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的通知

颁布单位:湖北省襄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02-08-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襄政办发[2002]135号

关于转发《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省政府第214号令)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湖北省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通知》(鄂政发[2001]35号文件),省政府法制办下发了《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参照执行。

2002年,是省政府评议考核工作正式实施的第一年。根据省政府的安排,市政府已将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纳入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与市政府2002年度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一并进行。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也要对照《湖北省市州政府省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管理考核指标表》,认真做好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对本地、本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和组织考评。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政府法制办。

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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