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颁布单位:浙江省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06-08-0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嘉政办发〔2006〕97号
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湖区、秀洲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嘉兴市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日
嘉兴市区“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方案
为改善市区小餐饮店、小浴室、小网吧、小歌舞厅、小旅馆(以下简称“五小”行业)等的卫生状况,加快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等规定,以及市区“五城”联创工作的总体要求,特制定市区“五小”行业专项整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五小”行业规范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构建和谐社会、提高城市品位、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出发点,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为目的,切实改变“五小”行业的环境卫生现状,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条件。
二、整治目标
以小餐饮店的环境卫生整治为重点,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全面提高市区“五小”行业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卫生知识水平。其中,市区小餐饮店证照齐全率力争达90%以上,其它“五小”行业证照齐全率确保达98%以上;主要卫生设施配备符合标准要求;设施、功能区域布局合理,无店外出摊现象;卫生管理制度健全,环境整洁。确保城区主次干道的“五小”行业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其它地段“五小”行业基本符合标准。
三、工作原则
(一)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整治工作在政府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各部门相互支持协作,齐抓共管,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良好氛围。
(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属地管理。坚持条块结合,市级部门和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三区)联动,以三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
(三)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注重实效。以小餐饮店专项整治为重点和突破口,立足整改,加大处罚,点面结合,整体推进,务求取得实效。
(四)疏堵结合,加强监管,长效管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重视疏导工作,切实解决好本地下岗人员等“五小”行业经营人员实际困难,引导其转行就业或在规范的经营场所经营。同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工作步骤
根据今年创卫工作的总体安排,从今年4月份起,市政府就组织开展了对市区“五小”行业的整治。主要工作有:对三区及所属街道进行宣传动员,由市卫生局制订“五小”行业整治的标准和规范,并对从事“五小”行业整治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同时,以街道为单位,对辖区内的“五小”行业进行了全面调查摸底,发放了卫生管理制度、标准和宣传资料,并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了初步整治。下一步,主要是集中整治和总结验收阶段。
(一)集中整治阶段(8月下旬至9月中旬)。
1.以街道为单位进行检查,对达不到要求的“五小”行业经营者提出整改措施,责令其限期整改。
2.从8月下旬开始,先对建设、新兴街道进行集中整治试点,组建两个试点街道整治小组,每个小组从工商、公安、城管系统各抽调6-8名,卫生系统抽调4名,环保系统抽调2名执法人员,到试点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并由建设、新兴街道统一指挥,要求在10天内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3.试点整治工作结束后,其它各街道全面开展集中整治,9月中旬基本完成整治工作。
(二)总结验收阶段(9月下旬)。
9月下旬,由市创卫办牵头,组织对“五小”行业的整治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和考核评比。同时,提出进一步深化完善和长效管理的措施。
五、整治要求
(一)整治范围。
1.以建设街道为主的市中心城区为严管区,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要求进行整治,各项整治工作必须到位。
2.二环路以内的城市主次干道为重要控制区,凡主次干道两侧的无证无照经营者,必须坚决取缔。
3.其它区域为一般控制区,通过加强监管,督促整改,逐步规范。
(二)整治重点。
“五小”行业中无证无照经营单位构成比较复杂,整治的难度较大。因此,必须突出重点,分类处置。此次集中整治以小餐饮(包括干、湿点心店,熟食店)为重点,同步推进其他“五小”行业的整治。各街道要在前阶段调查摸底,掌握本辖区“五小”行业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制订出整治计划,集中开展整治。
(三)分类整治。
1.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经整改后达到标准的,由有关部门督促其办理证照,实行规范经营。
2.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经整改后基本达标,但离颁发证照要求尚有距离的,则给予2个月整改期,限期整改。
3.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现有设施条件较差,无法整改、拒不整改或者经过整改仍差距较大的,则一律予以取缔。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单位,由工商部门会同环保、卫生、文化等部门研究确定。
4.有证有照的经营单位,由于多种原因,与现行新标准、新要求存在一定差距的,由卫生部门牵头提出整改意见,责令其限期整改达标。
(四)堵疏结合。
在以街道为单位集中开展整治的同时,规划建设部门要在市区夜排档的设置区域内,腾出一定数量摊位,重点解决被取缔无证无照餐饮业经营户中涉及的本市下岗失业人员的就业出路,引导其规范经营。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市政府成立“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张志伟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南湖区政府、秀洲区政府、嘉兴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卫生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规划建设局、市文化局等部门(单位)的分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市“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由严吉丹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方案制订、组织实施、日常协调、信息汇总和进展督导等。
各区及街道要相应成立“五小”行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五小”行业具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区级政府为第一责任人,街道为具体实施单位。街道成立的“五小”行业整治组由卫生、工商、城管执法、公安等系统分别派2名执法人员参加;环保、文化系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指派人员参加,开展面上的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试点的街道,按要求抽调相关人员到位。
(二)明确分工。“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要在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的基础上,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各职能部门要密切协作,联合执法,形成合力。
三区:统一领导和具体负责所辖区域“五小”行业整治工作。抓好“五小”行业整治宣传发动,加大督查、监管和执法力度,严肃查处违法行为,确保整治工作到位。
街道:统一领导、指挥街道“五小”行业整治组开展工作,做好“五小”行业整治的宣传发动和组织实施,切实抓好整治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技术指导,对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经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查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
市工商局:负责牵头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占道经营的监管、取缔工作和违章建筑拆除。
市规划建设局:负责违章建筑的认定和疏导摊位的设置。
市环保局:负责油烟治理工作,查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
市公安局:负责打击在整治工作中的暴力抗法行为。
市委宣传部:负责“五小”行业整治的宣传报导工作。
市文化局:负责加强小网吧、小歌舞厅的监管,取缔无证经营。
市法制办:负责取缔无证无照经营中的有关法律咨询和解释工作。
市信访局:负责做好来信来访的接待解释工作。
(三)加强宣传。在各街道“五小”行业整治组对“五小”行业业主进行培训、宣传教育基础上,新闻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教育群众自觉养成良好的就餐和消费习惯,对规范经营的单位给予正面报道,对不符合卫生管理要求的经营单位给予曝光,发动群众,人人参与,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督查和考核。市、区创卫督查组要落实人员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督查,对照标准,逐一检查,逐项达标。同时,要建立“五小”行业整治考核机制,以街道为单位,对“五小”行业整治成效进行达标验收考核,完成任务的给予适当奖励。市效能办要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督查,对不负责任、工作不力、推诿扯皮的行为,要进行通报批评。
(五)加强信息沟通。加强整治工作的信息上报工作,三区要将每周的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市“五小”行业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各级政府和信访、公安等部门要做好来信来访接待解释工作和应急处置工作,努力化解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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