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培养自律、诚信、规范市场秩序,促进企业合作中的作用,充分发挥协会在企业与政府间沟通的桥梁作用,推动行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服务、自我发展。

(七)加强宣传,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大力宣传《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充分发挥舆论导向与监督作用,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对宣传的投入,提高宣传质量与水平。要紧密结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大力宣传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的重要性,提高全社会各界环保和节约意识,形成散装水泥的良好的社会氛围。

(八)加强监督管理

散装水泥管理部门要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加强新建项目备案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生产项目、散装水泥中转配送站布局符合规划要求。

要依据《浙江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条例》及《湖州市发展散装水泥与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的规定,强化规划期内的监督检查,保证规划得到实施。

附件:1.2009年湖州市水泥生产能力布局现状

2.2001-2009年度湖州市水泥供应量及散装率表

3.2005-2009年度湖州市水泥销售情况表

4.2010-2015年度湖州市水泥供应量预测表

5.2005-2009年度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及供应量表

6.2009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布局现状

7.评估确定的各区域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力合理布局权重表

8.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布局规划

9.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需求量预测表

10.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砂浆需求量预测表

11.2010-2015年分年度预拌砂浆生产能力布局规划

12.2015年湖州市预拌砂浆生产能力布局规划

13.2010-2015年度规划期内湖州市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综合目标

附件1:

2009年湖州市水泥生产能力布局现状

指标

行政区水泥生产

总量

(万吨)熟料+粉磨、熟料粉磨站

数量(个)

企业数量(个)生产线(条)

市本级234.7719

德清589.44331

长兴342.51813

(其中:日产2000吨

以下2条)5

安吉91.39121

合计1258.11121826

数据来源:湖州市散装办网上直报系统

附件2:

2001-2009年度湖州市水泥供应量及散装率表

序号年份散装水泥供应量(万吨)散装率

12001150.7923.95%

22002301.0832.55%

32003487.4647.17%

42004672.3358.73%

52005771.3866.5%

合计2383.04

2001-2005年平均值476.6145.78%

62006870.2375.2%

720071000.0481.9%

82008974.3983.3%

920091076.0985.5%

合计3920.75

2006-2009年平均值980.1881.5%

数据来源:湖州市散装办网上直报系统

附件3:

2005-2009年度湖州市水泥销售情况表

序号年份供应量

(万吨)年增长率本地消费(万吨)对外销售(万吨)

数量占总量比数量占总量比

120051159.96345.3529.77%814.6170.23%

220061147.06-0.2%377.8632.94%769.2067.06%

320071211.555.4%386.7531.92%824.8068.08%

420081168.56-4.2%342.0829.27%826.4870.73%

520091255.287.6%376.4829.99%878.8070.01%

平均值1188.481.7%365.7030.78%822.7869.22%

数据来源:湖州市散装办网上直报系统

附件4:

2010-2015年度湖州市水泥供应量预测表

序号年份供应总量

(万吨)本地消费

(万吨)对外销售

(万吨)散装水泥量

(散装率85%)

测算基数1188365823

1201012083838251027

2201112284028261044

3201212494228271062

4201312704438271080

5201412924658271098

6201513144888261117

合计7561260349586427

1.供应总量以2005-2009年度平均值为基数,以年平均增长率1.7%增速测算。

2.本地消费按规划期内年均增长5%测算。

3.根据表2,2006-2009年散装水泥供应总量3920.75万吨,预计2006-2010年散装水泥供应总量为:4947.75万吨。

附件5:

2005-2009年度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及供应量表

行政区

年份市本级德清长兴安吉

生产

能力供应量生产

能力供应量生产

能力供应量生产

能力供应量

200526893.1112027.833511.8500

2006268162.7312035.416521.5100

2007312171.9912051.8711050.10506.26

2008312191.3212053.6015877.755027.98

2009312196.8015560.40225109.135031.29

数据来源:湖州市散装办网上直报系统。

其中:2006-2009年预拌混凝土供应总量1248.14万立方米。

单位:万立方米。

附件6:

2009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布局现状

指标

行政区设计生产

能力总量

(万立方米)占总量比供应量

(万立方米)生产效率搅拌站数量

(个)

市本级31242.0%196.7963.1%6

德清15520.9%60.3939.0%4

长兴22530.0%109.1348.5%4

安吉506.7%31.2862.6%1

合计742100%397.5915

数据来源:湖州市散装办网上直报系统

附件7:

评估确定的各区域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力合理布局权重表

指标

行政区人口数量区域位置经济发展小计各区域

权重比值

平均分平均分平均分

市本级10541938.8%

德清4341122.4%

长兴6331224.5%

安吉412714.3%

合计24121349100%

附件8:

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布局规划

指标

行政区生产能力总量搅拌站数量完成布局后合计占总

量比

原有新增原有新增生产能力总量搅拌站

数量

(万立方米)(万立方米)

市本级3128062392838.4%

德清1554041195519.1%

长兴2258042305629.8%

安吉508012130312.7%

合计742280157102222100%

目标:生产能力1022万立方米,混凝土供应量655万立方米;搅拌站总数22个。

附件9:

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混凝土需求量预测表

行政区

年份市本级德清长兴安吉合计

测算基数196.860.40109.1331.29398

20102106511035420

20112257212038455

20122408013045495

20132559014065550

201427010014880598

201529012015590655

合计14905278033533173

2015年区域

产能占总量比44.3%18.3%23.7%13.7%100%

单位:万立方米。

附件10:

2010-2015年湖州市预拌砂浆需求量预测表

行政区

年份市本级德清长兴安吉小计

20108-5-13

201120310235

2012381218674

201362202914125

201490254224181

2015100475330230

合计31810715776658

单位:万吨。

以上需求预测不包括销往市外数量

附件11:

2010-2015年分年度预拌砂浆生产能力布局规划

行政区

年份市本级德清长兴安吉

生产

能力砂浆厂

数量生产

能力砂浆厂

数量生产

能力砂浆厂

数量生产

能力砂浆厂

数量

2010603002010

2011804201402201

20121205402603201

20131205703704502

20141205703704502

20151205703704502

生产能力单位:万吨。

附件12:

2015年湖州市预拌砂浆生产能力布局规划

指标

行政区2015年完成布局后合计区域生产能力

占总量比

生产能力(万吨)砂浆厂数量

市本级120538.7%

德清70322.6%

长兴70322.6%

安吉50216.1%

总计31013100%

目标:生产能力310万吨/年,砂浆供应量230万吨/年;砂浆厂数量13个。

附件13:

2010-2015年度规划期内湖州市

散装水泥与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发展规划综合目标

序号指标指标值备注

1水泥供应总量7561(万吨)

2水泥散装率平均值≥85%

3散装水泥供应总量6427(万吨)

4预拌混凝土生产能力总量1022(万立方米/年)新增280(万立方米/年)

5预拌混凝土供应总量3173(万立方米)

6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数量22(个)新增7(个)

7预混砂浆生产能力总量310(万吨/年)

8预混砂浆供应总量658(万吨)

9预拌砂浆厂数量13(个)

10节约标煤总量145.5(万吨)

11节约水泥总量513.5(万吨)

12减少水泥粉尘排放总量64.6(万吨)

13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总量289.2(万吨)

14减少二氧化硫排放总量2140.2(吨)

15工业废弃物利用总量571.1(万吨)

注:以上节能减排利废数据测算系根据浙江省编制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发展规划专业技术要点确定的节能减排量化指标计算。各节能减排量化指标如下:

1、每万吨散装水泥减少水泥损耗360吨;每万吨散装水泥总节约标准煤为:153.29吨;每万吨散装水泥减排水泥粉尘:100.5吨;二氧化碳:450吨;二氧化硫:0.333吨。

2、每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可节约水泥量800吨;折节省水泥生产综合耗标准煤为:133.09吨;每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综合利用工业固体废物1800吨。

3、每万吨预拌砂浆可节约水泥量430吨;折节省水泥生产综合耗标准煤为:71.53吨。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