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卫生局关于贯彻落实《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进一步推进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颁布单位:浙江省杭州市卫生局文号:杭卫发[2005]138号
颁布日期:2005-05-1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关于贯彻落实《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进一步推进医院质量管理年活动的通知

杭卫发[2005]138号

各区、县(市)卫生局(社发局),市级医疗单位,在杭部队、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市直管民营医院:

现将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卫医发[2005]104号)、《关于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为主题”的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和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推动医院管理年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补充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把落实“医院管理年”和省卫生厅“医疗服务规范落实年”活动与我市“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紧密结合,以丰富“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的内容,深化医疗质量管理内涵。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细则,认真组织实施,扎实开展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效。

二、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要把落实《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与落实《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等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积极开展全员学习和培训,加强自查自纠,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不断提高医院管理水平。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以《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浙江省医疗机构管理与诊疗技术规范》、《浙江省医院评审标准》等为依据,对医院管理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评价、服务,促进医院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和经济的医疗服务。

四、市卫生局将把贯彻落实《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工作纳入“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评比考核的重要内容,以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我市“医疗质量管理年”活动。

二○○五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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