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局关于发布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27号)

颁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6-02-2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总局关于发布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2016年第27号)

为加强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工作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提高注册审查质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正压通气治疗机、大型蒸汽灭菌器、腹膜透析机、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振动叩击排痰机等6个医疗器械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见附件),现予发布。

特此通告。

附件:1.医学图像存储传输软件(PACS)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2.正压通气治疗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3.大型蒸汽灭菌器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4.腹膜透析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5.医用内窥镜冷光源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6.振动叩击排痰机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

http://www.sda.gov.cn/WS01/CL0087/145954.html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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