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时间安排的通知

颁布单位:上海市卫生局文号:
颁布日期:2007-12-1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卫生局关于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时间安排的通知

各区县卫生局、浦东新区社发局、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各市级医疗卫生机构:

为做好节日期间医疗工作的安排,现将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本市医疗机构门诊时间通知如下:

元旦期间,原则上,各医疗机构休息时间为2007年12月29日—30日、2008年1月1日,其中12月29日按各医疗机构原周六门诊安排。

春节期间,原则上,各医疗机构休息时间为2008年2月6日-10日,其中2月9日按各医疗机构原周六门诊安排。

节日期间急诊正常开放。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区域医疗需求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增设门诊。节日期间门诊安排如有调整,请于12月28日前报上海市卫生局办公室,并提前做好安民告示。

上海市卫生局

二○○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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