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颁布单位:福建省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号:南政办〔2016〕9号
颁布日期:2016-01-27失效日期: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范性文件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5年全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南政办〔201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武夷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1号)精神,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平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南政办〔2015〕94号)、市水资源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南水资源委办〔2015〕1号)要求,2016年1月5日—14日,市政府抽调市水利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等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三个考核工作组,对各县(市、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获得考核优秀的是:光泽县、建阳区、延平区、浦城县、邵武市、建瓯市;

获得考核良好的是:松溪县、武夷山市、顺昌县、政和县。

附件:各县(市、区)2015年度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考核评分结果表

http://www.np.gov.cn/cms/html/npszf/2016-02-03/1263825369.html

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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