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4-09-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关于建立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的领导,更好推动社会办医项目的落地,助推台州健康服务业的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台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联席会议由分管副市长为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卫生工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主要负责人为召集人,市编委办、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地税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卫生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国税局、市金融办、市消防支队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分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担任。

二、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总召集人或委托召集人召集召开;

(二)联席会议主要内容:学习贯彻国家、省、市有关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政策精神;各成员单位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和检查,分析存在问题,研究、协调解决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措施和意见。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联席会议纪要等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会务工作,收集联席会议议题,并将议程建议报召集人审定,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随时上报审定;负责检查、督办联席会议确定的事项,并及时汇总反馈落实情况;负责市委、市政府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可以通过召开联络员会议,落实具体工作事项。

三、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有关问题,及时向牵头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及时处理社会办医项目落实过程中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确保社会办医工作信息互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切实推进台州医疗健康服务业的快速发展。

附件: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名单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日

附件

台州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工作联席会议

组成人员名单

总召集人:叶海燕

召集人:茅国春市政府

周春梅市卫生局

成员:李小龙市编委办

王才潮市发改委

陈仁伟市民政局

张卫平市财政(地税)局

林云初市人力社保局

黄伟军市国土资源局

王文初市环保局

吴文斌市建设规划局

叶向阳市卫生局

夏顺明市市场监管局

邹伯若市国资委

彭永军市政府法制办

王瑶文市国税局

杨耿彪市金融办

董伟民市消防支队

下设办公室,叶向阳兼任办公室主任。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