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民委关于给予丁伟同志记大功的决定

颁布单位: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1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民委关于给予丁伟同志记大功的决定

民委发〔2014〕229号

中央民族歌舞团:

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我国2014年主办的最重要的国际会议之一,也是我国政府一项重大的外交行动。中央民族歌舞团代表国家承担和参加了“亚太经合组织第二十二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亚太经合组织财政部长会议”、“中南海习奥会”等多项重要活动的演出任务,赢得了中央领导和与会各经济体贵宾们的赞誉,获得了中办、外交部、文化部等部门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中央民族歌舞团团长丁伟作为文艺演出的总导演,以大局观念和精品意识统领文艺演出筹划工作,以高度的使命感和饱满的工作热情,充分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夜以继日、攻坚克难、精雕细琢,为演出的圆满成功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奖励先进、振奋精神,进一步激发委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民族工作的深入开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丁伟同志记大功奖励。希望丁伟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在今后的工作中勇攀高峰、再创佳绩。

国家民委

2014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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