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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中国和几内亚比绍关于援建卡松果医院的换文
| 颁布单位:中国 几内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1981-04-02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国际条约 |
中国和几内亚比绍关于援建卡松果医院的换文
(签订日期1981年4月2日生效日期1981年4月2日)
(一)我方去文
几内亚比绍共和国经济协调和计划部长
瓦斯科·卡布拉尔阁下
阁下:
我谨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确认,我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根据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同意帮助几内亚比绍共和国建设卡松果医院,其规模为100床位和每天约300门诊人次。
二、该项目所需费用,从一九七五年七月九日在北京签订的中、几比绍两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规定的贷款项下支付。
以上如蒙阁下复函确认,我将不胜感谢。
顺致崇高的敬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几内亚
比绍共和国特命全权大使
刘英仙
(签字)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日于比绍
(二)对方来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先生阁下
阁下:
我谨代表几内亚比绍共和国政府确认,我们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内容同我方去文,略。)
顺致最崇高的敬意。
经济协调和计划部部长
瓦斯科·卡布拉尔博士
(签字)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日于比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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