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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决定
| 颁布单位:浙江省人大常委会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4-05-28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的决定
(2004年5月28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作如下修改:
一、删去第九条。
二、删去第二十一条。
此外,根据本决定对条文顺序作相应调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修正,重新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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