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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 颁布单位:卫生部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9-14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通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通告
现发布《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为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T234-2010核事故场内医学应急响应程序
以上标准于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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