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 颁布单位:教育部 | 文号:教外厅[2012]3号 |
|---|---|
| 颁布日期:2012-04-0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的通知
教外厅[20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来华留学生医学本科教育(英语授课)质量控制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外来[2007]39号)要求,现将《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被列入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的学校必须根据国别设立招生标准,保证招生质量。各学校实际招生数不得超过计划数,并实行新生电子注册。对擅自超计划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
2.未列入名单的学校不得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但可招收使用汉语授课的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留学生,培养标准不得低于我国临床医学专业本科学生的培养标准。
附件: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来华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表.doc
教育部办公厅
二○一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
2012/2013学年度招收本科临床医学专业(英语授课)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名单及招生计划表
序号学校12/13学年招生计划数
1.首都医科大学100
2.天津医科大学200
3.河北医科大学120
4.大连医科大学200
5.中国医科大学120
6.吉林大学120
7.哈尔滨医科大学100
8.复旦大学30
9.同济大学30
10.东南大学120
11.南京医科大学100
12.苏州大学100
13.浙江大学120
14.温州医学院150
15.山东大学80
16.青岛大学60
17.郑州大学200
18.武汉大学120
19.华中科技大学120
20.中南大学120
21.中山大学100
22.南方医科大学180
23.广西医科大学110
24.四川大学120
25.重庆医科大学120
26.西安交通大学120
27.新疆医科大学150
28.南通大学60
29.福建医科大学90
30.安徽医科大学50
31.南昌大学160
32.广州医学院30
33.佳木斯大学150
34.北华大学100
35.宁夏医科大学60
36.汕头大学15
37.兰州大学15
38.昆明医学院80
39.泰山医学院150
40.徐州医学院80
41.宁波大学60
42.潍坊医学院60
43.大理学院150
44.厦门大学80
45.石河子大学80
46.江苏大学90
47.三峡大学50
48.扬州大学60
49.辽宁医学院100
50.河北联合大学50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