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的通知

颁布单位:安徽省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滁政办〔2014〕15号
颁布日期:2014-06-06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4年6月6日

滁州市人民政府市长碰头会议制度

第一条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副市长、秘书长组成。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组长、督查室主任根据需要列席会议,必要时可通知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

第二条市长碰头会议由市长或市长委托常务副市长召集和主持。

第三条市长碰头会议的主要任务:

(一)通报交流近期工作进展情况;

(二)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三)安排部署市政府近期重点工作;

(四)其他需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四条市长碰头会议一般每两周召开1次,每次安排在星期一上午举行,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第五条副市长、秘书长因故不能参加市长碰头会议时,应向市长请假;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纪检组长、督查室主任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因故不能参加时,应向秘书长请假。

第六条对市长碰头会议议定的事项,副市长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分头抓好落实,市政府督查室要及时跟进督查,并反馈落实结果。

第七条市长碰头会议由市政府办公室承办。办公室要安排专人作会议记录,并根据需要形成会议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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