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颁布单位:湖北省荆州市人大常委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3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

(2014年12月30日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荆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1月20日至23日在荆州举行。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荆州市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5年市直预算;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补选荆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补选荆州市四届人大部分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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