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 颁布单位:广东省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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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颁布日期:2006-06-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
中共湛江市委湛江市人民政府贯彻《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湛发〔2006〕5号
(2006年6月23日)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推进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根据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决定》(粤发〔2006〕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刻认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意义
⒈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最迫切的实际问题,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惠及广大农民,实现全体人民的富裕安康,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新阶段农村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我市作为农业大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第一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偏大、县域经济薄弱、城乡差距和工农差距还在拉大、部分农民生活还比较困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仍然比较薄弱,特别是在新的发展阶段,“三农”深层次问题和矛盾不断凸显,直接影响我市经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促进农村社会事业繁荣,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开拓农村市场,拉动社会需求,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走上科学发展轨道,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⒉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施“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战略的客观需要。我市七成多人口生活在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没有农村的经济发展,就没有全市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社会和谐,就没有全市的社会稳定;没有农民的富裕小康,就没有全市的共同富裕。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实施“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和美丽的南方海滨城市的关键时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统筹城乡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加快农业产业化、现代化进程,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意义,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期性、艰巨性,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扎实开展这项工作,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富有成效地健康发展。
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⒊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协调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依靠和发动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把我市农村建设成为具有湛江特色的现代文明、民主和谐、富裕安康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⒋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原则。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的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
——坚持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加大政府对农业农村的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新农村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各项建设任务,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搞行政命令和一刀切。注重保护耕地和节约用地,保护历史文化和自然生态环境,加强分类指导,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坚持尊重群众意愿。以人为本,尊重农民的创造精神,充分发挥农民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主人、主体、主角作用。
⒌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加快发展特色农业、效益农业和县域经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推进各具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十一五”时期的发展目标是:
⑴农业产业化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现代农业不断发展,农业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雷州东西洋、鉴江平原、九洲江下游水稻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甘蔗生产实行机械斩运、水药肥喷施。推广良种良法和节水、节肥、节药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形成各具特色的优势农业产业带(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经济效益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得到有效增强,农业增加值年均增长3%以上。
⑵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转移。建立健全农村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计划培训,全市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100万人以上。
⑶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全面实行农村九年义务教育,农村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蓬勃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达85%以上;健全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机制和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困难群众无饥寒。
⑷农村公共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村生活用水符合饮用卫生标准,农村220万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得到解决,自来水普及率达85%以上;镇通行政村道路实现硬底化,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村道硬底化,农村全面通路、通电、通邮、通电视、通电话,文化体育设施逐步健全完善。
⑸农村人居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贫困农民和水库移民危房改造任务基本完成;农村卫生户厕普及率达70%以上,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处理,“脏、乱、差”得到有效整治,环境美化绿化,村容村貌整洁卫生。到2010年,40%以上的村庄达到卫生村标准。
⑹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乡风文明。农民安居乐业,邻里和睦相处,团结互助,人与社会、自然和谐,好人好事蔚然成风。
⑺农民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广大农民文化素质、科技素质、创业技能逐步提高,法制观念、道德观念、新的婚育观念不断增强,造就一代“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⑻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明显提高。建立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达5600元以上,部分农民生活达到富裕安康,农民购买力不断增强,生活质量明显提高。
⑼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年纯收入逐年增长,2008年后50%行政村年纯收入5万元以上,具有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维护、管理和持续发展的经济实力。
⑽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村级党组织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建立起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村干部勤政廉洁,干群关系不断改善。
三、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步伐
⒍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和现代农业设施建设投入,加大中低产田的改造力度,建设高产稳产基本农田;加大对江海堤围维修加固力度,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大改水治旱力度,解决我市工程性缺水问题。积极推进鉴江口挡潮蓄淡引水枢纽工程、鹤地水库除险加固及青年运河灌区改造工程、雷州半岛东部治旱等39宗水利工程。科学利用地下水资源,积极实施人工增雨,发展节水灌溉,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落实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稳定粮食种植面积,重点建设好雷州东西洋、鉴江平原和九洲江下游三大高产稳产粮食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冬种玉米。增加投入,努力改善粮田生产条件,大力推广良种良法,不断提高粮食单产和品质,稳定和增加总产,提高我市粮食自给率。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搞好粮食储备,确保粮食安全。
⒏增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加快农业科研成果转化。采取有效措施和激励政策,调动农业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农业龙头企业等方面积极性,解决我市农林牧渔生产、加工、流通中的突出问题,提升我市农海产品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加大农业农村科普力度,加快科研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优良品种,通过消化、吸收和创新,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技术、新品种、新品牌。
⒐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各地根据实际,认真搞好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布局和功能设置,突出特色,从糖蔗、浆纸、水产、禽畜、果蔬、热作六大产业中逐步展开,推广“企业+基地+科技+农户”模式,促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抓紧建设广东省(湛江)海峡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开发区农产品加工区,麻章花卉、遂溪糖蔗、徐闻外运菜、廉江水果、农垦剑麻、雷州珍珠、林地养鸡等一批现代农业园区。结合现代农业建设,开展农用土地整治和连片开发;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优质、高产、高效、安全农业,建立现代农业技术、优良品种示范基地;提供贷款贴息和减免税费等政策优惠,吸引农业龙头企业、工商企业投资建设现代农业园区。
各级政府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给予扶持。以现代农业园区为载体,发展具有湛江特色的效益农业、特色农业,以及相配套的加工、流通企业,增创一批竞争力强的农产品及加工名优品牌,做大做强特色农业。发展特色农业镇村,打造“一乡一品”、“一镇一业”、“一村一产”特色农业群体。
⒑继续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围绕糖蔗、浆纸、水产、禽畜、果蔬、热作等产业链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农业龙头企业,2010年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100家,带动全市超过1/3农户增加30%以上收入。鼓励企业、个人或社会服务机构创办中介服务组织,培育发展农村经纪人、专业大户。继续兴办农民合作经济组织,2010年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800个。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农业产业化水平。政府和金融部门加大对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提供专门资金和信贷贴息补助等服务,在用地、用水、用电、规费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允许具有法人资格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以联保形式贷款。
⒒加快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工程,整合计算机网络、有线电视网络、固定移动通讯网络资源,向农民提供农产品供求信息、农民劳动力就业信息和动植物病害信息。积极探索对农民提供农业技术服务的有效途径,强化公益性农业技术服务,加快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展科技下乡活动,鼓励农业教学、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为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种养大户提供技术服务。加强农业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做好生产资料供应、土壤肥料检测、测土配方施肥等生产技术指导的社会服务。加快气象现代化建设,提高气象为农业服务效能,保障生产和农民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农贸市场和服务体系建设,为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产生活资料供应提供方便。重点抓好“三大市场”(水产品批发市场、特色农产品市场、农资物流市场)和“两大体系”(农产品检测检验体系、产品配送体系)建设。建设东南亚最大水产品集散地。进一步完善交通“绿色通道”管理机制,确保鲜活农产品运销畅顺。
四、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⒓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结合实际,发挥资源优势、区位优势,大力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业龙头企业、食品加工企业、生物质工程,带动资源的综合开发、综合利用,形成主产业突出、后续产业强劲的工业群体。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以优惠的政策措施、良好的社会环境、快捷的办事效率,吸引国内外企业到县城创办企业,推进县域外向型经济发展。大力扶持民营企业发展,充分发挥民间资本在开发经济中的积极作用。到2010年,民营经济占县域经济总量的比重提高到70%以上。进一步加强城关镇、中心镇和专业镇建设,重点是整合公共资源,完善道路、电力、供水、排污、通讯、商饮、旅业等公共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建设,引导工商、服务企业聚集发展,增强城镇辐射带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功能,为农村富余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创造良好条件。
⒔加快建立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建立发掘农业潜力促农民增收机制。利用特色资源,推进特色农业基地和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重点发展优质粮基地、“高产高糖”糖蔗产业区、热带亚热带水果蔬菜基地、水产畜牧基地、速生丰产林基地等,做大、延长特色产业链条,发展农海产品精深加工和生物质工程(如甘蔗的能源酒精项目),促进农民增收。建立政策扶持促农民增收机制。落实好支农、惠农政策,特别是粮食直补和良种、农业生产资料、农机具补贴等政策,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促进农民增收。建立农民培训转移就业促增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一体化的就业管理和服务体系,营造有利于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的社会环境。继续实施“百万青年农民技能培训工程”,加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贫困农民、失地农民和转产渔民的培训力度,增强其就业技能,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就业。
⒕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调整和治理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不合理限制及不合理收费,为农民工进城就业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政策服务。
⒖继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规划,整合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整村推进式扶贫开发,逐步减少贫困村。继续增强扶贫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实施产业化扶贫,促进贫困地区资源开发。加大对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力度,深入开展“千官扶千村、万干扶万户”活动。继续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做好贫困家庭子女免费入读技工学校工作。特别是利用扶贫培训基地,对贫困农民实行免费技能就业培训。完善对口扶贫机制,推动扶贫开发再上新台阶。
五、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⒗加快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继续巩固九年义务教育成果,提高“普九”教育质量,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努力实现“十一五”期末农村小学适龄儿童毛入学率和初中毛入学率达100%,高中毛入学率达80%。建立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加快农村中小学危房校舍及生活设施改造,消除中小学危房校舍。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提升办学水平。2006年秋季起,农村全面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对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学习、生活补助,基本解决农村读书难问题。
⒘加强农村卫生医疗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医疗卫生发展,实施初级卫生保健规划,提高农村医疗卫生综合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加大投入,加快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每一个村建立一个卫生站,使农民有病及时看、小病及时治。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便民利民运作机制,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用。各级政府增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不断提高筹资水平和医疗保障水平。继续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解决贫困人口医疗问题。继续广泛开展巡回医疗、送温暖下乡等活动,为贫困地区送医送药,普及医疗卫生保健知识,提高贫困农村防病治病和保健水平。加大农村地方病、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疾病的防治力度,普及医疗卫生保健知识,提高农村防病治病和保健水平。
⒙积极推进农村文化建设。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繁荣,加快构建农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以先进的文化、娱乐占领农村文化阵地,促进农村移风易俗,形成文明乡风。积极开展“三文”(特色文化村、农村文化室、农村文化节)活动,加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农村文化室、运动场等基础设施,实现广播电视“村村通”,因地制宜改造利用闲置校舍,建立农村文体活动基地。积极开展粤西特色的民间艺术活动,坚持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满足农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推动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以“新农村、新旅游、新体验、新风尚”为主题,发展有湛江特色的乡村旅游。
⒚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建立“五保户”供养标准自然增长保障机制,保障“五保户”与当地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完善农村社会福利设施配套建设,每个乡镇建设一间设施齐全、管理完善的二级以上敬老院;加快建设村级敬老院,“十一五”期末村级敬老院达到1000间。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探索和建立农民的养老、医疗保险制度,切实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
六、实施“六个一”工程,推进村庄规划建设与整治
⒛制定一个合理规划。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重视搞好农村规划,按照规划整体性、和谐性、前瞻性要求,抓紧编制完善镇(乡)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建设发展规划,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学依据。新农村规划以行政村为单位,对土地利用、农业园区建设、公共基础设施、社会公共事业等农村各项建设,进行整体规划。各级政府要拨出专门经费,支持农村编制建设规划。各级建设部门切实负起规划责任,组织力量搞好村庄整治布点规划,力争5年内完成村庄规划。未完成规划编制的行政村、自然村,应暂缓建设项目和农房建设审批。严格贯彻农村一户一宅的宅基地政策,引导鼓励建新拆旧,纠正一户多宅现象。建设部门加强引导、指导农民建设住房,免费提供适合当地实际、经济安全,省地省能省材的住宅设计图样。村庄建设规划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突出地方特色,注意保护好生态环境、历史文化古迹等,避免造成破坏性开发建设和资源浪费。
21.发展一个特色产业。从实际出发,引导群众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渔则渔,走特色产业致富之路。各村根据当前农业自然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在发展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培育和推广一个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产品,做到一村一产,一村一品。发展特色产业(产品),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发展新路子,发展安全、绿色、无公害农产品,打出品牌,提高效益,增加收入,提高农民投入村庄公共设施建设的能力。
22.推进一批改造工程。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推进改水、改路、改厕、改房、改灶等工程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一是改水。在解决农村“饮水难”的基础上,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快自来水普及,优先解决苦咸水、污染水村庄的饮水安全问题。建立和完善农村改水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强改水整体规划,提高用水质量,确保农村供水安全、卫生。
二是改路。支持、引导农村进行等级公路建设,实现镇通行政村道路硬底化,自然村全部通公路;有条件的自然村进行道路硬底化建设;到2010年,实现大部分行政村通客运班车,解决农民出行难问题。村内道路建设逐步实现硬底化。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确保农村公路有专人养护。
三是改厕。按照环保、卫生的要求,以粪便处理无公害化为目标,每个村庄建立1座以上带粪便处理池的公厕,清理露天粪坑;鼓励农民建沼气式厕所、水冲式厕所。
四是改灶(沼气)。推进沼气建设工程,把改灶和沼气开发利用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政府引导,健全服务机构,做好宣传发动,加强技术培训,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后续服务,把沼气示范建设资金纳入财政预算,推进农村沼气建设。各地结合实际制定沼气建设远、近期规划,创新“猪-沼-果”、“猪-沼-菜”、“猪-沼-花”等综合利用模式,力求沼气生态农业开发利用有新的进展。“十一五”期间,新建户用沼气池2.5万个,累计推广户用沼气池3.5万个,占适宜推广沼气农户的28.9%;扶持规模化种养场建设30宗大中型沼气工程。
五是改房。加快农村贫困户危房、茅草房和水库移民住房改造,2007年前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村民新建住房确保无违章用地、乱占乱建现象。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的要求,进行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引导和帮助农民实行住房和禽畜分离,进一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
23.建设一个公共村场。结合实际和文明习俗,积极组织体育设施、体育活动、体育科普“三下乡”,建设文化体育娱乐活动场所。条件好的村庄建设配套齐全的活动场所;条件差的村庄可建设简便的阅报亭、公共休闲场地等活动场所。
24.营造一个干净环境。加强农村卫生设施建设,普及健康教育,增强农民卫生意识,开展以“三清”(清垃圾、清污泥、清路障)为主的农村卫生活动。每个村庄至少建设一个垃圾处理场或堆放点,建立健全清洁卫生制度,继续开展“卫生进村居、健康在家园”活动,组织发动村民清扫卫生,拆除违章建筑,整治村容村貌。
25.种上一片成荫绿树。突出当地特色,创建生态经济园区,开展植树造林,多种果树、花卉,实现庭院经济高效化,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增强村民环保意识,保护生态环境,严禁乱砍乱伐,营造环境友好型村庄,发展生态经济。
七、提高农民整体素质
26.加强农民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运用“六进村”载体,在农村党员中开展“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在农村群众中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教育,树立农民“勤劳、自强、互助”精神,改变农民小富即安、无所作为、“等靠要”、自由散漫的思想观念和精神状态,造就一代“有自主意识、有合作精神、有法制观念、有创业本领”的新型农民。深入开展“平安和谐家庭、和谐村庄”创建活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树立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大社会主义生育观、婚姻观的宣传教育,坚持实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推动农村和谐社会建设。
27.加强农民法制教育。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增强农民法制观念,促使农民遵纪守法,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对农民开展普法教育、形势教育、政策教育和自尊、自信、自强教育,使农民知法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开展国情、县情、镇情、村情教育,促使农民自觉融入当地工作大局,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加强计划生育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树立科学文明的婚育新观念,坚决处理超生抢生行为。
28.加强农民科技文化教育。组织开展农业基础知识和实用技术培训,促使农民掌握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逐步实现全市18岁以上、45岁以下年龄段农民掌握1~2门实用农业技术或务工职业技能;组织开展普及农科知识活动,引导农民运用科技发展生产,争取20%以上农户成为种养能手、科技示范户、致富带头人,带动农村经济发展。以“六进村”和“三文”活动为载体,促进特色文化村、农村文化室的建设和农民文化节的开展,引导农民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新风尚,建设新农村。
29.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农民开展“除陋习、树新风”活动,创建文明家庭、生态文明村、文明镇;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精神和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提倡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增强农民抵制封建迷信和邪教的能力;消除落后、愚昧思想,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树立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助人为乐的社会主义新风尚。
八、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
30.加强农村“两委”班子建设。深入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实施“十百千万”固本强基工程,切实加强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夯实基层执政基础,提高农村“两委”班子执行政策法规能力、民主管理能力、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和发展经济能力,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31.建立健全村民自治制度。推进农村民主法治进程,建立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重要事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制度,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让群众真正享有村务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推行村财镇管,规范农村各项开支。加强对农村重大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审计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32.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农村治保会、调解会的作用,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打击走私贩私和农村黑恶势力,坚决扫除“黄赌毒”,狠刹私彩风。加强山林土地、海滩涂权属纠纷排查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消除农村社会不稳定因素;制定完善村规民约,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稳定的社会环境。
九、多方面增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投入
33.加大公共财政对新农村建设投入。金融银信部门要向新农村建设实行政策倾斜,增加新农村贷款业务,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快捷、便利、规范的服务。从2006年起,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也要高于上年,逐步形成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稳定资金来源。
34.整合社会资源,实行政策倾斜。充分利用上级政策扶持,整合涉农资金,促使各项支农资金向农村道路、改房、改水、改厕、环保、农田水利、农业综合开发等基础建设项目倾斜。实行规费减免政策,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抓好村庄规划的指导和审批工作,规划设计部门为农村规划设计只收成本费;交通部门负责做好进村主干道规划编制工作,相关职能部门办理有关手续只收取工本费;房屋建设审批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严肃查处在农民建房中的乱批土地和乱收费行为。
35.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步推进,发挥党员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广泛发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和各界人士、青年志愿者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形成全社会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市设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基金,发动社会各界募捐、筹集资金,重点用于帮扶后进村庄发展社会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
36.充分发挥农民群众建设新农村的主体作用。尊重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农民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有物出物,对积极主动开展新农村建设的村庄,可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给予资金、物资补助,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逐步深入。
十、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和协调
37.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十一五”规划,把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发挥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主要领导亲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四套班子成员协助抓,有关部门配合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级级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抓紧制定建设新农村的实施方案,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有序开展。把新农村建设成效列入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政绩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作为检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成效的重要考核内容。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门会议,总结推广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38.组织开展“双十双百双千”评选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双十双百双千”评选活动,评选出“十个生态经济区、十个最整洁的镇(街道),一百个最美的村庄、一百个带领农民致富的合作经济组织,一千个农业种养能手、一千个最美的农家”,树立新农村建设示范和典型,促进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方向发展,努力争当全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排头兵。
39.做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发挥党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中统揽全局的核心领导作用。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各司其职,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生力军作用。市委农办负责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办好示范点,总结推广经验,指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县级党委农办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事业中,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未成立党委农办的县(市、区)要尽快建立,落实人员,挂靠党委办开展工作。
(此件发至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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