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的批复

颁布单位: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中心城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的批复

甬政发〔2014〕114号

市通信管理局:

你局《关于要求审批宁波市中心城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的请示》(甬通〔2014〕10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审议,决定批准《宁波市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2012~2020)》(以下简称《规划》)。

科学合理编制通信基础设施专项规划,对于依法保障通信基础设施规范建设、安全运行和共建共享,加快“智慧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该《规划》指导思想明确、布局合理、重点突出,与相关规划有较好的衔接,与城乡总体发展相协调,编制内容和深度达到了相关规划要求,可以作为下阶段通信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的依据。

接文后,请按照批准的《规划》,严格依法监管,认真组织实施。

宁波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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