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2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一批)监测情况的函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文号: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2〕10号
颁布日期:2012-05-21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2012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一批)监测情况的函

国中医药法监监督便函〔2012〕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

2012年3月,我司对全国部分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情况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696条次。全国18个省区市的机构发布了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其中,甘肃省和天津市相关机构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情况仍较多,分别发布279条次和230条次,分别占总体的40%和33%。

现将此次监测结果分省下发给你们。请对发布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的机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将查处情况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送我司。

联系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监督处

张峘宇朱璐

联系电话:010—5995767859957761

传真:010—59957761

附件:

1.2012年部分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一批)信息监测一览表.docff7e283f5aea75a841d420dd0df3ab2e.doc(203.00KB)

http://www.satcm.gov.cn/web2010/zhengwugongkai/jiandugongzuo/baokanjiancezhuanqu/2012-06-08/15753.html

2.2012年分省(区、市)机构发布中医医疗广告信息监测统计表(报纸第一批)及违规广告样件

http://www.satcm.gov.cn/web2010/zhengwugongkai/jiandugongzuo/baokanjiancezhuanqu/2012-06-08/15753.html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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