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绍政办发〔2009〕165号
颁布日期:2009-09-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绍政办发〔2009〕1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开发区暨整合提升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浙江省开发区整合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的要求,市政府决定在袍江工业园区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市开展开发区(园区、下同)整合提升工作。为规范、有序、扎实推进我市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规划先行、功能叠加、产业错位、分级互动、空间整合、管理合一、城乡统筹的原则,分步实施各开发区的整合,最大限度提升和发挥开发区有限资源的整体产出效能。在符合国家现行法规政策和各类专项规划框架下,以创新思维和开拓精神扎实做好整合提升工作,充分发挥和依靠各级政府及开发区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强市级相关部门的协调支持,适时适度、有效有序地推进各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整合功能,集约发展。通过整合功能雷同、特点互补的开发区,拓展发展空间,实现功能叠加和优势再造,适当控制各类开发区的数量和规模,通过产业集聚形成规模效应,促使其实现内敛式、集约式发展,满足城乡统筹、农村城市化的发展需要。

(二)突出创新,科学发展。把推进开发区自主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途径和突出抓手,坚持好中求快、优中求进,着力推进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实现速度和质量、结构、效益的统一。

(三)引领开放,率先发展。更好地发挥开发区在对外开放和区域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以开放促开发,以开发促开放,继续保持开发区在所在区域的率先发展态势,进一步确立我市开发区在全省开发区中的优势地位,培育实力较强的开发区参与国家同类区域竞争的能力。

(四)以人为本,和谐发展。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摆在开发区建设发展的重要位置,推进开发区产业和谐、生态和谐、社会和谐,使开发区在壮大公共财力、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保护环境、统筹城乡发展和城市化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让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从开发区整合提升中获得更多的实惠。

(五)分类指导,整合提升。统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发展层次开发区的发展,根据开发区具体发展阶段、发展特色和发展需要,采取具体政策措施,加强引导和协调。以项目建设为重点,以整合提升为契机,以新城打造为方向,推进开发区互动发展,形成以强带弱、资源共享、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三、工作目标

(一)资源整合。通过资源优化配置、要素重新组合,拓展我市开发区的发展空间。

(二)产业提升。促进我市高新技术产业、现代商贸产业和区域优势产业的加快发展。

(三)体制创新。形成有利于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

四、整合形式

(一)就近整合。开发区周边有可供开发利用的较大功能区块,可以依托开发区现有基础设施采取滚动式向外延伸,形成A+A的点轴式发展模式。

(二)异地整合。开发区附近可开发利用空间不大或开发成本过高,可以依托开发区资本运作和人力资源优势采取跳跃式向外拓展,形成A+B+C的组团式发展格局。

五、工作计划

把整合提升作为推进新一轮开发区建设工作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力度,按照《浙江省开发区整合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要求,在2011年前分批完成对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工作。今年至少完成三个省级经济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9月底前,制订下发开发区整合提升实施方案,完成对整合提升工作任务的部署。

(二)9月底前,各开发区在自我条件对照的基础上,由各县(市、区)政府进行自我评估,确定本年度整合提升的开发区。完成实施整合提升的具体工作方案并报市政府。

(三)按照“有条件、有能力”的原则,在各地上报工作方案的基础上,反复比较,认真筛选,确定整合提升工作分步实施对象,市有关部门联合会审后,分批上报省政府批准实施。

(四)及时总结经验,完善措施,切实完成各开发区的整合提升工作。

七、实施条件

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的对象是:清理整顿后经国务院重新核准公布的省级开发区,且整体发展水平较高,节约集约用地较好,核准面积基本开发完毕,急需拓展发展空间的开发区。具体申报条件:一是规划基本符合要求,与土地、建设、生态等相关规划没有大的冲突;二是可用空间较大,有可供未来5年左右开发利用的有效承载空间;三是产业定位较高、布局合理,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四是体制基本理顺,能保障整合提升工作顺利开展。

八、工作方案

各县(市、区)确定整合提升单位后要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内容包括:整体发展水平、审核批准面积、已经建成面积、正在开发面积、实际可用面积、授权托管面积、领导管理体制、相关规划情况、产业发展定位、资本运作能力、促进政策措施等,填写《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并附整合提升区域范围平面示意图。以县(市、区)政府名义将整合提升单位和工作方案(一式20份)于10月20日前报市政府。

九、总体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不仅是解决当前我市开发区发展空间不足、体制优势弱化、产业层次偏低的当务之急,也是关系到绍兴未来工业发展空间和经济增长潜力的长远之策。各县(市、区)务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做好整合提升单位的筛选申报、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协调解决好整合提升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并将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在各自职能范围内研究制定鼓励支持整合提升的政策措施,加强对整合提升工作的指导帮助和督促检查。

(二)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各地制定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方案,要兼顾整合与提升两个方面。整合要素资源,应包括整合土地资源、行政资源、政策资源、招商资源、人力资源、资金资源、管理资源等各方面资源;提升发展水平,应包括提升规划建设、招商引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集约用地、生态环境、办事服务等各方面水平。整合提升工作方案,要充分体现以整合拓空间、聚要素,以提升促创新、促发展。

(三)创新领导管理体制。各县(市、区)要认真研究有利于开发区最大限度发挥整合提升效益的领导管理体制,赋予开发区必要的经济社会管理权,以行使开发区统筹发展的职能。开发区要继续保持“精干、高效、务实”的管委会体制,建立完善统一权威的决策机制、灵活便捷的运行机制和高效务实的服务机制。

(四)统筹兼顾各方利益。开发区整合提升涉及到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关系调整,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是确保开发区整合提升工作顺利进行的前提。要把政府积极引导与市场配置资源有机结合起来,按照“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与区域范围内的行政主体或经济组织达成合作共识和契约;按照“以人为本、以民为先”的原则,特别关注和维护被征地农民和整合单位员工的利益,共同构筑和谐开发区。

附件:1.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2.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单位基本情况表

3.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内容说明

附件1:

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何中伟

副组长:王建新市政府

章光华市外经贸局

成员:楼灿忠市发展改革委

商城飞市经贸委

姚冬而市国土局

周筱芳市规划局

邱志荣市水利局

朱之快市林业局

钱肖华市外经贸局

肖理生市环保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钱肖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绍兴市开发区(园区)整合提升单位基本情况表

金额单位:亿元、亿美元

单位名称设立时间

发展现状

(2008年)工业总产值财政收入实际外资

工业增加值出口总额实到内资

土地面积

(平方公里)审核批准已经建成正在开发

实际可用

(亩)授权托管计划整合

资本运作资金盈余或负债情况可用和可变现资金年度可融资规模

管理体制当地党政领导在开发区兼职情况

开发区管委会主持工作领导职级

开发区管委会内设管理机构情况

相关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城乡建设规划情况

海域利用总体规划情况

林地保护利用规划情况

自然保护生态平衡情况

产业体系现有主导产业情况

未来重点发展产业

整合形式就近整合情况

异地整合情况

附件3:

绍兴市开发区(园区)

整合提升单位基本情况表填报内容说明

一、土地面积

1.“审核批准”指经省政府或国务院审核批准面积(即:国土资源部公告的“四至”范围);

2.“已经建成”指基本完成基础设施和道路框架的面积;

3.“正在开发”指正在进行土地平整和基础设施建设的面积;

4.“实际可用”指整合后开发区可以统一调配使用、安排落地项目的面积;

5.“授权托管”指地方政府通过行政授权委托开发区进行管理的区域面积;

6.“计划整合”指基本符合“两规”准备申报整合的区块面积。

二、资本运作

1.“可用”指当地政府扶持补贴资金和上缴财政收入中可留用资金,“可变现”指通过土地招拍挂等方式可获得的资金;

2.“年度可融资规模”指预计当年从银行和其它融资机构可获得的贷款额度。

三、相关规划

主要指开发区正在开发建设的区域、特别是今后准备整合的区块,与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海域开发、林地保护、生态平衡等相关规划进行衔接和调整的情况。

四、产业体系

1.“现有主导产业”指目前开发区内规模以上企业已形成的主导产业;

2.“未来重点发展产业”指开发区根据市五大产业发展规划、本地产业发展趋势今后准备重点发展的产业。

五、整合形式

应说明整合后开发区与乡镇(街道)等行政主体关系、与托管的各类功能区、现有建设用地的关系,以及参与低丘缓坡和滩涂资源开发利用情况。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