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1-10-21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2011-2015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
(2011—2015年)
战略性新兴产业是引导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和重要增长点,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推进我市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战略意义。为进一步抓住机遇,明确方向,突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经济总量和经济质态的“双跨越”,根据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目标,特制定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计划。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握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历史机遇,整合集聚产业发展优势和要素资源,加快发展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重点领域,以招商选资为突破口,以项目建设为支撑,以自主创新为动力,以集约、集聚、集群发展为方向,深化体制创新、机制创新、技术创新和金融创新,加快建设一批大项目和重点产业园,着力打造千亿级产业和百亿级企业,实现湖州市“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目标。
二、发展目标
(一)产业规模迅速扩大。到2015年,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2500亿元以上,力争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实现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000亿元、1000亿元、500亿元。用五年时间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双倍增”。
(二)竞争实力大幅增强。到2015年,着力培育50家以上竞争力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创新型企业。全市销售收入超50亿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达到12家以上,其中超百亿元的龙头骨干企业达到5家以上。
(三)产业集聚度明显提高。到2015年,力争建成销售收入50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园1—2个,销售收入超200亿元的特色产业园2—3个,销售收入超100亿元以上的特色产业园5—6个;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内战略性新兴产业占工业的比重达到60%以上。形成优势明显、各具特色的产业区域分工发展格局。
(四)产业投入不断加大。到2015年,完成千万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工业投入850亿元,亿元以上重大项目投入450亿元,其中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项目投入分别达到150亿元、220亿元、80亿元。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内外资实到资金450亿元。
(五)创新能力显著增强。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超3%;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达到70家以上,其中在行业内有影响力的达10家;建设5个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动态引进和培育100名在产业创新上有影响力、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入选省级以上“千人计划”达20人左右。
三、发展重点
(一)先进装备
重点领域:数控机床、电梯、汽车配件、工程机械和关键(重型)装备部件。
产业规模:至2015年,力争全市先进装备产业实现规模以上销售收入1000亿元。其中,2011年先进装备销售收入259亿元以上,2012年先进装备销售收入360亿元以上。
重点园区:建设德清临杭工业区、临港产业带、临沪工业区、杨家埠工业区。重点推进临沪节能电梯产业园、青山机电制造特色产业园、临杭装备制造产业园等特色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建设。至2015年,力争建成2—3个100亿元以上的产业基地。
龙头企业培育:做强做大巨人控股、诺力机械、佳雪电机、镭宝机械等现有企业;加快建设阿祥集团、天马控股、三一装备、辛子精工、亚太机电等新建企业。至2015年,培育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6家,其中超百亿企业2家。
技术突破:重点开发中高档数控成套设备;高可靠性数控系统和驱动器;高速、低噪音、无对重(平衡)、无轨道、能量反馈电梯制造技术和通用型远程维保控制系统;大吨位、长跨度部件焊接、涂装、柔性加工制造工艺等。
节能降耗:推广运用节能工艺和设备。引导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鼓励企业采用与资源再生利用相结合的装备、节煤节电技术装备、废气废物处理与能源回收相结合的装备、减少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技术装备等。
环境保护:培养一批示范型龙头低碳装备制造业企业,逐步提高装备制造业的环保集中度;重点淘汰装备制造过程落后的表面处理生产工艺,大力推广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加强电镀行业区域布局和整合提升,提高装备制造工艺和产品整体水平。
(二)新能源
重点领域:光伏产业、新型动力电池、LED新光源、新能源汽车。
产业规模:至201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其中,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266亿元以上,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380亿元以上。
重点园区:建设湖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康山工业区、吴兴东部新区、南浔临沪工业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重点推进吴兴东部光电产业园、康山新能源产业园建设,加快长兴吴山、郎山动力电池产业集群提升。至2015年,力争形成500亿元以上、20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上规模的产业基地各一个。
龙头企业培育:做强做大恒基光伏、贝盛光伏、微宏动力、天能集团、超威集团、江森自控、晶日照明等现有企业;加快建设汉能光伏、吉阳恒基、万马集团、浙江新能汽车等新建企业。至2015年,培育销售收入超50亿元企业8家,其中超百亿龙头企业3家。
技术突破:提高晶体硅太阳能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重点开发逆变器、电能智能化管理系统;非晶硅电池、高效叠层硅薄膜电池,重点突破多晶硅薄膜太阳能电池等技术;重点突破发展镍氢电池、锂离子动力电池、大容量高功率长寿命高性能电池等新型动力电池及关键材料;LED重点突破中高端的封装技术,大功率白光LED和大尺寸LED背光源等产品的应用;以新能源汽车的电池、电机、电控等关键零部件为突破口,力争在纯电动汽车领域取得突破,并适时启动燃料电池车开发。
节能降耗:动力电池行业淘汰所有高能耗、低效率的落后生产工艺和设备;引导产业集聚发展,基础设施共享;积极推广高效、低成本光伏、光热等实用技术及相关产品,支持光伏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
环境保护:重点在行业内建立和完善重金属污染治理和卫生防护网络,有效保障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在动力电池和光伏产业,加强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的改进,有效控制和减少生产过程中的酸雾排放。
(三)生物医药
重点领域:生物技术药物、新型疫苗、基因工程药物、干细胞及再生医学技术、生物诊断试剂、新剂型药品、现代中药及天然提取物、医疗器械。
产业规模:至2015年,力争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500亿元以上。其中,2011年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160亿元以上,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销售收入达到210亿元以上。
重点园区:重点建设南太湖生物医药产业园、德清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至2015年,建成2个100亿元以上并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生物医药特色产业园。
龙头企业培育:做强做大升华拜克、数康生物、佐力药业、我武生物等现有企业;加快建设金诺康、金时代、特瑞思等新建企业。至2015年,培育销售收入超10亿元企业5家,其中超30亿龙头企业1家。
技术突破:重点开发重大疾病、传染病等人类疾病诊断试剂(芯片),新型疫苗、生物技术药物、干细胞及再生医学技术;大力创新和应用生物药物(农、兽药)绿色生产工艺,大幅度降低药物生产成本、减少环境影响。
节能降耗:大力实施清洁生产,加快淘汰与现代生物医药不相适应的技术落后、资源利用效率低、环境污染严重的工艺、设备和装置;积极采用节能降耗明显的重大工艺改进技术;新建企业必须落户集中供热区域内。
环境保护:加强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积极支持废弃物利用改造项目,有效减少环境污染因子;新建项目(包括改、扩建项目)必须积极采用新工艺、新技术,充分考虑循环利用,实行污染物最小量化的清洁生产。
四、重点任务
(一)加快产业平台建设
以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国家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为重点,加强特色产业生态工业园建设,提升产业承载能力。一是加快推进特色产业园建设。突出规划引导,重点建设吴兴东部光电、吴山新能源、临沪节能电梯、临杭装备制造、南太湖生物医药等八个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工业园。到2015年,力争完成开发面积30平方公里以上,基础设施投资40亿元以上;以临沪节能电梯、临杭装备制造为核心,初步建成全国电梯产业新高地和环杭州湾先进装备产业基地;以东部光电产业园为核心,初步建成长三角地区乃至全国的光伏和LED产业生产基地;以南太湖生物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园为核心,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生物医药高技术产业基地。二是着力推进工业平台整合提升。打破行政区域限制,整合各工业区块,高起点、高标准地推进南太湖产业集聚区建设,到2015年,集聚区内基本建成康山精密装备、临港装备、长兴李家巷电气机械等9个专业园。三是着力推进产业公共软平台建设。加快南太湖科创中心等新兴产业孵化器建设,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初创企业及项目的引进孵化。深化与浙江大学、中科院等合作,继续推进我省与中科院的“432”合作计划,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共建若干个带动作用强、辐射效益大的创新平台,加快建设一批新的公共服务平台和区域创新服务中心。
(二)加大招商选资力度
以产业选资为重点,健全招商机制,着力引进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和大型龙头企业。一是深入推进产业招商。健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工作机制,每年发布产业招商重点和招商目标。探索招商选资综合评价体系,重点在产业升级、创新能力、环境保护、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社会责任、投资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择优选择内外资项目。到2015年底,力争5000万元以上项目实到内资250亿元,1000万美元以上项目实到外资20亿美元。二是强化招商跟踪服务。建立“储备项目常对接、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促落地、落地项目早竣工”的有效工作管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重点跟踪力诺集团、幸福机电等重大在谈项目,力争在“十二五”开局之年正式签约和落地;重点跟踪吉阳恒基、特瑞思药业、阳城聚光等重大已签约项目,做好项目落地到开工建设的全过程服务;重点跟踪三一重工、汉能光伏等在建项目,加快推进项目竣工投产,力争在“十二五”期间释放全部产能。三是加强与大企业对接合作。以南太湖产业集聚区、特色产业生态工业园为载体,重点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与央企、国际国内500强等大企业对接,加快推进“三个一批”项目。“巩固一批”,加强央企对接合作项目推介会20个签约特色产业项目的有序推进,确保70%完成前期,50%进入实施;“签约一批”,每年举办对接合作洽谈会,确保央企重大项目签约达12个以上,其中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5个以上;“储备一批”,谋划、编制我市央企对接合作项目,拓展现有各种招商载体,提高项目吸引力和招商成功率。
(三)加大产业有效投入
以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加快投资结构转变。一是强化产业投资导向。制定出台《湖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1—2015年)》,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入到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继续执行项目联审制,严格控制投资强度低、产出小、能耗高、污染大的“低小散”项目投入。通过“增量优化、存量提升”,逐年增加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比重,力争“十二五”期间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产业千万元以上项目投入占比达到50%以上。二是加大项目推进力度。切实抓好重点项目的实施,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为主攻方向,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重点项目专项计划,五年累计实施亿元以上重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100项以上;切实抓好一批重大项目的储备,加强与央企、上市公司、投资机构和科研单位的对接,着力引进龙头型、基地型、首创型项目,带动东部光电、临沪节能电梯、南太湖生物医药等产业园的形成。三是着力破解土地制约。加大推动“零征地技改”的工作力度,缓解土地要素制约,每年组织实施一批“零征地技改”专项项目,加大“零征地技改”示范项目的奖励力度;突出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力争项目投资强度达到250万元/亩以上;加大盘活存量闲置土地,建立相关退出机制,盘活利用,不断提高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五年累计盘活存量土地5000亩以上,努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腾出用地空间。
(四)注重行业龙头企业培育
以培育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为重点,充分发挥其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强做大做优。一是强化龙头企业发展规划。指导和帮助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编制企业战略发展规划,明确企业发展战略、发展目标、技术突破和重大投资项目等,引导企业发展方向与产业发展方向相衔接。到2012年计划超百亿企业全部完成战略发展规划。二是推动企业兼并重组联合。推动与央企、军企、国际国内500强等大型企业的战略合作,支持龙头骨干企业强强联合,以及通过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实施企业兼并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三是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围绕品牌建设,加强质量管理,对产品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售后服务等全过程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制定和实施名牌创建方案,经培育和扶持达到条件的,及时推荐参与国家和省名牌评选,争取到“十二五”末龙头骨干企业均有1个以上国家级品牌。
(五)夯实产业发展基础
以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为重点,加强产业集群环境建设,拓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和产业链。一是加强创新型小企业培育。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开展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每年培育“省级创新型示范企业”5家、“自主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浙江省成长型企业”100家左右、“成长之星”企业10家左右,力争五年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300家。二是加强产业分工合作。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库,多方位大力整合中小企业,引导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的“小巨人”方向发展。推动产业配套本地化,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集中度,搭建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合作交流平台,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大集团广泛开展有效对接、协作配套,延伸产业链,提升竞争力,逐步形成以大企业为主导、大中小企业专业分工与产业化协作紧密关联的产业群体。三是优化小企业发展环境。引导和鼓励在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区、专业园区内设立融资担保机构,优先保障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融资。力争每年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提供担保融资达到全市融资性担保总额的5%以上,在“十二五”期间累计达到40亿元。推动小企业创业基地等孵化器建设,同时,对成长性好的企业在创业辅导、人才培训、品牌建设、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创造更好条件。
(六)增强产业创新能力
以产品创新为重点,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为载体、人才培养为保障,加速创新成果的产业化。一是提升企业研发能力。加大产品开发力度,每年组织开发新产品100项以上,其中60%以上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同时,围绕产品形成知识产权,5年累计授权国家专利2000项,其中发明专利200项。围绕重点突破的关键技术,每年组织实施一批技术创新项目,5年累计实施重点技术创新项目100项以上。二是强化创新载体建设。以企业研发平台培育为载体,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每年认定省级以上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10家左右,到2015年,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实现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博士后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全覆盖,为龙头企业开发前沿技术、引领产业发展提供创新合作平台。三是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深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紧密协作的产学研体系,强化企业外部技术支撑体系,积极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到2015年累计实施产学研合作专项100项以上,拥有省级以上技术中心的企业与国内外100家以上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
(七)促进生产与服务联动发展
以“两化”融合为重点,大力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工业设计、研发服务、管理咨询等生产性服务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支撑。一是推进信息技术在产业中的应用。组织100项战略性新兴产业信息化示范项目,重点推进计算机辅助制造、柔性制造系统、嵌入式系统等信息技术在先进装备制造环节中的推广应用;生产过程自动化、全程在线检测等信息技术在生物医药和新能源领域的应用。培育一批信息技术应用水平高、市场竞争力强的典型示范企业,力争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信息化管理全覆盖。二是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推进企业分离发展服务业,培育专业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和引进一批科技研发、现代物流、贸易营销、设计策划、后勤管理、风险投资等专业服务骨干企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专业服务保障。三是大力发展工业设计。鼓励行业内龙头企业与工业设计企业、高等院校开展工业设计项目合作开发与应用,支持工业设计人才培养,推进产品功能、结构、外观、包装等的集成创新,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率先在具有相对完整产业链和服务网络的动力电池、太阳能产业中,探索生产与服务业的联动发展模式。
(八)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
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在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行业中,大力推广应用节能低碳技术,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环保示范项目,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工艺装备先进,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示范企业。一是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应用。积极推广应用变频调速、能量系统优化、智能化控制、洁净燃烧、余热回收利用等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推进炉窑节能改造,鼓励企业采用新型保温材料,推进行业清洁生产,每年组织实施100项重点节能技改项目,树立一批节能示范企业。二是强化源头控制。落实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控高耗能项目引进,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所有新建项目单位产品能耗应当达到行业领先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1吨标煤及以上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实行用能等量替代或减量替代,淘汰落后产能腾出的用能空间,优先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三是强化节能服务。组织开展行业节能经验交流,对关键技术工艺进行攻关。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节能管理制度,强化能源计量、统计分析。摸清全市机电设备现状,制定淘汰类机电设备改造方案,督促企业及时淘汰落后机电设备。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全社会力量确保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双倍增”目标。一是完善领导推进机制。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健全“六个一”的培育发展推进机制,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由一名市领导牵头、一个专项协调推进小组主抓、一个部门主推、一个发展规划引导、一个保障体系扶持、一个工作推进计划实施。二是完善年度推进计划。每年排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分年度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和主要任务,加大年度考核力度,采取扎实有效的具体措施,推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三是完善发展软环境建设。以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为宗旨,不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创新服务方法,加快推进政府职能的不断优化,加强城建规划、道路交通、电力设施、居住服务等软环境建设,建立和完善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二)集中资源,加大要素保障力度
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要素配置,努力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争取更大的发展空间。一是优先要素保障。突出先进装备、新能源、生物医药三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突出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园,优先安排项目用地;在确保节能措施与能效指标落实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战略性新兴产业用能计划;加快约束性政策的执行,尤其要加大力度严格执行节能降耗、差别电价、环境保护等约束性政策,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腾出发展空间。二是优先落实政策。贯彻落实国家有关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工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湖政发〔2011〕6号),逐步完善财政支持方式和政策体系,力争财政支持资金逐年提高;加大LED、光伏、建筑太阳能热水器等产品的政府示范性应用;在同等条件下,政府优先采购电梯、医药等本地化产品。三是优先向上争取。积极向上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认真研究分析国家产业政策,准确把握资金投向,全市各相关部门要紧紧抓住省级以上政策支持动向,优先推荐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或企业。
(三)加大培育,加强人才队伍支撑
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的有效机制,切实适应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需求。一是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突出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健全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的企业家培养体系。加强企业家培训、交流和考察,强化创新创业氛围,以企业家俱乐部建设为载体,健全企业交流活动的平台,着力建设一支有境界、有眼界、有能力的企业家队伍。二是加强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强化“5155产业英才”培养工程和“365技术创新团队”培养计划,突出先进装备、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产业,通过分类培训、柔性挂职、技术交流等形式,不断提高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水平和研发能力。以创新项目、技术(研发)中心建设等为抓手,加强技术人才的团队建设。三是加强高层次企业人才引进。认真实施“南太湖精英计划”等一系列引才计划,结合《湖州市引进和培养高素质人才实施办法》(湖政发〔2004〕27号)的精神,以优惠的政策和宽松的环境,吸引国内外一流经营管理人才和符合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技术人才来我市创业。到2015年,引进培养100名产业英才、50个优秀技术创新团队,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创新举措,着力拓宽融资渠道
进一步创新金融支持方式,积极培育全市多层次金融市场,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一是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对接机制,加大金融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创新金融机构定向融资、新增融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本地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金融支持方式和渠道,加大对先进装备、新能源和生物医药产业重点项目的信贷投放,确保每年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投放占工业总信贷投放的50%以上。二是强化多层次融资功能。组织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信贷方式创新,加大力度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积极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探索股权投资基金、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等,逐步完善多层次投资体系。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三是强化企业上市融资。按照“优选一批,培育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培育机制,推动未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每年通过股份制改造企业不少于3家,上市辅导备案企业不少于2家,境内外挂牌上市企业1-2家以上,力争5年内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10家以上。对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优先给予政策支持。大力开展未上市公司股份转让工作,积极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强上市企业与“南太湖精英计划”等项目的对接,通过项目注入再融资的方式,充分发挥已上市企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中的作用。
附件:
1.湖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县区主要目标(2011-2015年)
2.湖州市“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生态工业园重点培育名单
3.湖州市“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大企业重点培育名单
4.湖州市“十二五”期间亿元以上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