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基层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第三期培训班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文号:
颁布日期:2013-08-02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国基层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第三期培训班的通知

国中医药办综函〔2013〕105号

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

为加强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地区基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强化中医医院信息管理和信息技术人员培养,提升中医医院信息化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定于2013年8月举办全国基层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第三期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要内容

(一)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基本规范

(二)中医电子病历系统建设与功能评价

(三)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

(四)中医医院综合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五)信息标准在基层中医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

(六)县级中医医院信息化基础建设难点与解决方案

(七)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的数据存储、安全及保密

(八)县级中医医院“远程医疗系统”建设

(九)中医医院信息系统的运行与维护管理

(十)中医药特色信息系统应用

二、参加人员

基层中医医院信息化服务保障能力建设项目医院信息管理或信息技术人员1名。参加名单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3年8月28日—30日(27日报到,30日离会)。

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止园饭店

陕西省西安市青年路111号,电话:029—87688338

四、培训方式

专家讲授方式。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10分,并颁发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学分证书。

五、其它事项

(一)请各省中医药管理部门通知本省项目建设医院,每院安排1名信息管理或信息技术人员参加培训,切勿超员。

(二)参加培训人员交通费自理,住宿由培训班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培训费和伙食费由培训班承担。

(三)请各医院填写《全国基层中医医院信息管理与信息技术第三期培训班回执》(见附件2),于8月2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发至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三)请参加人员自行前往培训地点报到。培训地点路线图见附件3。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综合处

联系人:王高梁肖国栋

联系电话:010—59957631

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

联系人:倪国辉029—8731566013259717159

余晴029—87325317

传真:029—87345442

E-Mail:[email protected]

附件1.doc6ab3adce4b5b42f24b0e4b5ad07323eb.doc(70.00KB)

附件2.doc209d6e0eda9daad19cf292b8df66f8b5.doc(29.00KB)

附件3.docb754bfce11bcb4c1dc54357a02844262.doc(480.50KB)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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