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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颁布单位: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等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0-07-23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闽教财〔2010〕1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财政局、人民银行省内各中心支行、福州各县(市、区)支行、银监分局,各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08号)精神,深入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规范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资金管理,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联合制定了《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财政厅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福建银监局福建保监局
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
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http://www.fjedu.gov.cn/uploads12/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贴息及风险补偿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闽教财2010123号附表4-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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