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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总局关于发布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27号)
|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6-02-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总局关于发布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27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正压通气治疗机、大型蒸汽灭菌器、腹膜透析机、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振动叩击排痰机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正压通气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大型蒸汽灭菌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腹膜透析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5.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6.振动叩击排痰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145954.html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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