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颁布单位:河南省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02-04-09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

(2002年4月9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精神,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快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年继续把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作为全市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为此,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2002年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要坚持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按照“一正一创一满意”的总要求,严肃查处“四乱”案件,大力整治企业周边环境,认真整顿执法队伍,狠抓干部作风和政府职能转变,突出重点,标本兼治,努力营造统一稳定的政策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公正严明的法制环境、安全文明的社会环境和团结鼓劲的舆论环境,全力打造我市经济发展环境新优势,促进全市经济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十五”计划发展目标创造有利条件。

二、工作措施和主要内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在增强发展意识上下功夫

一是深入宣传,统一思想。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在今年4月份利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贯彻学习《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整治企业经营环境的决定》、《河南省企业负担监督管理条例》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和要求。在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掌握政策的基础上,采取行之有效的形式,联系实际开展讨论,进一步统一认识,为深入开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是舆论引导,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认真组织好新闻报道,集中一段时间,围绕“优化环境、促进发展”主题,对县(市)区、市直行政执法执纪部门和司法机关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专访,增强全市上下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一报三台”的作用,提高专栏、专题节目报道质量,增强宣传报道的密度、频度和力度,进一步营造“抓发展必须抓环境,抓环境就是抓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是典型引路,扶正祛邪。加大正反典型的报道力度,对好的典型公开表彰和宣传,对典型案件和“害群之马”公开曝光,大力弘扬正气、坚决抵制歪风,形成“人人都是投资环境,人人都是安阳形象”和“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共识。

这项工作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广播电视局、安阳日报社等新闻单位配合。

(二)加大查处“四乱”、“五霸”力度,在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上下功夫

一是严厉查处“四乱”和“吃拿卡要”行为。坚决制止各种形式的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增加企业负担的行为,坚决杜绝违规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坚决查处强制服务、强制收费、重复收费、随意罚款、超标准罚款以及乱摊派等各种违反规定的行为。对那些顶风违纪、执法违法、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典型案件,要快查重处,对直接责任人,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并从严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开除公职。

二是严厉打击“五霸”行为。加大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力度,坚决打击危害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的欺行霸市、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盗窃哄抢、强装强卸、强买强卖以及诈骗、报复、陷害企业经营者或客商的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三是继续实行有奖举报,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经济发展环境方面的案件,一经查实,要重奖举报者,除追究直接责任人纪律责任外,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上追一级有关领导的责任,对情节恶劣、性质严重的问题,上追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对领导班子实行“一票否决”。

这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和市直各有关职能部门配合。

(三)加大整顿市场秩序力度,在改善安阳形象上下功夫

一是全力抓好集贸市场专项整治。要重点整治辐射面广、群众反映大、假冒伪劣、偷税漏税及社会治安等问题比较严重的集贸市场;重点查处市场内与工农业生产和消费者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假冒伪劣商品。要广泛发动名优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举报假冒伪劣案件线索,落实打假举报奖励制度,坚决查处影响恶劣、违法性质严重的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件。

二是严厉打击邮购诈骗和违法经营行为,优化市场流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三是加强行业自律,增强维权意识。企业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维权意识,充分运用法律赋予的权力,坚决抵制“四乱”行为,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采取法律、制度和舆论等多种措施,大力营造企业守法经营、讲求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氛围。

这项工作由市工商局、经贸委、乡镇企业局牵头,市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消协、计委(物价)等部门和各行业总会配合。

(四)加大整顿执法队伍力度,在规范行政行为上下功夫

一是自查自纠,边整边改。从5月上旬开始,各级执法部门要利用6个月的时间,开展查纠整改活动。要对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情况进行一次大检查,采取自查自纠的方法,查摆、找准存在的主要问题。要坚持开门整治,主动征求企业意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级党委、政府要邀请同级人大、政协组织以及辖区内的企业对政府重点执法部门依法行政的情况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及时向有关部门反馈。有关部门要针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和评议的意见,深入分析原因,及时研究整改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要坚持边整边改的原则,从企业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查起,从企业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从企业最企盼的事情做起,尽快使企业感受到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成效。

二是努力提高执法队伍素质。要深入开展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从严执政,依法行政,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必须出示证件,实施处罚必须出示法律法规依据。要逐步优化执法队伍结构,积极推行轮岗制和末位淘汰制。

三是严肃查处执法人员违法乱纪行为。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规定的“九个严禁”,严格控制和规范对企业进行的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对符合规定的检查,要规范管理,限定次数。要进一步规范政府部门的收费行为,把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真正落实到企业。全面查究2001年以来执收执罚部门向企业的收费、罚款和各种摊派款项。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和随意执法、粗暴执法、以言代法、以罚代管、以罚代刑现象,严厉查处执法犯法、吃拿卡要的腐败行为,特别是对那些将执法权力商品化,以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为名,行敛财谋私之实的腐败分子,要坚决予以严惩。对那些与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分子相互勾结、充当保护伞的机关公务人员,要坚决从严查处,决不姑息,保证执法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这项工作由市监察局牵头,市工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国税局、地税局、中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执法部门配合。

(五)加大机制建设力度,在提高服务水平上下功夫

一是健全完善审批机制。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合法、合理、效能、责任、监督”的原则,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全面清理和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对不符合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妨碍市场开放、公平竞争和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对可由市场机制代替的,要通过市场机制来运作;对确需保留的审批项目,要规范操作,简化程序,公开透明,明确责任,建立规范的运行机制;对需要改变管理方式的审批项目,也要制定严格有效的管理方法,以便健康开展。要加强对审批制度改革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审批制度改革的后续监管,建立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这项工作由市人事局牵头。

二是健全完善服务机制。要继续推进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坚持“一条龙”办公、“一站式”服务,进一步提高便民办事效率,提高行政服务质量。要按照“能进则进、易进则进、可进必进”的原则,充实审批事项,完善服务功能,尽快建立市长便民公开电话,使其真正成为政府综合施政的窗口。加快建立安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为广大企业和职工提供便捷、高效的全方位服务。各县(市)区都要在年内建立本区域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形成“便民、高效、公开、公正”的行政服务网络和行政管理体制。这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

三是健全完善公开机制。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在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乡镇政务公开工作的同时,强力推进市直单位、县(市)区直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结合自身的职能和工作性质,全面实行三个方面的公开,即公开审批办事项目和程序,公开服务承诺内容和标准,公开审批办事结果和过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透明施政。要加强监督检查,对该公开而不公开或搞假公开的单位,一经发现,要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要加强行政效能建设,推进效能监察,促进机关工作作风的转变。这项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人事局、市监察局参与,各职能部门配合。

四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要拓展投诉渠道,建立全市投诉网络。要充实“185”咨询热线内容,把改革后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及时输入“185”信息台,方便广大企业和群众查询监督。要增强经济特警“110”功能,提高解决企业周边环境问题的效率。要强化“效能监督热线”监督效能,进一步加大解决群众反映问题的督察力度,充分发挥其促进政府和群众沟通的作用。这项工作由市纪委、监察局、公安局、财政局、广电局等部门负责。

五是健全完善评议机制。继续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家评”活动和重点部门行风评议活动,年底要对各职能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加强队伍整顿、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对满意率排在前三位的单位,通报表扬;对满意率排在最后两位的单位,通报批评,并对领导班子“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晋级晋职和提拔重用资格;对连续两年民主评议满意率均排在最后一位,且满意率低于50%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或建议调整、调离。这项工作由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

六是建立党政领导和执法部门联系企业制度。市县两级党委、政府领导干部和各有关执法执纪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对口联系一家企业,年内到对口联系企业调研不少于两次。这项工作由市纪委、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等部门负责,各职能部门配合。

(六)加大放开搞活力度,在搞好招商引资上下功夫

一是要适应加入WTO新形势的要求,积极研究吸引外商外资的政策措施,着力改善软硬投资环境,促进招商引资。各有关职能部门对外来投资企业在收费、用地、用水、产权转让、金融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实施细则,要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监督,真正落实到位。要进一步健全外来投资重大项目联席会议和联合办公制度。

二是切实加大对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引导服务力度。建立和规范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服务的中介机构,健全社会服务体系,认真及时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发展政策、产权改革、资产重组、资金融通、产业信息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三是要千方百计创造条件,搞好招商引资。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我市拉大城市框架、加快基础设施改造、完善城市服务功能等优势,为外来投资者创造具有安阳特色的优越条件。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作为招商引资窗口,要加快步伐,改善软硬环境,创造更有利的条件,促进高新技术开发。各县(市)区要从实际出发,加快工业园区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改革促引资,以开放促发展,借助外商外资外力,进一步加快安阳经济社会发展步伐。

这项工作由市外经贸局牵头,市经贸委、乡镇企业局、工商局等部门配合。

三、强化领导,狠抓落实,保证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深入健康发展

深入开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是市委、市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事关安阳发展大局,事关全市人民的切身利益。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宏观协调,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市上下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大合唱,推动我市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在年内取得更加明显的成效。

(一)明确责任,加强领导

深入开展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负总责。工商、技术监督、药品监督管理、税务等垂直管理部门对本系统负责,同时接受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其他部门对本机关及直属单位负责,同时要加强对本系统整治企业经营环境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强化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和有执法权的部门基层单位的整治责任。各县(市)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身体力行亲自抓,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和运行机制。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委政府负责、纪检监察牵头、部门协作、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和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决定,调整充实市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张启生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徐光,市人大副主任高福生,市政协副主席杨家斌任副组长,成员由市直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具体负责全市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各县(市)区和市直执法执纪部门都要建立相应组织。

(二)紧密配合,狠抓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通力合作,认真落实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各项任务和责任目标。在工作中,凡是有利于大局和整体的事情,有利于优化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事情,都要不讲条件、不讲代价地积极推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要在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为全市经济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的同时,注意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与配合,搞好沟通与衔接。凡是涉及多个部门和多家单位的事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都要主动联系、协调,多商量多配合,争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推进器”和“加油站”。

(三)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牵头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当好后盾,为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充分发挥其监督职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各县(市)区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在今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治理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市委、市政府将对落实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工作扎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于工作不力、图形式、走过场的单位和领导,要严肃追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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