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 颁布单位:福建省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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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4-11-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若干意见
宁市委发〔2004〕20号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东侨经济开发区、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福安畲族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畲族经济开发区)是福建省、宁德市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畲族经济开发区设立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随着我市基础设施的改善、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新兴港口城市总体战略的实施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畲族经济开发区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为了抓住这难得的发展机遇期,进一步理清思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推进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快速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指导思想
1、充分认识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重要意义。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与否事关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与其它地区的共同繁荣,事关宁德市的工作大局。要牢固确立服从服务于全市工作大局的观念,增强加快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解放思想、协调联动、积极支持,大力促进畲族经济开发区不断完善和创新体制,加快发展步伐。
2、进一步明确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功能定位。畲族经济开发区功能定位是:通过建立工业集中区,发挥资源、产业和政策优势,引进项目资金,以开发促发展,加快体制、科技创新,发展壮大传统特色产业,开发培育名优农副产品;实行工贸结合,开发电力、矿产等自有资源,发展农产品加工、工艺品制作等企业;传承畲族传统文化,办好畲族教育,展示畲族特色,发展畲族风情旅游。要按照"抓住机遇、明确定位、理顺关系、科学谋划、分步实施、致力发展"的总要求,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引导相结合、外部帮扶与启动内部活力相结合、解决当前困难与增强发展后劲相结合、统筹安排与分类指导相结合的发展思路,积极探索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新路子。
3、梯度推进畲族经济开发区建设。根据闽政[1998]文378号批复精神,把穆阳镇、康厝乡、穆云乡的20个村(居)13平方公里范围纳入畲族经济开发区实行统一规划。要通过制定五至十年建设规划,明确工业集中区、高优农业示范区和新城区的区位分布与发展目标,强化功能开发。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和畲族品牌优势,挖掘潜在资源,逐步增强畲族经济开发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达到强区富民的目的,使畲族经济开发区真正成为推动福安乃至闽东民族经济发展的示范区。实行梯度推进战略,采取"开发一片、建成一片、受益一片、滚动发展"的办法,聚集政策效应,优化投资环境,从重点突破工业集中区先行起步,以成为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点和开发区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理顺畲族经济开发区管理体制
4、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级别按省政府批复规定执行。为了加强领导力量,强化协调力度,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实行委员会制,穆阳镇、康厝乡、穆云乡党委书记兼任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常务副书记兼任管委会主任,穆阳镇、康厝乡、穆云乡乡(镇)长兼任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公安、规划建设等分局负责人兼任党工委或管委会委员,兼职均不占已核定的职数。畲族经济开发区(含一镇两乡)可推荐副处级后备干部2名,由福安市审核上报;正处级后备干部并入福安市统筹考虑。
5、按照“省级、福安市管”的原则,畲族经济开发区由福安市直接管理。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在福安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开发建设工作。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宁德市党代会代表和人代会代表名额在福安市党代会代表数和人代会代表数的总盘子中各单列一名。
6、建立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作协调和指导机制。宁德市委、市政府各确定一名领导联系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作,定期召开市委、市政府专题办公会议,听取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作汇报,帮助研究解决畲族经济开发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7、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内部机构设置按规定执行。今后本着精简、效能、统一的原则,开发区内部机构设置,根据实际发展需要由福安市统筹考虑,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要调整优化内部人才结构,充实科技专业人才和经济管理人才,以适应开发区建设需要。畲族经济开发区内设机构的科级干部,由畲族经济开发区党工委提出书面意见,报福安市委研究任免。畲族经济开发区所管辖干部职工的考录、调配、培训等工作由畲族经济开发区负责和办理有关手续。畲族经济开发区人员编制、人员经费仍由福安市负责管理。
三、赋予必要的行政管理权限
8、畲族经济开发区享有省级开发区的所有权限和政策一律不变,原地委、行署赋予畲族经济开发区的权限继续有效。按照《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宁德市能下放给畲族经济开发区的管理权,依法下放;不能下放的,开辟绿色通道予以通行。要通过派驻授权专职人员、制定具体操作规则专门管理开发区有关事务,以明确责任制,并通过给文号、给证书方式来落实。
9、畲族经济开发区的经济发展计划比照县(市)一级权限管理。在项目经费和项目布局等方面按县(市)一级同等待遇给予安排。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凡属国家产业和政策鼓励的内资项目,其资金及生产建设等外部配套条件可自求平衡,投资额在2亿元人民币以内的项目均由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进行审批、核准及备案。凡属于国家、省产业政策鼓励、允许,能自行平衡建设和生产经营条件,且不涉及进出口配额许可证、不涉及需收费经营,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以下(不含3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项目,委托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审批,报省、市有关部门备案。畲族经济开发区需报省以上审批的事项,宁德、福安两级有关部门做好跟踪服务工作。
10、授予相应的规划、建设、环保管理权限。畲族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通过技术鉴定后,由宁德市政府转报省政府审批。畲族经济开发区的控规报福安市政府审批后,由畲族经济开发区组织实施。在畲族经济开发区设立规划建设分局,作为福安市建设局的派出机构,并委托规划建设分局依据经批准的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办理建设项目的《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畲族经济开发区对开发区环境质量负责,其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并根据批准的总体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按同级审批权限对区内开发建设项目进行监督管理,有关审批及验收文件报宁德、福安两级环保部门备案。
四、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
11、根据“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和有利于畲族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合理确定福安市与畲族经济开发区的财政管理体制。畲族经济开发区要努力创造条件,宁德市财政局、福安市政府要积极向省里争取畲族经济开发区设立一级财政和一级金库,在此基础上,中央、省、宁德市扶持畲族经济开发区的专项补助,由宁德市财政进行资金单独调拨。宁德市和福安市政府从2004年起连续三年,每年各自安排专项资金,作为扶持畲族经济开发区完善制定区域规划、项目前期工作等专项经费。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历史债务根据现行债务处理办法进行清理,按照给畲族经济开发区一定自主权和放活原则来处理,由福安市和畲族经济开发区自行解决。
12、实行税收属地管理。畲族经济开发区内各类纳税人的税收征管由国税、地税部门设在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分局负责。从2004年起,在畲族经济开发区辖区内的新办企业的地方性财政收入归畲族经济开发区所有,逐步壮大畲族经济开发区财政实力。畲族经济开发区内各项规费均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收取,除上交中央和省部分外,其余全部留给畲族经济开发区用于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市国土资源局要帮助争取省国土资源厅的支持,可以土地整理开发项目资金等形式返还畲族经济开发区上缴省里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
13、完善单位挂点帮扶制度。市民宗局、交通局、水利局、教育局作为重点挂钩畲族经济开发区单位(暂定三年)。市发展计划、财政、民宗、农业、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在安排项目时要将畲族经济开发区当作县市一级考虑,同时积极争取省里对口单位给予畲族经济开发区享受县市一级政策待遇,在安排扶持资金(包括国债资金)时按照“同等优先”的原则给予畲族经济开发区倾斜照顾。鼓励经济相对发达地区与畲族经济开发区结对子,开展经济协作。
14、加大人才扶持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宁德市直单位、先进地区的干部到畲族经济开发区任职或挂职;安排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干部到省、市有关部门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安排宁德市内大中专学校、科研院所、卫生医疗机构与畲族经济开发区结对挂钩;安排畲族经济开发区教师、医生到省、市有关单位学习进修。
五、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15、构建开发载体。在适宜地点选择2-3平方公里左右区域,与乡镇或开发商按照股份比例建立工业集中区,尽快组织开展区域的控规编制,2005年上半年前完成报批工作,赋予“飞地工业区”和民族自治区域优惠政策。根据“谁开发,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开发主体进入工业集中区进行农产品、传统工艺品加工等工业项目的开发。
16、组建开发主体。按照《公司法》设立畲族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受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负责工业集中区的开发建设。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畲族经济开发区企业发展基金,对入区项目实行财税优惠。工业集中区实行"开放式经营、封闭式管理",承接周边地区产业转移,促进畲族经济开发区资源开发。
17、培养支柱产业。畲族经济开发区要依托现有产业基础和资源优势,加快发展高优农业,实施传统优势品种提纯复壮和品牌培育,壮大玩具、建筑材料、电力、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加速开发畲族旅游资源和产品。宁德、福安两级市的民宗、旅游、文化等部门要加强指导,支持畲族文化设施建设,整合畲族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有畲族文化特色的旅游业,开发畲族风情旅游专线。
18、在畲族经济开发区工业集中区的新办企业,按规定报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后,可减征或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金融部门要加大服务企业力度,对国家确定的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定点生产企业的流动资金贷款,按正常优惠贷款利率执行。
19、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要强化“规划、服务、协调”职能,减少管理层次,提高办事效率,重点围绕争创“高效率、低成本、零投诉”的软环境优势,进一步树立“亲商”意识和创新意识,做到制度公开、政策透明、服务规范、投诉有效,增强畲族经济开发区对外吸引力和综合竞争力。
20、实行招商引资责任制和奖励制度。畲族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工作人员每年都要承担一定的招商引资任务,同时鼓励社会各界为畲族经济开发区引进项目资金。具体办法由畲族经济开发区参照外地做法予以制定。
六、强化工作责任
21、为保证畲族经济开发区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必须对畲族经济开发区实行目标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好(又符合领导干部任职条件)的,对畲族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主要骨干给予重用;对连续两年完不成目标的,给予效能告诫;连续三年达不到要求的,给予畲族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人调整岗位,取消畲族开发区推荐副处级后备干部的资格。同时,将畲族经济开发区的建设成效纳入宁德市委、市政府对福安市委、市政府绩效评估的重要内容。
福安市要根据本意见,在文件下达一个月内制定出台促进畲族经济开发区进一步发展的具体措施,并付诸实施。宁德市直有关部门应尽快落实各自承担的工作。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中共宁德市委
宁德市人民政府
2004年11月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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