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等9家医院为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的通知
关于新增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等9家医院为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的通知 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国残联办公厅 | 文号: ---|--- 颁布日期:2012-12-10 | 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新增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等9家医院为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的通知 卫办医政
关于新增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等9家医院为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的通知
| 颁布单位:卫生部 中国残联办公厅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2-12-1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
关于新增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等9家医院为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的通知
卫办医政函〔2012〕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残联:
在“十二五”期间,我部和中国残联继续实施“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为16865名中低收入家庭聋儿免费植入人工耳蜗,并提供术后康复训练经费。为进一步满足患儿就近接受复筛、人工耳蜗植入手术和术后调机服务的需求,确保该项目任务顺利实施,经过医院申请、业务培训及专家实地评估,我部和中国残联决定新增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等9家医院作为项目定点手术医院。现将新增定点手术医院名单(见附件)印发你们。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残联要继续密切协作,加强对定点手术医院的指导和管理,推动项目各项工作高效开展。各定点手术医院要牢固树立承担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任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按照项目管理规定,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工作,确保手术进度质量和患儿安全。卫生部、中国残联将适时对项目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附件:2012年第二批新增“贫困聋儿人工耳蜗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名单
卫生部办公厅中国残联办公厅
2012年12月10日
附件
2012年第二批新增“贫困聋儿人工耳蜗
抢救性康复项目”定点手术医院名单
编号
省份
医院名称
1
北京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总医院
2
河北
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3
山西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4
福建
福建省立医院
5
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
6
河南
河南省人民医院
7
广东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8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9
陕西
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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