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文号:闽交财〔2011〕22号
颁布日期:2011-06-14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

福州、漳州、泉州、三明、莆田、龙岩、南平、宁德市交通运输局(委)、平潭实验区交建局,省公路管理局:

为加强和规范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省交通运输厅、财政厅联合制定了《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反馈省交通运输厅。

二O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21.doc

世界银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

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办法

目录............................................................1

前言............................................................3

第一章项目财务管理办法........................................4

一、总则......................................................4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4

三、财务人员调动、离职的具体要求..............................5

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5

第二章项目会计核算............................................6

一、总则......................................................6

二、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7

三、会计科目表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8

四、项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9

五、财务报告.................................................10

1.资金平衡简表................................................12

2.农村路补助汇总表............................................13

第三章提款报账办法............................................14

一、总则......................................................14

二、费用类别和支付程序........................................14

三、支付方式..................................................14

四、提款报账内容要求..........................................14

五、报账程序..................................................15

六、提款报账证明文件...........................................15

七、资金拨付程序......….....................................15

八、项目提款报账流程...........................................16

九、世行贷款资金回补...........................................16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筹措与管理.....................................17

一、项目资金筹措...............................................17

二、项目资金管理...............................................17

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17

第五章项目审计.................................................17

一、项目审计要求...............................................17

二、审计报告内容...........................................18

三、审计报告的报送时间......................................18

前言

为了使本项目的财会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了解自身的职责、工作方法、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加强项目的财务管理,保证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进而及时提供可靠的财务信息,我们按照世行的要求和国家的相关规定,编辑了这本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办法。

第一章项目财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财务管理,规范项目单位财务行为,保证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发挥项目的综合效益,根据本项目的《贷款协定》、《项目协定》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二)项目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具体执行项目《贷款协定》和《项目协定》中有关财务条款;加强项目工程支出的成本管理,充分发挥投资效益;及时办理世行贷款资金的报账提取和支付工作;及时、正确地反映和分析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参与项目的管理与决策;实现财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

(三)本办法适用于使用世行贷款资金的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业主。

(四)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其中,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项目业主对项目资金的安全和依法使用及财务制度的执行承担具体责任,同时保持良好的簿记记录,确保恰当而及时地记录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活动和支付情况。

(五)项目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及本办法,如实反映项目财务状况,并应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挪作他用。项目单位应根据项目管理要求配备财会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六)农村公路养护试点项目的财务管理与会计核算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二、财务管理机构及财务人员职责

(一)财务管理机构

1、机构与岗位设置

项目单位根据需要确定是否设置专门的财务管理机构。不能设置专门财务管理机构的项目单位,应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考虑到组织实施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业主的实际情况,要求负责会计核算的乡(镇)人民政府一级以上的机构必须配备会计和出纳人员,由村一级负责会计核算的,会计工作必须在县交通局或乡(镇)财会人员指导下进行。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不得相互兼职。

2、财会人员职责:

①执行国家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②参加农村公路项目财务预算的编制和有关项目合同签订与招标采购工作;

③承担资金筹措和使用的财务监督工作;

④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

⑤根据农村公路项目发生的经济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保管会计档案。

3、会计的具体职责

①做好与农村公路项目有关的收入、支出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工作,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

②负责审核编制项目资金年度预决算;

③负责各项费用的监督管理。

4、出纳的具体职责

①负责与项目有关的现金、银行存款等业务的办理;

②负责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

三、财务人员调动、离职的具体要求

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应当办理交接手续,编制交接清单。交接清单需经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字后存档。未办理交接工作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四、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根据世行财务管理指南、《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世行贷款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项目单位应建立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互相牵制。

(二)凡是涉及款项收付、结算、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二人或二人以上分工协作,以起到相互制约和监督的作用。

(三)定期清查单位资产,做好财产记录、帐物核对工作,确保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五)项目单位负责人对单位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

第二章项目会计核算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项目的会计核算,加强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会计工作,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财政部颁发的《世界银行贷款项目会计核算办法》(财际字〔2000〕13号)的要求,结合世行贷款福建公路项目Ⅲ农村公路项目的特点,制定了本项目会计核算办法。

(二)本项目会计核算年度采用日历年度,即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会计年度。

(三)本项目会计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一切记账凭证、账簿、报表用中文书写。本项目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四)项目业主负责核算所经管的农村公路项目的成本、费用、投入与产出等。

(五)本项目以列入项目库受补助的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项目单位应保持良好的簿记记录,确保所有跟项目有关的活动与款项都恰当及时地进行记录。各项会计记录,都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会计事项进行登记。

(六)项目业主应全面及时地反映各类资金的投入、借入或折算划入情况,正确核算资金来源的形成和构成。

(七)严格遵守规定的支付范围和开支标准,正确核算反映项目的工程采购成本、管理费用和其它项目支出。

(八)工程完工后,项目单位必须办理工程决算,以确定工程总造价,进而明确项目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情况,编制《资金平衡简表》向上级报账。

(九)各项目业主根据本办法设置明细分类账,财务管理力量较强的单位可以设总分类账。总分类账、明细账、财务报表及实物之间应做到账账相符、账表相符、账实相符。

(十)根据有关规定,对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往来款项等进行明细核算,定期清理往来,盘点实物。

(十一)项目业主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会计档案建档要求、保管期限、销毁办法等依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十二)本办法自项目追溯日起实行,至全部项目结束之日终止。

二、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

项目业主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和完整的会计信息。

项目业主进行会计核算时,首先由经办人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财务管理机构。

(一)原始凭证审核

原始凭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齐全的原始凭证内容: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的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领导人或者指定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3、原始凭证的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

4、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必须用双面复写纸套写。

5、人员公出借款凭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据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

6、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以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件字号。

7、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

8、实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地区,原始凭证原件已被会计核算机构使用,项目业主可以经会计集中核算机构盖章的复印件作为原始凭证。

(二)记账凭证审核

进行会计核算时,会计人员应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

合格的记账凭证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齐全,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审核人员、记账人员、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2、记账凭证必须按照经济业务发生时间顺序序时编制,并连续编号。

3、记账凭证必须按原始凭证的内容和类别分别填制。

4、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项目单位应单独装订保管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根据审核无误的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

(三)会计账簿

项目单位应设置单独的会计账簿。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和其他辅助性账簿。

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订本式账簿。但不得用银行对账单或者其他方法代替日记账。

启用会计账簿时,应当在账簿封面上写明单位名称和账簿名称,并填写账簿启用表,内容包括:账簿启用日期,账簿页数,记账人员和财务管理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姓名,并加盖名章。

启用订本式账簿,应当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顺序编定页数,不得跳页、缺号。使用活页式账页,应当按账户顺序编号,并须定期装订成册,记明每个账户的名称和页次。

登记账簿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登记时,应当将会计凭证日期、编号、业务内容摘要、金额和其他有关资料逐项记入账内,做到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字迹工整。

2、登记后,应在记账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已经登记的符号。

3、登记账簿要使用蓝黑墨水或者碳素墨水书写,不得使用圆珠笔或者铅笔书写。

4、各种账簿按页次顺序连续登记,不得跳行、隔页。

三、会计科目表及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根据农村公路项目建设的特点,设置会计科目表如下:

会计科目表

资金占用类科目资金来源类科目

序号编号科目序号编号科目

1101建安投资6301省级补助

2102其他支出7302市县补助

3232银行存款8303自筹资金

4233现金9500应付款

5252应收款

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101建安投资:核算建设单位发生的构成基本建设实际支出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主要包括路面工程、桥梁隧道、防护工程、标志标线等各项工程直接费用支出。

2、102其他支出:核算建设单位除建安投资以外的与公路工程相关的其他间接费用。如勘察费、设计费、监理费、会议费、差旅交通费、办公费等非工程直接费用支出。

3、232银行存款:核算建设单位存入银行的款项。

4、233现金:核算建设单位库存的用以支付零星开支的现金。

5、252应收款:核算建设单位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大型设备款等以及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包括应收取的各种赔款、罚金和存出保证金,以及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6、301省级补助:核算省交通运输厅拨入的项目工程补助款。

7、302市县补助:核算市县两级交通部门拨入的项目工程补助款,本科目可以按市和县补助分设二级科目。

8、303自筹资金:核算由业主自行筹集的资金,包括乡镇补助、各级非交通部门补助、企事业赞助、个人捐资、投工投劳折算、集体资源转让、借款等。不包括省市县三级交通主管部门拨入补助款。

9、500应付款:核算建设单位应付、暂收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款项,包括应付的各种赔款、罚款、保证金、应付、暂收其他单位的款项,以及按照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工程合同的有关规定,与工程承包方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应付给承包方的工程款等。

四、项目主要会计事项分录

(一)主要会计事项分录

1、收到省级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省级补助

2、收到市、县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市县补助或加二级科目(市级补助、县级补助)

3、收到自筹资金

借:银行存款

现金

贷:自筹资金

4、项目工程支出核算分录

①支付项目工程款

借:建安投资

借:其他支出(*除建设工程直接费以外的支出)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②工程已完成,已通过核验,办理工程结算,但工程款尚未支付完毕

借:建安投资(或其他支出)(*未支付部分)

贷:应付款(*未支付部分)

③支付剩余工程款、其他应付款、保证金等时

借: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5、其他应收事项

①预付项目工程款、设计费、监理费等

借:应收款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②结算预付款

借:建安投资

其他支出(*除建设工程直接费以外的支出)

贷:应收款

省交通运输厅本级为项目发生的项目前期工作费用、课题费用、试验性工程、机构加强工作、汇兑损益、贷款利息等费用列入核销处理,不作为具体路段项目的费用而摊销。

五、财务报告(见后附表)

每半年末,财务报表由项目业主报送县交通局汇总后,报市交通局;市交通局将汇总报表报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省厅应将中期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在每半年末后45天内提交世行。

项目业主、市、县交通局需报送、汇总的财务报表为:(一)《资金平衡简表》(表一)、(二)《农村路补助汇总表》(表二)。

世行贷款福建公路部门投资追加贷款项目

资金平衡简表

编报单位:年月日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表二

资金占用行次期初数期末数资金来源行次期初数期末数

一、项目支出合计1一、项目拨借款合计16

1、建安投资21、省级补助17

2、其他支出32、市县补助18

二、货币资金合计43、自筹资金19

1、银行存款54、20

2、现金65、21

3、76、22

三、预付及应收款合计8二、应付款合计23

1、应收款91、应付款24

2、102、25

1126

1227

1328

1429

资金占用合计15资金来源合计30

SummaryStatementofRRIPSubsidies

农村路补助汇总表

forthequarterending

截至年月日

表二

Currentperiod(本期)Cumulative(累计)

ItemDiscreptionofruralroadCompletedSubsidystandardTotalSubsidiesCompletedTotalSubsidies

Outputs(Km)(CNY/Km)(CNY)Outputs(Km)(CNY)

(col.1)(col.2)(col.3)(col.4)(col.5)=(col.3)(col.4)(col.6)(col.7)=(col.6)(col.4)

项目农村路等级说明完成里程补助标准补助总金额完成里程补助总金额

Total合计

第三章提款报账办法

一、总则

(一)为了合理有效地使用世行贷款,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关于世界银行贷款项目提款报账的规定,并结合农村公路项目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提款报账由项目单位的财务部门负责。财务部门设专人负责组织和办理世行贷款的提款报账工作。

(三)省、市、县、乡、村的各级参建单位都要保持一个良好的簿记制度,确保恰当而及时地记录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活动和支付情况。适用于良好的簿记制度的相关文件包括:

1、签订的合同;

2、对合同的修正;

3、完工证明;

4、支付承包商的凭证;

5、承包商的收据或发票;

6、反映所有项目费用的总账。

(四)除占合同金额10%的保留金需在工程完工一年后、且施工质量须经确认令人满意进行支付外,市、县、乡、村各级的补助资金应按合同条款支付。

(五)在财务管理上必须符合第3、4条要求的项目才可以向世行提款报账。

二、费用类别和支付程序

(一)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国政府与世行签订的贷款协定中规定的类别、提款标准及支付比例报账。

(二)贷款协定附件中规定的符合追溯贷款条件的费用,可进行追溯报账。

三、支付方式

本贷款项目的支付方式为提款申请。在提款申请方式下,分为通过专用账户的支付,如预付专用账户支付方式,用于项目培训和考察、课题研究和咨询费等付款;通过非专用账户的支付,偿还支付方式用于农村路网项目的提款。

四、提款报账内容要求

(一)项目业主(包括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在提款报账时应提交一式三份的《资金平衡简表》(见表一)、《农村公路筛选标准表》(见环境管理框架附件1)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见环境管理框架附件4),分别保留在本单位、报送县交通局和报送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二)县交通局应提交给市交通局的提款报账资料

1、汇总的各项目业主报送的《资金平衡简表》

2、《农村路补助汇总表》(见表二)

3、项目业主报送的《资金平衡简表》(原件送市局汇总报交通运输厅)

4、《农村公路筛选标准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原件送市局报交通运输厅)

(三)市交通局应提交给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的提款报账资料

1、汇总各县交通局报送的《资金平衡简表》

2、汇总各县交通局报送的《农村路补助汇总表》

3、项目业主报送的《资金平衡简表》(原件送报交通运输厅)

4、《农村公路筛选标准表》、《环保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表》(原件送报交通运输厅)

五、报账程序

项目业主按规定提出提款报账申请报县、市交通局审核汇总报设区市交通局审核汇总送省公路管理局审核汇总,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质监局共同出具符合世行框架的证明信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对报账资料审核并编制《提款申请书》向省财政厅提出提款报账申请。

六、提款报账证明文件

(一)项目单位根据世行、财政部、省财政厅有关提款报账规定的要求提供提款报账的证明文件,所有原始单据存放项目单位备查。

(二)项目业主(含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应保存的原始单据,作为世行规定的检查资料。

1、工程施工合同

2、《资金平衡简表》

3、承包商的收据/发票

4、反映与项目有关活动和支付情况的凭证、账簿

七、资金拨付程序

(一)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向省财政厅提出提款报账申请后,省财政厅经审核转报世行,世行审核后下拨贷款资金,并通过省财政厅将贷款资金拔付至福建省交通运输厅,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将贷款资金结汇后,按照基建拨款程序,将贷款资金回补福建省交通运输厅预拨付的资金或拨付至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再由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拨至县交通局。

(二)县交通局根据实施农村路网项目建设的乡(镇)人民政府或村委会提交的工程施工合同、《资金平衡表》,经审核后在5个工作日内将省级补助资金拨至项目业主。

(三)农村公路项目的建设资金除占合同价10%的质量保证金(依据合同约定)将在施工完成并通过工程质量验收一年后支付外,地方承担的资金部分应按合同条款支付。

八、项目提款报账流程

项目业主

各县交通局

各设区市交通主管部门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世界银行

九、世行贷款资金回补流程

世界银行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交通运输厅

各设区市交通局

各县交通局

项目业主

第四章项目资金的筹措与管理

一、项目资金筹措

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由省市县各级补助和乡村及项目业主自筹组成。其中省级补助资金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性资金、由省级负债的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资金和国内银行贷款;市县补助主要为地方财政资金、国内银行贷款;除上级交通主管部门补助之外,乡村及项目业主所筹集的其他资金均为自筹资金,包括募集的捐助;贷款资金;项目受益人以劳务、实物折抵计算出的资金;以及出让集体林地、水电、矿产等资源所筹集的资金。

二、项目资金的管理

(一)世行贷款资金必须用于贷款协定规定的项目用途,并按《贷款协定》的有关规定支付。

(二)项目业主应根据年度工程实施计划编制项目预算,落实资金来源并负责筹措资金。

(三)项目业主可根据需要和可能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相应的项目专用账户。

(四)项目资金应按年度计划执行,用于农村公路项目建设上,严禁挪用、置换、拆借、挤占和超范围使用项目资金。

三、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按分级管理的原则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县级交通主管部门对所管辖的农村公路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全过程监督管理,并对项目建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负总责,并定期对农村公路项目资金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对项目报送的报表进行审核、汇总、上报。

省交通运输厅和市交通主管部门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及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章项目审计

一、项目审计要求

项目单位应接受国家审计机关的检查、监督。国家审计机关有权调阅本级或下级项目单位有关贷款项目的会计资料进行审查、核实。

国家审计机关在项目协定生效后的建设期和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使用期内,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的管理规定,对农村公路项目单位进行审计监督。发现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事项,有权采取措施依法处理,并在审计公证报告中如实披露。

二、审计报告内容

审计报告的内容一般包括五个部分,其排列顺序是:审计师意见,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说明,有问题和证据不足的支出汇总表,贷款协议执行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意见,违反法规和其他事项。其中,第一、二、四部分,任何一个项目的审计报告都必须包括,第三、五部分则视具体情况而定。向世界银行提交的审计报告,必须采取中英文逐项对照的形式。

三、审计报告的报送时间

由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审计厅协商每年的审计时间和审计方式,并在次年的6月30日前报送世行中国局。

一般情况下,县级交通局于次年3月15日前报送汇总的资金平衡简表,市交通局于次年3月31日前报送汇总的资金平衡表,省交通运输厅在次年6月30日前报送经审计汇总的财务报表。审计方式包括全面审计、重点抽查等。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