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04-29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14〕6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4月29日
绍兴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4年修订版)
2014年4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指导思想
1.4工作原则
1.5适用范围
1.6事件分类分级
1.6.1特别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Ⅰ级)
1.6.2重大突发环境事件(Ⅱ级)
1.6.3较大突发环境事件(Ⅲ级)
1.6.4一般突发环境事件(Ⅳ级)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2.1.1市环境应急指挥部
2.1.2市环境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
2.1.3市环境应急指挥部组成
2.1.4各成员单位职责
2.2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2.3区、县(市),市直开发区应急组织机构
2.4现场指挥部
2.5应急工作组
2.6专家组
3应急准备
3.1预案准备
3.2值守准备
3.3联动机制
3.4应急救援队伍
3.5科技准备
3.6物资装备准备
3.7应急资金准备
3.8安全防护
4预防、监测、预警
4.1信息监控与报警
4.2预防
4.3监测
4.4预警
4.4.1预警分级
4.4.2预警发布和终止
4.4.3预警响应
4.4.4预警支撑系统
5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1.1Ⅳ级应急响应
5.1.2Ⅲ级应急响应
5.1.3Ⅱ级应急响应
5.1.4Ⅰ级应急响应
5.1.5特殊应急响应
5.2信息报送与处理
5.2.1突发环境事件报告时限和程序
5.2.2报告内容与方式
5.3应急处置
5.3.1现场应急处置原则
5.3.2先期处置
5.3.3现场指挥协调
5.4现场控制与处置
5.5应急监测
5.6污染处置
5.7响应升级
5.8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5.9应急终止
5.9.1应急终止的条件
5.9.2应急终止的程序
6后期处置
6.1善后处置
6.2保险
6.3调查评估
6.4奖惩
7应急保障
7.1通讯保障
7.2装备物资保障
7.3队伍保障
7.4交通运输保障
7.5资金保障
7.6技术保障
7.7医疗卫生保障
8宣传教育、培训与演练
8.1宣传教育
8.2培训
8.3演练
9附则
9.1预案管理与更新
9.2预案实施时间
9.3预案的解释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防范突发环境事件特别是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及时、有效处置突发环境事件,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降低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17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浙江省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绍兴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为目标,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本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应对能力。
1.4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作为所有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实施全过程应急管理,加强对突发环境事件潜在危险源的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风险体系,强化、落实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建立环境安全风险管理制度,积极预防、及时控制、消除隐患,提高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和处理能力,尽可能避免或减少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影响。
(2)统一领导,分级响应。充分发挥地方政府职能,坚持属地为主,实行分级响应。建立市、县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体系,形成分级负责、分级响应、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体系。
(3)科学管理,分类处置。针对不同污染源造成的环境、生态、核放射性等污染特点,实行分类管理,充分利用各部门(单位)的专业优势实施应急处置,最大程度消除或减轻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危害及社会影响。
(4)平战结合,专兼结合。积极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组织、物资和技术准备,加强培训和演练,充分利用现有专业环境应急救援力量,整合环境监测、监察队伍,鼓励实现一专多能,建立平战结合和专兼结合的专业应急处置队伍和专家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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