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广东省江门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2-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江门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2月6日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江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邓伟根代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一年来,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以“种树、搭桥修路、抓大项目”为抓手统领全局工作,有效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举措,克服了经济下行带来的种种困难,实现经济稳中有进,改革稳步深化,民生事业逐步提升。市政府提出的2015年工作安排切合实际,措施积极可行。会议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政府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主动适应新常态,谋划发展新格局,抢抓发展新机遇,推动“东提西进、同城共融”,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着力打造制造业强市,促进产业升级提质;狠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市振兴发展;扎实办好民生实事,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打造高效政府,努力完成2015年的各项目标任务。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在中共江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凝心聚力,改革创新,拼搏进取,为建设幸福侨乡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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