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颁布单位:湖北省宜昌市人大文号:
颁布日期:2015-01-23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法规及地方人大文件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5年1月23日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宜昌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张建一常务副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宜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市中提升新境界,在落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中彰显新作为,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中取得新进展,在发挥代表主体作用中展示新形象,在加强人大自身建设中开创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既大又强、特优特美”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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