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 颁布单位: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辽府办函〔2007〕25号 |
|---|---|
| 颁布日期:2007-12-2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辽府办函〔2007〕25号
辽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关于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意见
辽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liaoyuan.gov.cn)是由市政府主办,市政府办公室承办的政府门户网站。按照政府门户网站建设重在内容,网上信息要及时更新并体现权威性、准确性、全面性和严肃性的要求。为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实现富民强市、建设新辽源,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为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服务、为公众服务。市政府门户网站要及时公布市政府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实施政务公开;增进政府与公众的沟通交流,接受公众监督;充分发挥网站的功能和作用,积极开展网上公共服务。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合力共建,资源共享。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由市政府办公室与各县区政府、各部门共同保障。
(二)及时准确,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发布与政府职能有关的信息,确保信息权威、准确、全面,发挥网上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
(三)强化服务,便民利民。充分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和服务项目,努力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网上服务。
二、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保障方式
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主要来源于市政府办公室和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采取网上抓取、信息报送、网站链接、栏目共建等方式保障。
(一)网上抓取。由内容采集系统按照设定的地址定时从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自动抓取,将各网站已公布的信息,导入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
(二)信息报送。各县区政府、各部门通过网站信息报送系统(目前通过邮箱传送),将拟发布的信息提交市政府门户网站相应栏目信息数据库供选用。
(三)网站链接。包括主页链接和栏目链接。主页链接,是将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的主页与市政府门户网站链接,方便用户访问;栏目链接,是将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中的重要栏目及其内容与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相应栏目直接链接,方便用户查询。
(五)栏目共建。对于热点专题类和内容相对独立的栏目,由市政府门户网站与各有关单位合作共建。
三、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的审核管理
(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网站内容建设规划、内容保障协调和信息更新维护的督促检查工作。
(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直属单位是本县区、本部门信息提供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所属部门和单位向市政府门户网站提供有关信息并负责信息的审核把关。各县区政府办公室、市直各部门应明确一名负责人作为责任人,并指定专人与市政府门户网站联系(见附件)。
四、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措施
(一)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应按照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要求,充实网站内容,确保相应内容到位;而且要及时更新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和服务质量,做好市政府门户网站的内容支撑工作。
(二)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要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制度,分级管理,严格把关,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上网发布,严格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三)县区政府网站、部门网站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制订应急预案,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网站运行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制度保障、专业维护的原则。
五、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建立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的督查和考评机制,防止应上网信息缺失和滞后。鉴于市政府、县区政府和市政府各组成部门网站正在建设中的实际,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明确办公部门或承担综合性工作的科室,负责门户网站的保障工作。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县区政府和部门对市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情况进行督查和通报,促进政府网站信息和服务质量及水平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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