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本级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本级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3-09-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转发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本级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嘉政办发[2003]114号
秀城、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有关单位:
市卫生局《关于嘉兴市本级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三年九月三日
关于嘉兴市本级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的意见
(市卫生局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需要,加快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卫生运行新机制,加快卫生现代化建设步伐,让群众享有价格合理、质量优良的医疗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等部门关于城镇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嘉兴市城市总体规划》、《嘉兴市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市医疗卫生资源的配置现状和需求,现就市本级有序开放医疗市场,加快医疗事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医疗事业发展的目标和要求
1、深化医疗机构内部运行机制改革和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缩短政府办医战线,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打破医疗机构所有制结构单一的局面,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元化办医的新格局,努力培育有序开放、竞争充分的医疗市场,促进各类不同所有制医疗机构的平等竞争和发展。
2、调整存量,优化增量。在床位发展规模上,通过调整存量结构,优化增量,床位配置适当向大医院集中,适当增加现有市级医疗机构和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的床位数,到2005年达到4.5张/千人左右。
二、积极推进医疗机构布局调整和改革
3、优化医疗机构布局。近期,市区将对两所医疗机构布局作出调整:一是将市妇幼保健院迁建到市区东南片秀城新区内,建成一所以妇产科为特色的大专科、小综合、现代化、花园式医院。二是为满足市中心商务区建设和医院自身建设发展的需要,规划迁建市第一医院,逐步形成嘉兴市医疗中心。
4、深化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市政府集中力量办好1-2所综合性医院,其它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逐步通过合作、合资或转让等方式实施改革;每个乡镇(街道)政府要集中力量办好1所卫生院,其他卫生院实施各种形式的改革,促进卫生事业的发展。
三、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
5、根据市区医疗机构的现状和区域卫生规划的要求,通过引进社会资本兴办2-3所三级综合性医院或大专科小综合医院(床位500张以上),4-5所三级专科医院(床位符合各类三级专科医院设置要求)。
6、新办医疗机构的布局、选址,要遵循区域卫生规划原则,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医院选址的有关要求。以引进社会资本方式新办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应同时遵循医疗机构设置的可及性原则,即医疗机构服务半径适宜、交通便利、布局合理、易于为群众服务。
目前城市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中已规划在秀洲新区新建1所三级医院,以引进社会资本形式创办。其他新办医疗机构在符合上述要求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合理选址。新办医疗机构的选址,由投资主体与所在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的有关部门协商,报市卫生、规划部门审定。
7、新办医疗机构按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其性质可分别选择确定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执行相应的价格、税收政策。
8、政府财政近期主要安排传染病医院(或病区)建设,新办医疗机构原则上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建设。今后政府将通过发挥规划、政策、资金的引导作用,对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医疗机构营造宽松、公平的竞争环境。
四、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审批服务和管理
9、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努力搞好服务,为社会资本申请创办医疗机构创造有利条件。申办程序为:新办医疗机构的投资主体将有关材料报经相关区卫生行政部门或嘉兴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初审后,报市卫生局审核,再由市卫生局报省卫生厅审批。如属中外合资性质兴办的医疗机构尚需转报卫生部审批。
10、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健全医疗服务技术规范,建立和完善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医疗技术应用、大型医疗设施等医疗服务要素的准入制度,切实加强对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资格管理,禁止各种非法行医,为保障人民健康履行好对医疗市场的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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