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供销总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颁布单位:江苏省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4-1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泰政办发〔2004〕202号

转发市供销总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供销总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建设好基层供销社,是新时期进一步巩固供销社改革成果,更好地构建组织农民、服务农民、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繁荣农村经济的基层组织网络的必然要求,也是供销社自身加快发展、再创辉煌的客观需要。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要抓好有关政策的落实,切实帮助解决基层社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保护供销社的资产权益,保障其组织体系的完整性。市供销总社要加强对基层社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确保顺利实施。

二○○四年十二月六日

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的意见

市供销合作总社

(2004年12月)

一、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基本要求

高举合作制旗帜,按照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推进农业产业发展的要求,通过推进基层社战略性重组和调整,建立一批布局合理、产权清晰、机制灵活、功能健全、运作规范的新型基层社,并使之成为供销社为农服务的前沿阵地、现代流通网络的销售终端、促进农民增产增收的服务载体。实际工作中,应坚持五个原则:一是为农服务原则。在逐步全面办好农业、农民所需的基础上,与农民结成利益共同体,真正办成农民离不开的自己的组织。二是因地制宜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一社一策,分类指导,精心组织,大胆探索市场经济条件下形式多样、适合于自身的发展模式。三是市场导向原则。建立产权多元、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并建立与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制。四是开放办社原则。吸纳社会经济组织及资本参与和整合,借助一切积极因素,实行组织开放、经营开放、管理开放、产权开放和人才开放,以开放促进合作,以合作带动发展。五是推动发展原则。在确保自身经济效益和农村社会效益的前提下,加快自身发展,促进农村繁荣。

二、加强基层社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科学合理确定布局,优化基层社建设。

要彻底打破现有格局,综合考虑现有行政区划、经济区划和基层社的资产状况、经营能力等基本要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布局。在具体实施中,可以按行政区划建社,也可以按经济区划建社,还可以在统筹规划的基础上设立中心社。不管按何种模式建社,都应确保新建基层社企业运转顺畅、经营服务功能较强、在农村经营服务的覆盖面达90%以上。通过发展壮大一批、合并重组一批、破产淘汰一批,改变基层社“弱、小、破”状况,形成强阵容的基层社网络体系。

(二)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推动基层社建设。

新建基层社既是供销社的体制创新,同时也是供销社的历史沿革。因此,对原有基层社形成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对原有基层社人员遗留问题,有的可由原有基层社通过资产变现或经营予以解决,有的可由新建基层社在发展中逐步解决。企业无力承受的可由各市(区)人民政府协调劳动等有关部门和市(区)供销社统筹解决。对原有基层社债权债务,仍然由原基层社负责清收偿还,新建基层社不予承担。对原有基层社剩余资产,由各市(区)供销社在资产评估、清产核资基础上,统筹调度使用和管理,既可用作对新建基层社的投股,也可委托新建基层社租赁经营。新建基层社设立后,要逐步形成新的经营服务网络,原有的经营网点和传统的专业经营,必须统一纳入新建基层社经营管理,确保在同一地区形成高效运行的经营服务统一体。

(三)实行多元化投资办社,推进基层社建设。

新建基层社不能简单地将原有基层社进行重组合并,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合作制原则,形成多元化投资办社机制,推进基层社建设健康发展。要以开放办社建设基层社,积极吸收社会经济组织改造基层社产权结构,可以招聘农民经纪人、农民经销大户和社会能人领办基层社,可以依托专业合作社增资扩股组建基层社,还可以引进国内外连锁企业改造基层社经营业态。要努力搭建充分发挥人才智慧和才能的创业平台,用新机制、新办法将各方面的人才聚集到基层社建设上来。可以选聘能人调整充实基层社领导班子;具备条件的地方,可试点聘任农民经纪人担任基层社领导,让他们有职有权有责,通过他们的工作加强基层社同农民的联系。

(四)着力强化经营服务功能,促进基层社发展。

一是要强化传统优势项目经营。各市(区)人民政府要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支持供销社通过企业改制和行业整合,充分发挥市(区)属专业公司在农资、棉花、物资回收、烟花爆竹、农副产品购销、医药等传统项目经营中的龙头作用,与新建基层社实施连锁经营,构筑以市(区)属公司为龙头,新建基层社为依托的连锁经营网络。与此同时,各新建基层社要活化企业内部经营机制,强化经营服务功能,使之真正成为农村市场传统项目经营服务的主渠道。

二是要加快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按照“政府牵头、部门共建、连锁经营、规范管理”的要求,坚持市场化运作,加快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在生产、生活资料供应和农副产品收购以及信息、科技、文化、娱乐、代办服务等各个方面,为农村居民提供优质服务,逐步办成农村的物流中心、文体娱乐中心和社区服务中心。要注重农资、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连锁配送体系的建设,以市(区)属公司为依托,积极探索建立连锁配送中心,发展物流配送,通过加强对村级综合服务社的统一管理,把村级综合服务社发展成为供销社连锁经营的终端载体。

三是要积极创办各类专业合作社。把创办专业合作社作为改造基层社的重要途径,充分利用供销社在经营、人才、信息等方面的优势,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农产品,坚持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采取基层社牵头领办或参与兴办的方式,创办各类农产品生产、销售、运输、科技服务专业合作社。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民统一种植、统一销售,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专业合作社可以参股控股基层社,可以成为基层社的成员或主体。

三、切实加强领导

新形势下加强基层社建设是一项非常艰巨也是创新的事业,市(区)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深化基层社产权制度改革,把对供销社的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围绕改制的成本筹措,社员股金清退,职工身份置换金、养老金、遗属补助等改制遗留问题,组织有关部门形成合力,逐一落实。各有关部门要从农村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密切配合,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支持供销社发展新型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立各类行业协会,发展农村超市和连锁店;基层社为农服务符合扶持农业有关政策的要一同落实;对重组、新建的基层社在组建形式、登记注册、土地交易、费用收取等方面提供便捷服务和扶持;支持基层社拓宽经营服务领域,凡是国家政策没有限制的都要为基层社开展经营提供支持;加大对农资、烟花爆竹、废旧物资等市场的整治力度,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对重组、新建基层社给予积极的信贷支持。各有关部门以及烟草、盐业、医药等专营部门可以与基层社发展合作经营。

各市(区)供销社是加强基层社建设的关键环节,要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基层社可有可无和无所作为的思想,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协调好各方关系,为基层社建设创造宽松环境。

加强基层社建设是我市供销社基本完成改革改制后的又一新任务,是一项非常务实的工作,必须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组织专门工作班子,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对基层社的现状和发展前景进行综合分析,抓紧制定总体规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因地制宜,逐社研究,逐社解剖,先点后面,总结经验,推广典型,稳步推进。年内要研究确定好总体方案,明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工作,力争用2-3年时间完成全系统基层社的改造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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