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颁布单位: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文号:渝府办发〔2015〕180号
颁布日期:2015-1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5―2020年)》已经2015年10月23日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

(2015―2020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5〕14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现状。

重庆是中西部地区唯一的直辖市和国家中心城市,幅员面积8.24万平方公里,辖38个区县(自治县)。2014年全市常住人口2991.4万人。经过长期发展,重庆市已建立了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的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截至2014年年底,全市有医疗卫生机构18766个,其中医院565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17885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98个;卫生人员21.03万名,其中卫生技术人员15.41万名;编制床位14.27万张。每千常住人口拥有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床位4.77张、执业(助理)医师1.94名、注册护士2.09名。拥有国家临床重点专科30个。2010―2014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总诊疗人次由每年6221万人次增加到13783万人次,年均增长22.0%;出院人数由每年336.9万人增加到546.08万人,年均增长12.8%。2014年全市居民人均期望寿命77.78岁,孕产妇死亡率18.31/10万,婴儿死亡率5.56‰,城乡居民健康水平位居西部地区前列。

(二)主要问题。

1.卫生资源配置不均衡。卫生技术人员床位比1.31︰1,低于全国1.58︰1的平均水平。城乡区域配置不平衡,28家三级甲等(以下简称三甲)医院中,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有17家。中医发展滞后,结构不合理,儿科、妇产、精神卫生、老年康复等专科较为薄弱。市场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有待加强,多元化办医格局尚未形成。

2.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不健全、缺乏联通共享。分级诊疗体系尚未建立,基层医疗机构人才缺乏,服务能力和水平不高,价格和医保支付机制对分级诊疗的引导作用不强。

3.卫生服务利用效率仍有待提升。区县办医院平均住院天数9.3天,与国家提出的8天以内目标相比,还有提升空间。基层服务能力和效率有待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病床使用率仅为73.7%。

4.卫生资源难以满足快速增长的居民卫生服务需求。卫生人力资源短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低于全国(2.12人、2.20人)平均水平。优质资源不足,三级医院的病床使用率高达102.37%。

5.公立医院改革不到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进展不平衡,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刚刚起步,医疗机构存在追求床位规模、购置大型医疗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医务人员正常流动机制有待完善,部分领域存在过度医疗现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还未有效解决。

(三)形势和挑战。

1.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与人民群众健康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医疗卫生事业必须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以全民健康促进全面小康,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目标。

2.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对统筹优化城乡卫生资源提出新任务。如何以五大功能区的科学定位为指导,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机构结构布局,是适应产业差异发展和人口流动迁徙,解决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问题,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的要求。

3.全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对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出了新挑战。需要围绕改革重点任务,在统筹规划、优化医疗资源布局,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区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促进优质资源纵向流动等方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利用改革的手段在方便群众就医、减轻看病用药负担上取得更大实效。

4.城镇化、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育政策调整对医疗卫生服务提出新需求。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城乡优质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不均衡与城镇快速扩张的矛盾日益突出。快速老龄化使老年人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疾病谱变化使健康服务业更多面向需要长期管理干预的慢性疾病,生育政策调整后,妇产、儿童、生殖等专科医疗资源配置压力增大。这些对医疗卫生资源的布局、医学理念调整和健康产业战略发展提出新的需求。

5.“互联网+”快速发展对健康服务模式转变提供了新机遇。要求我们转变观念,积极主动地接受和利用互联网技术,抓住发展机遇,转变服务模式,满足信息技术条件下群众对健康服务的新需求。

二、规划原则和目标

(一)原则。

1.坚持需求导向,优化资源配置。以健康需求和解决人民群众主要健康问题为导向,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补强短板、夯实基础、发展健康服务业为主线,适度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职能及布局。

2.坚持公平公正,兼顾服务效率。优先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促进公平公正。注重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与使用的科学性与协调性,以基层为重点,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实现公平与效率的统一。

3.坚持政府主导,用好市场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在制度、规划、筹资、服务、监管等方面的责任,维护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大力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资源方面的作用,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卫生服务需求。

4.坚持科教兴卫,提升服务质量。转变公立医院发展方式,把科技和人才作为发展的核心推动力,注重科研、人才、制度环境等软件建设。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着力提升服务能力和质量。合理控制公立医院资源规模,推动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转变。提高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5.坚持分类分级,强化信息支撑。按照五大功能区域发展战略,统筹不同区域、类型、层级医疗卫生资源的数量和布局,分类制订配置标准,分层分类构建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推广普及居民健康卡,推动智慧医疗、信息惠民和健康服务业发展,促进分级诊疗、双向转诊,转变医疗卫生服务和管理模式,提高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目标。

以优化资源配置为主线,以深化医改为动力,构建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202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人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奠定坚实的医疗卫生资源基础。

1.资源要素配置指标。

2020年重庆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资源要素配置主要指标

主要指标

2014年现状

2020年目标

指标性质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4.77

6.18

指导性

医院

3.41

4.95

指导性

公立医院

2.61

3.4

指导性

其中:市办医院

0.59

0.8

指导性

区县办医院

1.61

2.45

指导性

其他公立医院

0.41

0.15

指导性

社会办医院

0.8

1.55

指导性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1.36

1.23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1.94

2.57

约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09

3.21

指导性

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0.36

0.83

指导性

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人)

0.6

2

约束性

医护比

1:1.08

1:1.25

指导性

二级以上医院床护比

1:0.5

1:0.6

指导性

区县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500―800

指导性

市办综合性医院适宜床位规模(张)

――

1200

指导性

注:1.市办医院指市政府举办的市级医疗机构;区县办医院指各区县(自治县)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其他公立医院指军队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下同

2.表中所指床位均为编制床位

2.效率指标。

到2020年,全市医院床位使用率达90%以上,二级以上医院平均住院日控制在8天以内。

三、医疗卫生机构布局

(一)总体布局。

全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包括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各机构按照市、区县、乡镇、村4个层级梯度配置。区县及以下机构设置,按照常住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合理布局;市级机构分区域统筹考虑,重点布局。

医院分为公立医院和社会办医院,其中公立医院分为政府办医院(包括区县办医院、市办医院两级)和其他公立医院(包括军队医院、国有企事业单位等举办的医院)。

区县级以下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为公立和社会举办两类。其中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两级以及部分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务室。社会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务室、门诊部(所)等。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传染病救治、计划生育服务、精神卫生、急救、采供血、综合监督执法等机构,分市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区县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二)医院布局。

1.公立医院。

(1)功能定位。

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主体,要坚持公益性,充分发挥其在基本医疗服务、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人才培养、医学科教、公共卫生、应急救援等方面的骨干作用。

市办医院主要承担全市急危重症、疑难病症诊疗和专科医疗服务,接受下级医院转诊,并承担人才培养、医学科研及相应公共卫生和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任务,必要时承担向市外或国外提供突发事件紧急医疗救援等任务。有条件的市办医院要积极创造条件成为国家级区域医学中心。

区县办医院主要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公立医院的有关职能。加强万州、黔江区域性三甲医院重大传染病应急救治能力和院前急救能力建设,提升医学紧急救援水平。

(2)机构设置。

市级设置5所综合性医院(重医附一院、重医附二院、市人民医院、重医附属永川医院、重医附属大学城医院),设置1所中医综合类医院(市中医院),设置10所市办专科(或以特色专科为主)医院(重医附属儿童医院、重医附属口腔医院、重医附属康复医院、市急救医疗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老年医院、市肿瘤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市妇幼保健院),形成功能比较齐全的市办医疗服务体系。第三军医大学及附属医院按有关要求设置。

每个区县(自治县)原则上设置1所区县办综合医院和1所区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院等,下同)。都市功能核心区和都市功能拓展区以外80万以上人口的区县(自治县)可适当增加公立医院数量。

加强三级医院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市三级医院数量达到40所。

重庆市市办医院布局规划(2015―2020年)

http://www.cq.gov.cn/publicinfo/web/views/Show!detail.action?sid=40457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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