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5-08-0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东府办[2005]50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区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市教育局《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业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五年八月一日

东莞市新疆高中班办学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扩大内地新疆高中班招生规模的意见》(教民[2005]10号)的精神,从今年秋季起,我市将承担开办新疆高中班的任务。为做好我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各项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办学工作方案:

一、开办新疆高中班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开办新疆高中班的指导思想:始终把新疆高中班的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统一思想认识,牢记“民族宗教无小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新疆高中班办学的各项指示和要求,从完善新疆高中班教学和生活设施以及师资的配备,从思想教育、教学工作到生活管理的各个环节,确保层层落实责任,达到相关要求。

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基本原则:以“特事特办”的原则予以高度重视,对必要的基本建设、资金投入、干部教师配备等给予优先解决,同时结合推进教育现代化,创建教育强市的目标,以东莞高级中学为办学点,按照有利于该校逐步完善申报全国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条件,有利于新疆高中班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原则,由市财政统筹专项办学经费,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

二、开办新疆高中班的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开办新疆高中班的重大意义

全市必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开办新疆高中班是国务院批准实施的事关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及振兴发展西部少数民族地区的重大措施。我市通过改革开放先富裕起来,应当为促进西部开发,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承担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在我市开办新疆高中班,是国家、省交给我市的一项光荣而艰巨的政治任务,体现了国家、省对我市各项工作的充分肯定和对我市教育战线的充分信任。我市要通过开办新疆高中班,加快具有多元文化特色的现代文明城市建设,促进教育现代化的推进及教育综合实力的提升,打响“学在东莞”的品牌,全面提升我市的城市形象。

(二)建立组织机构,层层落实管理责任

为加强对开办新疆高中班的统筹协调,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市开办新疆高中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吴道闻(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朱益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晓棠(市教育局局长)

成员:陈健秋(市教育局)

温少生(市委统战部)

陈锐康(市财政局)

袁佩霞(市民政局)

简任昌(市卫生局)

丁海潮(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李翠青(市委宣传部)

黄浩泉(市公安局)

胡炳棋(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陈德繁(东莞高级中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陈健秋同志兼任主任,何炳基(市教育局)、陈德繁同志任副主任。

东莞高级中学也相应成立开办新疆高中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开办新疆高中班的日常工作。

(三)完善人员配备,强化岗前培训

东莞高级中学要加快做好开办新疆高中班的各项准备工作,严格把好用人关。要将业务能力强、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优秀班主任和骨干教师调配到新疆高中班任教,并落实有关待遇,在对新疆高中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评选先进、评定职称、补贴发放等方面给予优先待遇,提高工作积极性;要不断加强对新疆高中班班主任和科任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培训;要高标准建设清真食堂,派专人到新疆严格挑选清真厨师,签订劳动合同,并加强岗前培训;要与新疆方面的带队干部和教师密切合作,适当提高他们的工作补贴,共同把工作做好。

(四)完善财务审批,确保办学经费的落实

开办新疆高中班所需经费,国家拨款不足部分由市财政拨款解决。市教育局、财政局审核和统筹办学经费的使用。东莞高级中学要认真做好基建、设施设备购置等所需费用预算,报市教育局和市财政局审核;要开设专项经费专用账户,严格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开办新疆高中班的良好社会氛围

要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我市开办新疆高中班的重要意义,使全社会关心支持开办新疆高中班工作,鼓励社会各界为新疆高中班提供优惠和捐赠;要在本地学生中开展民族团结方面的教育活动,同时加强对东莞高级中学周边社区群众的宣传教育,调动全社会力量努力为开办内地新疆高中班营造友好和谐的校园氛围和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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