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温政办〔2015〕24号
颁布日期:2015-04-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温政办〔2015〕2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依法治安,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努力实现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单位生产经营活动死亡率“三个持续下降”,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一)严格落实“党政同责、齐抓共管”机制。以新《安全生产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的全面实施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4〕39号),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与部门依法监管责任,推动“五个全覆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三个必须”、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各级安监部门向同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通报安全生产情况全覆盖)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有效落实。

(二)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做到“五落实、五到位”。“五落实”即企业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同时担责;企业安委会主任必须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做到一岗双责;企业安全生产情况必须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企业内部必须按规定配齐配强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五到位”即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把安全生产考核控制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加大对安全生产过程管理的考核权重。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为载体,分解细化工作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加强督查考核,落实警示通报、诫勉谈话和“一票否决”制度。完善安委办日常工作机制,做好向同级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报送安全生产情况工作。

二、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着力整治各类事故隐患

(一)全力推进十大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继续深入开展重点领域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凡是能够马上整改的,要马上整改;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重大隐患,要登记造册并录入信息平台,做到隐患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单位,责令其从危险区域撤出人员,并停产停业整顿;对于逾期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要果断予以停产停业整顿甚至关闭取缔。在全面排查整治的基础上,对每个领域已经确定的5个重点安全生产问题,要实行攻坚破难,坚持一月一分析、一季度一督查,形成抓住重点问题不放松、持续整治不懈怠的隐患治理格局。

(二)深入开展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继续加大城中村安全综合整治力度,对尚未完成整治任务的城中村要进行深入分析,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的责任,年底前务必完成市政府确定的整治任务。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逐个纳入重大事故隐患库,逐级挂牌督办直至隐患消除。要加强联合执法,切实打击一批无证照经营行为,关掉一批违法单位,拆掉一批违法建筑。推进长效管理,认真总结重点村整治的好经验和好做法,推动整治工作全面开展。

(三)加强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规范安全生产执法行为。以执法合法化、规范化、信息化为要求,深化基层安监机构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加大安全生产执法的频次和力度,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等措施,加强联合执法,形成打击合力。继续探索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前追究刑事责任机制,强化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震慑力。深化安全生产打非治违行动,以人员密集场所、城乡结合部、简易小作坊等为重点,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进行整治,保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以工矿商贸、道路交通、消防火灾、建筑施工等领域的事故隐患为重点,认真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摸评估工作,根据隐患严重程度和治理难度,实施分级挂牌督办,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三、注重安全生产长效管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一)全面深化“两化一网”建设。按照“属地管理、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完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实现安全生产网格与消防安全、流动人口、平安综治等“多网合一、并网运行”,做到“一张网络全覆盖”。全面推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将终端一直延伸到乡镇(街道)、村居和企业,同步抓好企业基本信息和安全生产信息的录入与更新,形成人机互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网。规模以上工贸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率达到95%以上,规模以下生产加工型企业自查自报自改率达到60%以上。

(二)扎实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将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作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重要补充,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企业自主”,以“企业购买服务”为主要形式,积极引导专业服务机构参与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通过加强宣传指导和严格监察执法,鼓励和督促不具备隐患自查自报自改能力的小微企业主动购买安全生产专业服务,搭建起企业安全生产市场化服务平台,切实解决广大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无人管、不会管、管不好的问题。加强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培育和监管,努力创建公开透明、竞争有序、服务规范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市场。

(三)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化和诚信机制建设。按照“质量优先、兼顾数量”的原则,全面提升规上企业标准化达标率和规下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规范化创建参与率。组织开展达标企业“回头看”,严格实施达标企业退出机制,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评审单位工作质量和达标企业标准化运行质量的抽检力度。认真实施安全生产“黑名单”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开企业安全标准化和诚信评定结果,扩大企业安全信用的影响力和导向作用。

(四)理顺职业卫生监管体制,逐步建立职业卫生监管工作长效机制。继续推进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管职能划转工作,确保各县(市、区)和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15年上半年内全部划转到位。加快推进全市职业卫生监管体系建设,完善职业卫生监管与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逐步实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与安全生产监管一体化。落实企业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稳步推进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防治评估工作,规范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深化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基础建设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

(五)加强基层安全管理队伍建设,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关心爱护基层安监人员,深入实施队伍素质提升工程,充实基层一线执法力量,加强日常教育管理,切实提高基层安监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大力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员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培育以中介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体系。完善安全生产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督促指导企业特别是高危行业企业和其他重点企业开展一线作业人员应急知识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高一线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能力。

四、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安全素质

(一)开展全面宣传。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载体与手段,积极传递党委政府声音、传播安全生产知识、传授安全生产技能,千方百计让广大人民群众懂得安全生产,珍惜生命安全。纵深推进安全生产、应急避险和职业健康知识“五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活动,着力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二)开展全员培训。继续深化“全员培训工程”,重点抓好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安全培训执法检查,严肃查处非法违法培训行为。深入推进教考分离,提高培训效果。

(三)发动全民举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发动广大群众举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在全社会形成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氛围。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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