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3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杂志第一批)监测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号:
颁布日期:2013-06-0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2013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杂志第一批)监测情况的函

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3〕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13年4月,我司对部分机构在杂志上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18条次,涉及5个省(市)12家机构。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下发给你们,请结合贯彻落实《工商总局等八个部门关于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医药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13〕69号)文件精神,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违法情节严重、性质恶劣、频繁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可联合工商、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综合运用经济处罚、行政处理、刑事追责等手段予以严厉惩治。有关查处情况请于2013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王一帆黄莹

联系电话:010—5995776259957677

传真:010—59957676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2013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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