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颁布单位:文化部文号:文市函〔2010〕1839号
颁布日期:2010-08-25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部委事务性文件

文化部关于同意朝鲜平壤艺术团来华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10〕1839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10]588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中演演出院线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邀请朝鲜平壤艺术团一行43人,于2010年8月28日至11月30日到北京等地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及演出地文化行政部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此复。

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延伸阅读

定西市直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

定西市农村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信息办关于近期政务信息化建设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