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1号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文号:公告2012年第21号
颁布日期:2012-04-20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12年第2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对原产于新西兰的11个税则号列的农产品实施特殊保障措施。2012年4月19日,海关总署在对外网站(www.customs.gov.cn)上公布了实施特保措施管理的乳酪(税则号列04061000、04063000和04069000)进口数量接近2012年触发水平的情况。至4月23日,上述农产品进口申报数量已达到4535.23吨,超过2012年4376吨的特保措施触发水平。因此,自2012年4月24日起,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口的原产于新西兰的上述农产品按最惠国税率征收进口关税。对于在途的上述农产品的税率适用和其他有关事宜,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91号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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