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文号:
颁布日期:2011-07-1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南平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七月十七日

南平市“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政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服务南平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根据《南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福建省“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结合我市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

(一)主要成效

“十一五”期间,全市民政工作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抢抓机遇,锐意进取,在保障民生中取得了新成效,在服务发展中作出了新作为,在持续运作中得到了新提升,“十一五”民政工作目标如期完成,工作总体水平再上新台阶。

1.灾害应急救援体系逐步建立。完善了以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负责、灾害分级管理的应急机制,制订市、县、乡、村四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救灾款物发放及时、补助水平不断提高,切实保障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同时,积极发挥商业保险功能,开展了农村住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五年来,全市累计紧急转移安置灾民96.6万多人次,下拨救灾款约2.54亿元以及大量的救灾物资;帮助12775户灾民重建房屋;共获农房保险理赔款4633万元、获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理赔达1773万元。

2.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以城乡低保制度为基础,以城乡医疗救助、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慈善救助为辅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五年来,全市共发放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6165万元,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0249万元,发放农村五保供养资金6696.04万元。资助31.19万人次参加新农合,4.65万人享受医疗救助。新、改、扩建农村敬老院63所;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约1.5万人次。投放慈善善款730多万元资助困难群众6000多人次。

3.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大力推进社会福利服务,初步形成了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全市有养老服务机构37家(“十一五”期间新增10家),床位2661张,安置老人1472名。建成顺昌县社会福利中心,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9个,新建6个县级救助站,依托南平、邵武救助站建立了2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社会福利企业给1059名残疾人提供了就业岗位。残疾人扶助、孤儿救助工作不断深入。

4.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社区建设全面推进。顺利完成了2006年、2009年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并首次在部分社区实行社区居委会户代表和全体居民直接选举,以及村委会妇女成员专职专选,推动农村妇女参与村民自治实践。全市221个社区开展和谐社区建设示范活动,81个城市社区开展“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农村社区建设扩展到164个村。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20名高校毕业生、130名社区计生工作者到社区工作。

5.双拥优抚安置体系进一步完善。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南平市被评为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延平区、邵武、武夷山、建瓯和建阳等被评为省级双拥模范城。创建争创“双拥合格县(市、区)”和“双拥工作先进单位”活动机制。全市建立76个双拥进社区、企业、学校示范单位,成立了21个妇女、企业拥军协会,建立科技拥军基地21个。全市投入1.6亿多元支持部队建设,连续4次提高优抚对象的生活补助标准,5214名重点优抚对象享受医疗补助,安置城镇退役士兵1795人,退伍军人安置工作稳妥有序。

6.社会服务水平明显提升。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地名公共服务工程稳步实施,全市设置城市街路巷牌1320块、地名标牌2136块,街路巷命名、更名1963条,完成南平市地名数据库及应用系统建设(一期),完成了撤销政和县熊山镇、松溪县松源镇改为街道办事处的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全市共新建农村公益性公墓105个,修缮全市10所殡仪馆,连续多年火化率居全省前列(2010年火化率达98.8%)。婚姻、收养登记管理规范,服务到位。福利彩票持续、快速发展,福彩站点从81家增至250家,彩票销量从1800万元增至8664万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一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基层民政队伍建设与繁重的民政工作任务不相适应。二是民政基础设施与民政服务对象的需求不相适应。三是民政经费支出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不相适应,等等。这些矛盾和问题制约了民政事业的进一步发展,迫切需要在“十二五”期间采取更为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十二五”规划部署,坚持民政为民核心理念,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为民解困为主线,以体系建设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自身建设为支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大力发展社会服务,增强社会自治功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科学发展,保障民生。紧紧围绕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以基本社会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核心,大力发展社会服务,提高民政公共服务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2.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发挥政府在民政事业发展中的主导作用,完善以公共财政为主渠道的民政事业资金保障机制。努力吸纳民间投资,支持民间资本和社会组织进入社会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社会救助、家庭服务、福利服务和慈善事业领域,推进民政事业的健康发展。

3.科学规划,统筹兼顾。积极有序推进各项民政事业全面发展,着力履行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主要职能,重视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坚持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完善民政事业发展总体布局。

4.求真务实,改革创新。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坚持用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事业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发现和培育民政工作创新典型,健全管理体制、创新发展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形成民政事业科学发展的新局面。

(三)奋斗目标

通过保障困难群体、特殊群体和优抚群体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发挥民政保障基本民生的作用;通过加大服务设施建设力度,努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发挥民政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作用;通过提升基层民主自治水平,加强社区建设管理,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民政维护发展基层民主的作用;通过完善拥军优抚安置保障机制,发挥民政服务国防建设的作用,实现民政事业持续发展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绿色腹地科学发展、跨跃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努力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福利体系。完善救助政策、健全救助体系,进一步巩固以基本需求为导向、以物质救助为基础、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救助帮困格局,适时提高城乡困难居民的生活保障水平;优化政策措施,整合社会力量和社会资源,拓展社会福利领域,提升助老、助残服务能力,深化双拥优抚安置改革,形成新一轮双拥工作新局面。

——积极探索以公益服务为导向的公共服务领域。从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求出发,整合志愿服务、公益服务、市场服务等各类资源,探索新领域、增加新载体,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在基本满足民政对象(贫困人员、老年人、优抚对象、革命“五老”和残疾人等)各种服务需求的同时,为社区居民提供无偿、低偿和有偿相结合的各类服务,切实提高社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逐步完善以社区自治为主要形式的基层管理格局。在民主法治的框架下,拓宽民意表达渠道、提升社区自治功能,扩大社区居民在社区事务管理中的参与度,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建设、社区管理、社区服务的满意度。多领域、多举措推动社会工作,逐步优化社会组织发展结构,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形成社会组织发展、管理、党建新格局。

——加大帮扶力度,促进老区群众持续增收。弘扬老区优良传统和老区革命精神,认真学习老区、原中央苏区政策,主动对接政策、对接项目,积极争取支持,整合有效资源导向老区,努力形成支持老区建设合力。加大老区帮扶力度,统筹老区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帮助老区群众持续增收,发展老区公共服务事业,加大老区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投入力度,推动老区加快发展。

——坚持依法行政,加强民政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规范社会专项事务管理。加强民政业务培训,提升民政干部为民服务的履职能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形成忠诚履职、爱岗敬业的行业作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形成比学赶超、干事创业的氛围。提高民政工作信息化程度和应用能力,提升为民办事的效率和水平。

三、“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任务

(一)社会救助

1.城乡社会救助。在巩固城乡低保动态管理下“应保尽保”的基础上,建立保障水平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增长机制,完善与最低工资标准相挂钩的低保标准调整机制,执行上级与物价变动相适应的低保补助浮动机制,做到科学定标,按标施保。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措施,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对象的保障水平。落实各项补助政策,规范家庭收入核算,形成“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的良性运行机制。加强对城乡低保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管,建立健全符合城乡困难群众需要的临时救助制度,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

2.城乡医疗救助。建立全市统一、城乡统筹的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衔接,优化完善救助模式,扩大救助对象范围,将城乡低收入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病患者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实行分类救助。进一步完善资助参合参保、住院救助、门诊救助、定额救助、二次救助、慈善救助等“六位一体”的医疗救助运行机制,逐步提高城乡医疗救助实效。依托城镇医保、新农合信息网络平台,建立管理科学、程序便捷、操作规范、即时结算的城乡医疗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切实提高医疗救助规范化管理水平。

3.农村五保供养。加强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根据各地经济社会发展,适时提高五保供养标准,指导督促各地将供养资金、管理人员工资和管理费用列入地方财政预算。根据省民政厅“一乡镇一敬老院”的布局,继续实施农村五保供养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十二五”期间新建农村敬老院56个(见附表一),并逐步提高全市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力争到“十二五”末,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不低于30%。

(二)灾害应急救援

1.应急救灾体制机制。健全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的救灾运行综合管理体制机制,着力加强防灾备灾、应急处置、灾害救助、恢复重建等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应急救助预案和救灾资金多元化投入机制,继续推行农村住房统保和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完善灾情评估、上报和发布制度,规范救灾工作流程和灾害补助标准,提高救灾应急综合保障能力。

2.防灾减灾基础建设。加快市本级和易灾频灾县乡的救灾物资储备设施建设,建立救灾物资储备制度,改善救灾装备条件。建立覆盖市、县、乡、村四级灾情收集网络,实现灾情信息资源共享。创建5-10个达到国家标准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平均每年1-2个)。在2012年之前,建设县、乡、村三级避灾避险场所2200个。加大灾情信息员业务培训和资格认证力度,提升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应变能力。

(三)双拥与优抚安置

1.双拥工作。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活动,深入开展全国及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和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双拥创建成果,提升全市双拥工作整体水平。健全完善创建“南平市双拥工作合格县(市、区)”、“南平市双拥工作先进单位”机制,抓好拥军优属政策的落实,大力支持部队建设,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文化、社区等拥军活动,拓宽双拥工作领域。深化拥政爱民工作,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2.优抚安置工作。认真贯彻新修订的《福建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实施办法》,健全完善优抚安置体系。落实优抚政策,依法保障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努力使我市重点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在上级的标准基础上递增3%;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政策,在全市推行医疗补助“一站式”结算办法;积极争取资金解决重点优抚对象住危房问题;加快全市光荣院建设,逐步改善孤老优抚对象安置条件。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引导支持退役士兵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建立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调整机制;加强退役士兵培训教育和扶持就业工作;做好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工作。积极配合部队调整改革,做好军休干部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积极推动军休服务社会化。加强军供站正规化建设,全面提升军供服务保障能力。

(四)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和社区建设

1.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大力加强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性自治机制。认真制定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精心组织村(居)换届选举工作,力争全市村委会换届选举完成率达98%以上,社区居委会换届完成率达99%以上。认真指导基层做好民主决策和管理工作,全市95%以上的村委会建立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98%以上的社区建立居民会议制度,90%村和95%以上居委会村(居)务公开。

2.社区建设。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建设,逐步形成政府公共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市场提供服务相衔接的社区服务体系。积极争取上级和社会支持,认真解决面积不足100平方米的社区办公用房问题,确保社区建设各项工作有效开展。大力推进社区“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力争每年建设15个左右,到2015年达到156个,占社区总数的70%以上。大力推行社区志愿者注册登记制度,每个社区每年组织开展2次以上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全覆盖”活动,延平、邵武、武夷山、建瓯、建阳五市(区)每年选择8%,顺昌、浦城、光泽、松溪、政和五县每年选择5%左右的村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力争到2015年覆盖率达到30%以上。

(五)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

1.社会福利机构建设。每年新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到“十二五”期末,覆盖全市城乡社区。完成市本级和9个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缓解老年人入住福利机构的供需矛盾。

2.社会福利社会化。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快养老服务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提倡民办公助、公办民营,发展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同时加强对机构的管理力度,推进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化。规范福利企业资格认定,促进社会福利企业健康发展。

3.救助站建设和管理。推进县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至“十二五”末,除延平、邵武外的8个县市全部建立县级救助管理站和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救助管理,提升救助管理水平。实施“明天计划”、“康复计划”和“肢残助行工程”,积极开展“助学”、“助孤”和特困群众重大疾病的应急救助等慈善活动。

4.殡葬改革。做好公墓清理整顿和乱建坟墓清理工作。加大公益性骨灰楼堂塔建设,力争全市公益性骨灰楼堂塔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全市火化率达98%以上。争取1-2个县(市)政府出台惠民殡葬政策,加快建立和完善殡葬救助保障制度。

(六)社会服务

1.社会组织管理。坚持培育发展和监督管理并重的方针,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布局合理、功能到位、作用明显的社会组织发展体系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的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加大行业协会、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和科技文卫环保类社会组织的培育发展力度,改善社会组织结构。推动政府建立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制度,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加强社会组织自身建设。坚持依法行政,查处违规活动和非法组织。

2.区划地名管理。完成南平市地名数据库及其应用系统(二期)建设工作。加强闽台地名研究,协助编辑出版《闽台乡镇地名全录》。全面完成乡镇村地名标牌设置工作。完成武夷山市区划调整工作和新建城区地名规划工作。做好对光泽县城进行撤乡镇改街道办事处的区划调整工作及勘界工作。按《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做好界线管理工作和边界线联合检查工作。积极开展平安边界共建活动,确保边界平安稳定。

3.婚姻登记和收养工作。按照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标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工作场所和网络信息系统等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婚姻登记管理,力争各县(市、区)婚姻登记机关全部符合规范化建设要求。成立市本级两岸婚姻服务中心,提高两岸婚姻登记质量。加强收养法规政策宣传和登记员培训工作,提高收养登记服务质量,保障收养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福利彩票管理,创新运行机制,努力提高福利彩票发行量。

4.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进一步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适应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以人才培养和岗位开发为基础,以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为重点,培养造就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到“十二五”末期,全市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2000人,其中中高级人才达150名以上,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将成为承接社会公共管理与服务的重要力量。

(七)老区和老龄工作

1.革命老区建设和发展。坚持“老区优先,适当倾斜”的政策原则和“八个优先”措施,加大老区建设扶持力度,积极落实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县的优惠政策。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老区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改善老区村容村貌。充分发挥老区资源优势,发展老区特色产业,带动老区群众增收致富。逐年提高革命“五老”生活定补标准,不断完善医疗补助政策。

2.老龄工作。建立和完善与我市相适应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努力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和老有所乐等工作目标。着力提高老年特殊群体和困难群体养老保障水平,扩大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覆盖面。做好老年维权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扶持发展老龄服务业,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强基层老年组织建设,发展基层老年教育和老年文化体育事业。建立适应人口老年化的医疗保障机制。加大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各种类型的养老服务机构。

四、“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保障措施

(一)加大资金投入,推进民政事业发展。充分发挥政府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政府对民政事业的投入力度,努力使民政事业经费与当地财政收入同步增长。要形成多渠道的资金筹措机制,充分发挥慈善捐赠、经常性社会捐助等募集资金的辅助作用,为民政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资金保障。要把加强基层民政平台建设、加快民政服务设施建设等作为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举措,继续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布局。规范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项目和程序,制定支持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政策措施。加强民政经费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增强预算管理和财务监督意识,提高民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继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党中央提出了加快推进以保障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战略部署,民政工作面临任务更加艰巨。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民政工作的领导,坚持与时俱进、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创新,才能完成保障民生任务。要始终坚持以创新的思维解决民政工作的深层次矛盾,真正做到以思想解放为先导,用思想的解放推进发展思路的转变,实现发展难题的破解,促进体制机制的创新。要在具体的工作实践中不断探索,积极应对现实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多做对民政制度创新具有重要启迪作用,同时又符合民政事业发展规律的尝试,解决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

(三)坚持求真务实,着力狠抓落实。各级政府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作风,注重抓落实。要吃透上情、摸准下情,找准落实上级精神与本地实际、群众愿望的最佳结合点,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增强抓落实的操作性。要坚持深入基层调研,认真找准本地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分析原因,拿出对策,逐步加以解决,使工作决策更加符合实际。为群众要多办好事实事,尤其在民政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要科学决策,统筹规划。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队伍建设目标,切实加强民政队伍建设。加强民政干部职工政治、业务、法律法规教育,着力提高干部队伍把握全局、开拓创新和为民服务能力。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着力提高民政工作者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树立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和开展民政业务的工作理念和方式,合法行政、合理行政、高效便民,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民政工作运行机制。

附件:1.“十二五”农村敬老院建设计划表

2.“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预

附件1

“十二五”期间农村敬老院建设计划表

各县(市、区)合计(所)2011年建设计划2012年建设计划2013年建设计划2014年建设计划2015年建设计划

小计(所)项目所在地乡镇小计(所)项目所在地乡镇小计(所)项目所在地乡镇小计(所)项目所在地乡镇小计(所)项目所在地乡镇

延平区93南山镇、茫荡镇、夏道镇2王台镇、塔前镇2炉下镇、来舟镇2樟湖镇、太平镇

邵武市63下沙镇、金坑乡、大竹镇1洪墩镇2水北镇、沿山镇

武夷山市32吴屯乡、岚谷乡1星村镇

建瓯市81南雅镇2川石乡、水源乡2顺阳乡、玉山镇2小松镇、吉阳镇1龙村乡

建阳市61黄坑镇1莒口镇1小湖镇1回龙乡2水吉镇、崇雒乡

顺昌县61郑坊乡1建西镇1洋墩乡1洋口镇2仁寿镇、岚下乡

浦城县122忠信镇、濠村乡2万安乡、古楼乡3官路乡、山下乡富岭镇3仙阳镇、盘亭乡九牧镇2枫溪乡、莲塘镇

光泽县21杭川镇1崇仁乡

松溪县21渭田镇1河东乡

政和县22岭腰镇、外屯乡

合计56141213107

备注:全市共有115个乡镇,按照省厅“一乡镇一敬老院”布局,“十一五”已新改扩建59所,“十二五”计划建设56所。

附件2

“十二五”民政事业发展主要指标预期

序号

指标名称

2010年

2015年

指标属性

1

农村敬老院(所)

114

133

约束性

2

农村五保集中供养率(%)

9

30

预期性

3

救助管理站(所)

8

10

约束性

4

县、乡、村三级避灾避险场所(个)

660

2200

预期性

5

县(市)社会福利中心(个)

3

9

约束性

6

老年福利机构床位数(张)

5400

10000

预期性

7

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占有率(‰)

12.8

30

预期性

8

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个)

1500

1700

预期性

9

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中心)(个)

59

181

预期性

10

城市社区服务设施覆盖率(%)

30

70

预期性

11

社会工作者人才队伍(人)

300

2000

预期性

12

殡葬火化率(%)

98

98

预期性

13

城乡骨灰存入设施覆盖率(%)

50

80

预期性

注:主要指标共13个,其中约束性3个,预期性10个。

延伸阅读

遵义市防雷减灾管理实施办法

海南省地图管理办法

邯郸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