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号:通告2010年第2号
颁布日期:2010-11-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规范性文件

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有关事项的通告

通告2010年第2号

按照国家局《关于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的通告》(国食药监办〔2008〕595号)要求,自2010年10月18日起,对部分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实施目录管理。

现将列入《出口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品种目录》内并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批准文号的硫酸庆大霉素等药品生产企业名单以及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医疗器械注册证》的葡萄糖测试条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1和附件2)。

特此通告。

附件:1.硫酸庆大霉素等药品生产企业名单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110/00123f37b7a10e44df6e01.rar

2.葡萄糖测试条等医疗器械产品生产企业名单

http://www.gov.cn/gzdt/att/att/site1/20101110/00123f37b7a10e44df8902.rar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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