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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在上海市国资委企业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文号:沪国资委信息化[2014]65号 |
|---|---|
| 颁布日期:2014-03-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关于在上海市国资委企业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上海市国资委系统企业信息管理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函[2005]21号)与国务院国资委《关于2014年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委改革函[2013]63号)文件精神,市国资委决定结合本市国有企业实际开展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培训与考试工作。
企业信息管理师职业分为助理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三个等级。认证工作包括培训和鉴定考试两个环节。培训采取面授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的方式,面授培训集中开展,网上培训通过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统一开展。鉴定合格者,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等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请各单位根据中国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站(http://www.cio.cn)提供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方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推荐选派信息化工作相关人员择期参加相应级别培训。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2014年中央企业企业信息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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