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 颁布单位:安徽省安庆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3-03-26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安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市政府决定2013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具体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围绕降事故、控指标、保安全目标,以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科技支撑、基础建设、应急处置为重点,完善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夯实基层基础,突出监察执法,着力构建责任网、监督网、保障网,为建设“四个安庆”提供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依法治安,努力预防和减少事故,促进全年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指挥和协调有关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制”。全市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公开向政府、社会和职工进行安全承诺,接受社会和职工群众监督。通过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和严格安全许可、重点监管等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2.严格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各级政府、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政府和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负责,对县、乡镇安全生产工作分工“包保”督促制度,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负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等安全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改进协商和决策机制,充分发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专业监管、行业管理的职能,确保政府安全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3.严格落实“打非”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各级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工作机制,强化县(市)、区、乡镇(街道)“打非”工作政府责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依法落实关闭取缔、经济处罚、停产整顿和追究法律责任的“四个一律”措施。对责任不落实、打击不到位、管理不规范的地方,严格追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4.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注重实效、实事求是”的要求,依法严肃查处各类事故,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主动公开事故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警示通报、诫勉约谈制度,强化事故警示教育,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5.加强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健全与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文明建设及领导干部政绩业绩相关联的安全生产考核机制,对事故超过年度控制指标的地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加大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情况监督检查,严格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月分析、季通报制度,并向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报告。县(市)、区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
1.建立风险评估工作机制。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发布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则;高危行业企业每半年、其它行业企业每年要对标组织开展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县(市)、区政府和市直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每年组织对辖区及监管、主管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和落实工作措施。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快建立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纵向贯通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和企业,横向扩展到各行业管理部门,形成统一的安全综合监管服务平台。通过细化企业隐患上报内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约谈工作开展不力的企业主要负责人等,确保隐患治理落到实处。市、县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每年均要挂牌督办一批安全生产隐患,并切实防止老隐患整治后“反弹”。
3.推进企业安全达标创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要求,今年内所有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商贸流通企业要全部达标,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市级以上安全施工工地82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责任,在规定时间内未达标的企业,相关部门要依法暂扣其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责令停产整顿;对逾期未达标的,依法予以关闭。对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国家一级、二级认证企业,市、县政府予以奖励。
4.加强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建设项目的主管部门负责其主管行业(领域)内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落实审批和监管责任。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未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一律不予审批、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制定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政策措施,实施公路安全保障工程,认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客运年”活动。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落实长途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围绕“排堵保畅”目标,以“四车”(渣土车、运料车、搅拌车和电瓶车)为重点,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并取得明显实效;以“村村通”道路为重点,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以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路面管控为重点,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新建道路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电子监控、交通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要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及使用。
2.深化消防安全整治。以高层和地下建筑物、人员密集场所、“五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为重点,继续加大隐患整治和违法行为惩处力度;加强消防安全基础建设,全面推进网格化管理,构建以街道、乡镇为基本单元,社区、行政村为基本网格的基层消防工作格局;巩固“防火墙”工程建设,确保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一般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基本达标。
3.深化建设施工安全整治。深入开展借用资质和挂靠、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专项治理行动,严查重处忽视安全生产、赶工期、抢进度的行为。推进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全面落实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安全生产职责,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项目质量安全报监、工程设计文件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等审批和备案程序。加强施工现场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对涉及深基坑、高大模板、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
4.深化矿山安全整治。2013年6月底前,彻底完成长青煤矿的关闭工作。采取严格准入、淘汰落后、整合关闭、打非治违等有效手段,确保全市露天矿山数量减少20%。深化地下矿山、高陡边坡、尾矿库、排土场等专项整治,重点防范透水、坍塌、放炮和尾矿库溃坝等事故。2013年6月底前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积极做好地下矿山采空区适时监控和治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每个尾矿库落实一名县级领导包保负责。
5.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严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突出抓好重点监管品种、重点危险工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地下输送管道设施安全整治,加快推进城区危险化学品企业的转产、搬迁或关闭。组织对化工园区进行整体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规划园区产业链,优化园区内企业布局。
6.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2013年底,全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全部有序退出。切实加强停产前的监督检查,严厉惩处烟花爆竹“三超一改”(超范围、超定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和“三违”行为。落实零售经营布点规划和限时销售措施,建立销售登记台帐制度。推进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化建设。
7.深化职业危害防治。深化木制家具制造、制鞋、箱包和非煤矿山、化工、建材、冶金等重点行业的职业危害专项治理,建立重点行业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建立并落实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制度。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加强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监管和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
8.深化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突出抓好冶金煤气、交叉检修作业、受限空间作业、高温液态金属吊运、粉尘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环节和容易发生火灾、爆炸危险区域等安全专项治理和检查工作;加强渡口渡船、渔业船舶、农业机械、特种设备、旅游场所、校园、商贸、城镇燃气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四)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应急预案管理。各类企业均要建立并正式发布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每月开展一次演练,并根据演练效果每年修改完善应急预案;实行高危企业预案管理备案制度。市、县每月进行一次政府主导、社会各方参与的应急演练;政府主管部门要定期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
2.加强应急救援建设。要以公安消防、武警、预备役队伍及其他优势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依托,建立或确定“一专多能”的市、县、乡(镇)级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要适应现代城市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适度先进的物资装备,各应急救援队伍要加强演练,并学习借鉴先进实战经验,提高队伍综合应急能力。健全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体系,有效统筹或整合相关部门应急救援资源,提高应急处置效率。
3.加大安全监管投入。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在2015年前按期完成市、县二级安全监管能力达标创建工作。按照《安庆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市政府从2013年开始,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县(市)、区政府每年安排不少于200万元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并根据需要增加。各级政府及部门应根据监管工作的需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市、县政府及部门、省级以上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重点乡镇等应按规定在2013年内配齐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和装备。
(五)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加快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加强安全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利用电视、互联网、报纸、广播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社会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思想意识。大力开展企业全员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员工安全培训。完善农民工向产业工人转化过程中的安全教育培训机制。建立完善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制度。加强县、乡政府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干部的安全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严格实行企业领导带班制度,加大现场检查考勤力度。
2.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根据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积极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安全文化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学校,进农村,至2015年,各行业均要有一批企业(单位)达到国家、省级安全文化示范企业标准。
3.加强群众监督工作。按照国家安监总局和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安全生产行风监督员制度,建立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提高和保护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切实保护职工群众安全生产权益,在高危行业企业全面强制推行、其它行业企业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责任险政策。
五、方法步骤
为确保今年“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达到预期目标,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部署安排阶段(3月31日前)。各县(市)、区、各部门根据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全面进行部署安排。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11月30日)。按照活动方案确立的各项内容,结合年度工作的部署安排,全面推进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对“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并纳入各级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是市政府部署的2013年安全生产中心工作,将列入年度政府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县(市)、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职能部门要分头落实。
(二)周密计划,全面推进。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1日前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与构建“大安全”工作格局结合起来,突出工作机制的创新;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结合起来,突出基层基础建设;与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起来,突出加大执法力度;与重点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突出隐患排查和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全面推进工作落实。
(三)加强督导,确保实效。市政府年内将开展不少于3次综合督查活动。市直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的检查指导。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开展联合督查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市)、区,各相关部门要在每季度第一周,将上季度活动开展情况报市安委会办公室。
附件:1.安庆市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市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包保”联系点分工表
3.安全生产建设年主要工作分解表
安庆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6日
附件1
安庆市开展安全生产建设年活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魏晓明市政府代市长
第一副组长:万士其市政府副市长
常务副组长:范先汉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江兴代市政府秘书长
成员:朱训道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沈波市教育局局长
张翼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陈侠清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胡腊香市监察局局长
陆天平市民政局局长
刘克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尹志军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甘国辉市建设委员会主任
方俊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程春生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李跃云市水利局局长
田辉市林业局局长
刘春旺市文广新局局长
储艳云市卫生局局长
余刚市房地产局局长
程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家齐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
程文欣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琳市港口管理局局长
何新华市旅游局局长
潘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汪正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姚永恒市总工会主席
钱宜生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王劲峰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姜安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市安监局,程辉兼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市政府分管领导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及
“包保”联系点分工表
市政府
领导
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内容
重点行业
包保联系点
汪莹纯
负责国土资源、交通、建设、房地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招投标、园林、城投公司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地质灾害、建筑施工、城镇燃气、水上安全等行业
迎江区
黄杰
负责教育、民族、宗教、文化、卫生、体育、广播电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校园安全、文化娱乐场所、食品药品、文物安全等行业
枞阳县
宜秀区
陈爱军
负责科技、商务、外事、侨务、旅游、政府法制、对台事务、工商行政管理、供销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旅游安全、商贸行业、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等行业
潜山县
万士其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经济和信息化、环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重点项目、统计、物价、经济协作、化工新材料产业集中区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特种设备、等行业
桐城市、市化工产业集中区
张君毅
负责招商引资,分管招商局。分管经信、交通、重点项目安全生产工作。
矿山、交通安全等行业
望江县
大观区
董磊
负责民政、农业、水利、林业、人口计生、粮食、扶贫、老龄、金融、保险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水利工程、水库、森林防火、农机渔业等行业
岳西县
李兵
负责地方志、档案、行政服务、政务公开等工作。分管民族(宗教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体育、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文化娱乐场所、旅游安全等行业
太湖县
范先汉
负责公安、司法行政、国家安全、人防、地震、信访、应急管理、保密等方面安全生产工作。
道路交通、消防、民用爆炸物品等行业
怀宁县
市开发区
附件3
安全生产建设年主要工作分解表
具体工作
主要任务
责任部门
完成截止
时间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1.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组织制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承诺”等有关规定
市安监局
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
2013年3月31日
2.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监管职责
组织修订安庆市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规定
市安监局
2013年4月15日
明确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包保”联系点
市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31日
完善有关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消防、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等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工作机制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市安监局
市经信委
市建委
2013年4月15日
3.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制定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责任追究具体办法
市监察局
2013年4月15日
4.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事故
组织开展对2012年以来安全生产事故查处落实情况督查
市监察局
市安监局
2013年4月15日
5.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目标考核
修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实行年度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市安监局
市监察局
市政府督查室
2013年4月30日
二、着力加强安全生产基础
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机制
制订发布行业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规则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2013年4月15日
2.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
挂牌督办一批安全生产隐患
市、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及市各行业主管部门
2013年4月15日
3.扎实推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规则及奖惩规定
市安监局
2013年4月15日
4.建立安全生产准入和高危行业退出机制
制定落实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规定,同时制定务实、高效、便民的审查、审批工作机制
市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
2013年4月15日
5.开展城市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研究
开展城市消防、重大建设工程、基础保障设施、交通运行等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调研
市公安局、市建委、市交通局、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三、深化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1.深化道路交通安全整治
以查处“三车”(渣土车、运料车、搅拌车和电瓶车)违法行为为重点,强化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整治
市公安局
市城管执法局
市交通局
2013年6月30日
以加强“村村通”道路交通安全为重点,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完善临水临崖路段的安全防护设施
市公安局
市交通局
2013年6月30日
以加强恶劣气候条件下的路面管控为重点,强化高速公路交通管理
市公安局
2013年4月15日
新建道路的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电子监控、交通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要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及使用
市公安局
2013年6月30日
2.深化消防安全整治
整治“五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
市公安局
2013年4月30日
构建并完善消防基本网格化管理
市公安局
2013年5月31日
全面完成“四个能力”建设达标
市公安局
2013年4月30日
3.深化建设施工安全整治
开展非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专项治理行动
市建委
2013年4月15日
全面完成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报备再审查
市建委
2013年4月20日
对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施工分级,市级现场突击检查面达到20%
市建委
2013年4月30日
4.深化矿山安全整治
完成长青煤矿关闭工作
迎江区政府
市经信委
2013年6月30日
制订矿山整合方案,全市露天矿山数量年内减少20%
市经信委
2013年4月20日
完成地下矿山安全避险“六大系统”建设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尾矿库落实县级领导包保负责
市安监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013年4月15日
5.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
组织对“两重点、一重大”的化工企业市级督查覆盖面达100%
市安监局
2013年5月15日
开展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安全整治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2013年4月30日
组织对化工园区安全风险评估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6.深化烟花爆竹安全整治
全市烟花爆竹生产及原材料企业全部有序退出
有关县(市)政府
市安监局
2013年12月31日
组织开展对停产前企业非法违规生产行为专项督查不少于3次
市安监局
2013年12月31日
推进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化建设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7.加强职业危害防治
建立重点行业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开展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管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8.加强工商贸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
水上交通
制定安庆东门汽车轮渡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方案,落实整改资金,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
市交通局
安庆海事局
2013年12月31日
对全市渡口、渡船,检查面市级覆盖50%,县级覆盖100%
市县交通局、市县地方海事局
2013年4月30日
渔业安全
对全市渔港、渔船,检查面市级覆盖50%,县级覆盖100%
市县农委
2013年4月30日
农机安全
组织实施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登记、检验及驾驶员的考核工作规范性管理
市农委
2013年5月31日
争创一个省级“平安农机”县
市农委
2013年10月31日
特种设备安全
强化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娱乐设施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市质监局
2013年4月30日
旅游安全
牵头制定加强并落实旅游黄金周和小长假期间的安全管理措施
市旅游局
2013年4月15日
商贸安全
牵头制定加强并落实大型商场、农贸批发市场安全管理措施
市商务局
市工商局
2013年4月15日
燃气安全
开展城市燃气管网安全状况普查
市建委
2013年4月30日
矿产开发秩序整治
组织开展对无证勘查、开采以及越层越界开采非法行为专项整治
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30日
对列入省市地质灾害点落实整改方案资金并加强整改期间防范
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4月30日
森林防火安全
开展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火检查及防范
市林业局
市民政局
2013年4月6日
校园安全
每个学校开展一次校园紧急疏散演练
市教育局
2013年5月12日
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教育并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市教育局
2013年5月31日
其他行业安全
加强机场安全、医疗卫生机构、体育场所、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民爆器材生产及销售、防雷减灾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
市交通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经信委、市水利局、市气象局、天柱山机场公司等
2013年4月15日
四、健全应急救援体系
1.加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管理
督促企业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市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2013年4月30日
市政府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应急演练
市安监局
市公安局
市政府应急办
2013年6月30日
2.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以公安消防、预备役、武警队伍为依托,加强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市公安局
消防支队
预备役二团
市政府应急办
2013年6月30日
适应现代城市安全管理的需要,配备必要、适度先进的物资装备
市县政府
2013年12月31日
完善市县应急救援机制建设
市县政府应急办
2013年8月31日
3.持续加大对安全监管能力建设的投入
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资金
市财政局
2013年4月30日
配齐安全生产监管机构人员和装备
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12月31日
五、积极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1.加快安全知识普及和技能培训
开展多种形式安全生产宣传及教育活动
市委宣传部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开展农民工安全技能专项培训
市安监局
市人社局
2013年6月30日
主办乡镇政府分管领导专项培训
市公务员局
市安监局
2013年6月30日
2.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活动
制定安全文化创建工作实施意见
市安监局
2013年4月30日
开展安全文化“五进”活动
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教育局
2013年6月30日
3.加强群众监督工作
建立安全生产行风监督员制度
市总工会
2013年4月30日
完善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
市安监局
2013年4月30日
推行安全生产责任险
市安监局
市保监会
2013年6月30日
延伸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