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等三部门陇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甘肃省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陇政办发〔2015〕104号
颁布日期:2015-08-3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市教育局等三部门陇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制定的《陇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8月31日

陇南市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省上《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2〕31号)和《甘肃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巩固提升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成果,加快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步伐,结合陇南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全市适龄幼儿分布及变化趋势,特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抢抓国家支持中西部地区发展学前教育的历史机遇,紧盯第一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发展目标,强力推动加快发展学前教育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全市学前教育规模与内涵发展双轮驱动,增量提质成效显著,入园率和示范园创建等主要指标实现跨越发展。截止2014年底,全市共有幼儿园310所,567所小学附设了学前班,全市在园幼儿67857人。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建立,幼儿教师数量达到3283人。实施国家和省级各类学前教育项目208个,累计投资3.9亿元,完成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学前教育资源持续扩大,办园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68%。

虽然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但由于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依然是我市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依然满足不了广大群众对学前教育的现实需求,结构性困难和问题突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不足,分布不均,结构不尽合理,优质学前教育资源严重短缺,城区大班额现象比较普遍;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保障机制不完善,办园条件简陋;师资补充滞后,幼儿教师数量严重短缺,专业素养和保教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城镇住宅小区幼儿园建设步伐迟缓,部门配合难度大。以上这些都制约着我市学前教育的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精神和“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要求,坚持扩资源、建机制、调结构、提质量并重的原则,注重落实政府责任,加强学前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继续建立和完善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县、乡、村学前教育服务网络,保障广大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2016年,依托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86所。为乡镇中心幼儿园配齐玩教具和保教生活设施,满足基本办园需要,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实施精准扶贫,推进学前教育向行政村延伸。在有条件的小学或教学点附设幼儿园或幼儿班,行政村幼儿园和小学附设幼儿班覆盖率达到60%。规范认定扶持一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相关规定配建商住小区幼儿园,有效扩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解决入园难问题。完善幼儿园教师补充机制,在2014年底幼儿教师3283名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需求,采取“培、招、转、聘”等多种形式,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2000名。完成新一轮幼儿园园长和幼儿教师全员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县区幼儿园全部达到市级(含市级)以上示范园标准,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标准化办园水平。全市幼儿园总数达到600所以上,新增幼儿入园学位2万个,在园幼儿数达到8.3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经济条件较好、教育基础较强的徽县、成县、武都和人口密度小的两当县加快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保持在85%以上。

(二)年度计划

——根据《甘肃省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要求,以2014年为起始落实好年度目标任务。2015年,实施学前教育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建设工程。依托省级财政资金新建、改扩建行政村幼儿园36所,实现2000人以上行政村幼儿园全覆盖目标。依托中央和省级财政投资,完成88所乡镇中心幼儿园玩教具等设施装备和附属工程,确保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面投入使用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和小学附设幼儿班覆盖率达到50%。通过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三支一扶、进村(社区)”人员招考、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小学教师转岗等多渠道补充幼儿教师1090名(其中省民生实事项目和特岗渠道招聘890名,小学教师转岗200名)。落实各级各类培训计划,集中培训100名幼儿园园长和2600名幼儿教师,各县区完成本地80%的教师和园长培训任务。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5%。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创建市级示范幼儿园5所,全市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总数达到17所;100所乡镇中心幼儿园达到标准化办园水平。新增幼儿入园学位600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1%。

——2016年,依托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新建、改扩建1500-2000人行政村幼儿园162所。为行政村幼儿园配齐玩教具和附属设施,满足基本办园需要,行政村和小学教学点附设幼儿班覆盖率达到60%。通过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和市政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小学教师转岗以及民办幼儿园教师招聘等多渠道补充910名幼儿教师。落实各级各类培训计划,集中培训100名幼儿园园长和2600名幼儿教师,各县区完成本地100%的幼儿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任务。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专任教师比例达到88%。扩大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市省、市级示范幼儿园总数达到25所;全市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标准化办园水平。新增幼儿入园学位600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3%。

四、主要措施

(一)科学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学前教育资源

1.各县区政府要认真落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将学前教育发展与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协调,积极拓展中心城区学前教育发展空间,严格落实配建幼儿园规划,调整优化幼儿园布局结构,推进区域内学前教育事业协调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城乡适龄儿童就近入园、方便入园。

2.创新幼儿园发展模式,鼓励省、市级示范幼儿园办分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和行政村幼儿园、小学附设幼儿园合作办园,城区幼儿园和农村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盘活学前教育资源,引导扶持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园所之间建立发展共同体,稳步扩大和优化城乡学前教育资源。

(二)坚持多措并举,努力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1.大力发展农村公办幼儿园。全面完成新建乡镇中心幼儿园附属工程和设施装备配套工作,确保全部投入使用。在有条件的小学改建附属幼儿园,在村学和教学点大面积附设幼儿班。统筹中央财政实施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学前班)项目资金和学前教育巡回支教点工程项目资金,配备必要的玩教具和保教及生活设施设备,满足行政村基本办园需要。

2.按相关规定配建商住小区幼儿园。落实《陇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陇政发〔2012〕31号)相关规定,把城镇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作为扩大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重要渠道,统筹协调发展改革、国土资源、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严格执行城镇住宅小区建设与配套幼儿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有关规定,制定出台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要对全市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摸排清查,按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补足配建幼儿园。原则上1000户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要建设1所规模不少于6个班的幼儿园,1000户以下的新建住宅小区,要按照就近原则,由各县区政府协调片区联合建设1所规模适当、满足需求的幼儿园。对已建成至今未移交教育部门的由县区政府督促建筑商无偿移交教育部门统筹安排使用;对未按要求进行住宅小区幼儿园规划设计和配套建设的相关部门和开发商,由县区政府采取刚性措施进行清查回收补建,或由开发商缴纳配套幼儿园异地建设费,用于幼儿园新建或改扩建项目资金。

3.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要按照《甘肃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认定一批保教质量高、收费标准合理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有效扩大普惠性幼儿园覆盖面。要根据《甘肃省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通过保证合理建设用地、减免税费、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购买服务等方式,规范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多途径提升幼儿教师素质

1.补足配齐幼儿园教职工。落实《甘肃省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依托全省民生实事项目、基层服务项目和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计划,逐年扩大学前教育教师补充数量,逐步配齐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有效缓解幼儿教师短缺问题。民办幼儿园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配备标准执行。

2.严格实行幼儿园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幼儿园园长、教师等均应取得相应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尚不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对不能按期取得任职资格或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要予以调整和清退。

3.建立和完善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体系。研究制定陇南市幼儿园教师培养计划,扩大幼儿园教师培养规模,有效提升幼儿教师专业能力。发挥3个市级幼儿教师实训基地作用,开展学前教育师资培训、教研和业务指导,引领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提高保教质量和办园水平。在实施“国培计划”和“省培项目”的同时,县区财政要落实幼儿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积极组织开展各类幼儿教师培训、技能大赛和观摩活动,形成国家、省、市、县、园五级幼儿教师培训体系,分层次实施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全员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面提升幼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4.保障幼儿教师合法权益。各县区要确保幼儿教师工资福利和相关政策落实到位,在评优选先、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一定的倾斜。要提高待遇,稳定民办幼儿园教师队伍。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职称评聘、资格认定、学习培训、评优选先等方面,享有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待遇。参照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合理确定民办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

(四)坚持科学保教,提高保育教育质量

1.推进实验区建设工作,加强科学保教教研与指导。陇南市作为省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实验区,要按照《甘肃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实验区工作方案》各项工作要求,全面推进实验区和实验园建设工作。礼县、武都、徽县3个县为市级实验区,成县幼儿园、成县黄渚幼儿园、成县晨旭幼儿园、成县小橡树幼儿园、武都区幼儿园、武都区教场幼儿园、礼县城关镇第一幼儿园、礼县城关镇第二幼儿园、礼县城关镇第三幼儿园、徽县幼儿园、徽县泥阳幼儿园、徽县银杏幼儿园、文县城关幼儿园、文县碧口幼儿园等14所幼儿园为市级实验园。市级实验县区和实验园要围绕《指南》五大领域和本地实际,在幼儿园环境创设、安全管理、课程实施、教师专业化成长、家园共育、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现象等方面确定不同的研究主题,探索《指南》在城区、县镇、农村等不同层面和公办、民办不同类别幼儿园的推进方式和实施办法,总结形成有益经验和办园特色并加以推广,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整体发展水平。成县、西和、康县、文县、宕昌、两当6个县作为县级实验区,要分别选定3-5所不同类别的幼儿园作为县级实验园,开展相应的实验区建设工作。落实县区学前教育教研指导责任区制度,坚持以点带面、因地制宜、分级指导的原则,结合区域内学前教育发展实际,开展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的保教活动,引领广大幼儿教师和家长树立科学的保教理念,以培养幼儿后继学习和终身发展能力为目标,切实规范办园行为,有效促进幼儿健康协调全面发展,全面提升全市学前教育质量。

2.按照《甘肃省幼儿园玩教具配备目录》和《甘肃省农村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试行)》,进一步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配备必要的玩教具和图书,丰富幼儿活动。争取国家和省级资金支持,为乡镇中心幼儿园和农村小学附属幼儿园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图书,保障幼儿园保教活动的正常开展。充分利用国家对民族地区的扶持政策,结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进一步改善民族地区幼儿园保教条件。

(五)规范管理行为,提升整体办园水平

1.深入贯彻落实《甘肃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和《甘肃省幼儿园保教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建立体现学前教育特点的教育教学规范和标准。全面加强幼儿园日常管理和教学管理,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体现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的全纳教育理念,进一步规范办园行为,提升管理水平。

2.全面贯彻落实《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和《甘肃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开展。

3.按照《甘肃省幼儿园分类办园标准》和《甘肃省幼儿园等级评定管理办法》,完善各类幼儿园评估指标体系,实行分类评估、分类指导、分级管理制度,激发幼儿园办园活力,促进幼儿园晋等达标。

4.严格落实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门卫值班、出入登记、信息报送、应急防范、预警通报、隐患排查、安全台账、安全督查等制度。强化“三防”措施,足额配备保安人员及视频监控、消防安全等设施。加强食品、消防、校舍、校车、交通、游戏设施、户外活动、医疗等方面的安全监管,建立定期排查和限期整改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取缔存在严重安全问题的幼儿园及办园点。加强师生安全知识教育,通过教育教学、主题活动、游戏活动以及观摩、实践演练等方式,切实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5.切实加强学前教育机构监管。按照《甘肃省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加强对各级各类幼儿园办园行为的监管。落实《甘肃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标准。健全完善民办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幼儿园年检制度,从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教职工资质、工资待遇与社保、收费等方面进行动态监管,对办园行为不规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问题的民办幼儿园,提出限期整改措施或依法取缔。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发展学前教育主体责任。县区政府要切实落实发展学前教育的主体责任,统筹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资源调度和政策制定方面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落实任务分工,形成推动学前教育发展合力。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市政府加快学前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施意见,借鉴其他市州做法,尽快健全学前教育工作机构,配齐配强学前教育工作人员,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人员和条件保障。

(二)强化统筹协调,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区政府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国土资源、规划、建设、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安监、妇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按照各自职能和分工,统筹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组织推动落实三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

(三)加大财政投入,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要建立政府、举办者和家庭合理分担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县区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加大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完善全市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扩大贫困地区、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孤残儿童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的覆盖面,落实农村学前教育“广覆盖、保基本”的目标。

(四)加强教育督导,确保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按照《甘肃省学前教育条例》和《甘肃省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建立学前教育发展督导监测、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把学前教育作为督政督学的重点,逐级签订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责任书,把学前教育统筹规划、资源配置、经费投入、队伍建设、办学条件等纳入对县区政府的年度考核指标。对发展学前教育成绩突出的县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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