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

颁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科技部文号:
颁布日期:2014-12-0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关于发布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单的通知

环发[2014]18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科技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申报与评审暂行办法》(环发〔2006〕210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有关要求,经专家评审和公示,环境保护部和科技部的审定,现发布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获得“国家环保科普基地”称号的单位按照《暂行办法》要求,围绕提高全民科学素质和环保意识,扩大环境保护知识传播范围;创新工作手段和方法,不断提升科普服务能力;发挥示范作用,全面推进环保科普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并于每年年底向环境保护部和科技部提交工作总结。

附件: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单

环境保护部

科技部

2014年12月5日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8日印发

附件:

第四批国家环保科普基地名单

上海市:

上海梦清园林管理有限公司

江苏省:

江苏盐城环保产业园管理委员会

南通市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基地

泰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泰州市姜堰区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

广东省:

广州市中学生劳动技术学校

四川省:

什邡大爱感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科技馆

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西昌市邛海泸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甘肃省: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青海省:

青海青藏高原自然博物馆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沙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沙湖旅游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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