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药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事宜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局文号:杭食药监械[2006]174号
颁布日期:2006-09-0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市药监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事宜的通知

杭食药监械[2006]174号

各区、县(市)局,分局,各重点监管产品和第三类产品生产企业:

现将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有关事宜的公告的通知》(浙食药监械[2006]83号)转发给你们,请切实领会相关文件的精神,遵照执行。

各区、县(市)局、分局应进一步增强在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中的宣传监管意识,在对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产品和第三类产品生产企业进行宣传教育、监管的同时,兼顾对医疗机构、经营企业的相关宣传和监管。

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特别是重点监管产品和第三类产品生产企业应充分认识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工作的重要性,强化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意识,依照相关文件的要求,不折不扣地开展对上市产品的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鉴于我市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机构仍在组建当中,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医疗机构暂将发生的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按照文件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所在辖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并同时报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OO六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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