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 颁布单位:安徽省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办〔2013〕108号 |
|---|---|
| 颁布日期:2013-10-15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政府网站是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发布政务信息、提供服务、在线交流的重要平台和窗口,在促进服务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和政务服务水平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我市一些政府网站存在发布信息不及时、页面不更新、链接出现错误等问题,给政府形象和公信力造成不良影响。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好政府网站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管理,明确责任。市经济信息中心要加强对县、区政府网站和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的业务指导,并负责组织开展检查、考核等工作。县、区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其部门政府网站的业务指导,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管理水平。
二、规范管理,提高水平
(一)规范网站域名。全市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应遵循以下规范: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域名为www.tl.gov.cn,代表铜陵市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域名为xxx.tl.gov.cn,各事业单位及社团的域名为xxx.tl.org.cn,其中xxx为各单位英文名称或汉语拼音名称字头组合,也可以是汉语拼音名称全称组合。
(二)规范网站内容。各级各部门网站应包括信息公开类、政务服务类、政民互动类等基本栏目。网站风格应庄重、典雅、大方,体现政府网站的严肃性、客观性、公正性。
(三)规范网站运行维护。要高度重视网站的运行维护工作,建立规范、高效、可靠的网站运行机制,确保网站正常运行。数据更新要及时,网站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要不断完善,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四)加强资源整合。市政府各部门网站应在主页显著位置放置市政府门户网站的网站标志。在网站建设中,应统一规范、统一标准,以利于数据共享。尚未建立网站的市政府部门、直属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建立独立网站,建立独立网站
市财政不安排资金,统一依托市政府网站群资源建立子网站,由市经济信息中心负责提供服务器托管、虚拟主机、委托开发等服务。
三、全面检查,迅速整改
近期,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对网站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以下内容:一是网站页面是否能够正常访问,各栏目及其子栏目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政民互动和政务服务栏目是否位于网站导航栏;三是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在内容、风格上和政府信息公开网是否一致;四是是否开展网上办事服务,提供表格下载、在线申报、状态查询、结果反馈、投诉处理等服务。五是信息发布审核和保密审查机制是否健全;六是网站提供的各项服务和互动功能是否正常,是否存在“死网站、死栏目、死链接”等现象;七是是否明确网站管理单位和运行维护单位职责。八是网站安全防范工作是否到位,是否采取防病毒等安全防护措施,并制订了应急处置预案。
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确保网站安全平稳运行。对确实无力管好的网站或栏目,要果断予以关闭。所有自查自纠工作于10月30日前完成。届时,市经济信息中心将组织对县区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网站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予以通报。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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