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来到 律咖网
连接海外本地律师与出海创业者
【始于2015 | 11年持续经营 | 经营年限全国同行前10%】
企业信用良好 | 数据来源:芝麻企业信用
合作微信:lvga2015
扫码添加微信关于扬州个园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 颁布单位:国家文物局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2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扬州个园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4〕2954号
江苏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扬州个园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请示》(苏文物保[2014]34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个园保护规划编制立项。
二、在该规划编制过程中应注意以下问题:
(一)该规划应与《大运河遗产保护和管理总体规划(2012年-2030年)》、《中国大运河遗产管理规划(2013年-2030年)》、《中国大运河江苏段遗产保护规划(2012年-2030年)》等相关规划合理衔接。
(二)应根据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有关要求,从保护个园的价值、真实性和完整性出发,加强保护现状评估和病害、病因及其发展趋势分析,研究确定保护、管理、展示、监测等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合理制定具有针对性的规划策略。
(三)个园保护区划划定应突出文物本体及其周边环境的整体保护,根据文物分布特点和保护管理需要科学确定规划范围和保护区划。个园保护区划应与其申报世界遗产的遗产区和缓冲区合理衔接。
三、请你局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编制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并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做好个园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
四、规划编制完成并经你局初审同意后,请将规划文本、图纸(一式四份)及相应的电子文档等报我局审批。
五、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做好个园保护工作,建立健全专门管理机构,加强日常巡查和监测,确保文物安全。
此复。
国家文物局
2014年12月24日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