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颁布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政府文号:令2009年第163号
颁布日期:2009-08-21失效日期:2015-03-17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政府令第163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09年8月12日市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市长:葛红林

二○○九年八月二十一日

附件下载:1.09zfl161-163

http://www.chengdu.gov.cn/uploadfiles/07030202090101/2009831555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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