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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码添加微信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八仙小区局部调整及扩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 颁布日期:2014-12-30 | 失效日期: |
|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八仙小区局部调整及扩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政综〔2014〕281号
江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
你委《关于提请审批南平八仙小区局部调整及扩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新管〔2014〕32号)已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南平八仙小区局部调整及扩区修建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八仙小区修规》),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八仙小区修规》确定的发展规模、空间布局和总体建设目标。用地规模约199.8公顷,居住人口规模约5.17万人,总体空间结构形成“一轴、两心(一主、一次)、两区”。
二、本规划区用地范围内地形复杂,因此要正确处理建筑与山体的融合,创造自然亲和的建筑环境,切实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三、要求江南新区建设管理委员会根据《八仙小区修规调整)》的编制原则和设计要求,抓紧组织实施落实各阶段工作目标。
四、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灵活性,创造更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原则同意在满足本规划所确定的总用地、人口规模以及“三大设施”、“五线”、开发总量的用地控制要求前提下,各具体地块开发强度、地块性质等方面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的规划调整,但必须符合土地出让合同等要求;八仙修规总平布局图仅作为参考,各具体地块的用地边界、总平布局图以经规划局审核的总平图为准。
五、本规划如需进行重大调整,应报原审批机关批准。以往有关文件与本批复有矛盾的,以本批复为准。
南平市人民政府
2014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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